異戊巴比妥鈉

異戊巴比妥鈉

異戊巴比妥鈉又名阿米妥鈉,除用於治療單純性失眠外,尚有抗驚厥作用,可用於小兒高燒、破傷風、子癇、腦膜炎、腦炎和中樞興奮葯中毒引起的驚厥治療,還可用於癲癇持續狀態的治療。

簡介


● 通用名:異戊巴比妥鈉
● 英文名稱:Amobarbital Sodium

異戊巴比妥鈉是什麼葯


● 異戊巴比妥鈉是一種抑制中樞神經系統功能的藥物,主要用於治療嚴重而難治性失眠。

異戊巴比妥鈉有哪些用途


● 異戊巴比妥鈉主要用於治療嚴重而難治性失眠。
● 用於控制癲癇持續狀態。
● 用於治療破傷風、子癇、腦炎、中樞興奮葯中毒、小兒高熱引起的驚厥。
● 鎮靜、催眠。
● 麻醉前給葯。

異戊巴比妥鈉有哪些製劑和規格


● 異戊巴比妥鈉有多種製劑和規格,給藥方法、途徑和吸收速度、穩定性都不一樣,各有特點。不同廠家的製劑因製作工藝不同,其藥物效果和不良反應可能也不一樣。具體如何選擇請諮詢醫生。
● 異戊巴比妥鈉注射劑(粉):100毫克;250毫克。
● 異戊巴比妥鈉片劑:100毫克。

用藥前須知


什麼情況下禁止使用異戊巴比妥鈉

● 對異戊巴比妥鈉藥物過敏者禁用。
● 嚴重肺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肝硬化患者禁用。
● 血卟啉病史患者禁用。
● 貧血患者禁用。
● 有哮喘史患者禁用。
● 未控制的糖尿病患者禁用。

哪些情況下謹慎或者避免使用異戊巴比妥鈉

● 老年人、體弱者慎用。
● 精神抑鬱、有自殺傾向、有藥物濫用史、輕微腦功能障礙(MBD)症、低血壓、高血壓、甲狀腺功能低下、腎上腺功能減退、心肝腎功能損害、高空作業、駕駛員、精細和危險工種作業的患者慎用。
● 6歲以下小兒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確定,應慎用。
● 妊娠期婦女慎用。
● 哺乳期婦女慎用,如確需要,應暫停哺乳。

我該如何用藥


● 異戊巴比妥鈉為處方葯,必須由醫生根據病情開處方拿葯,並遵醫囑用藥,包括用法、用量、用藥時間等。不得擅自按照藥物說明書自行用藥。
● 注射劑應在醫院由護士操作完成,不要自行在家使用。不宜在肌肉淺表部位或皮下注射,因可引起疼痛,並可產生無菌性壞死或膿腫。靜脈應用避免滲出血管。
● 催眠:深部肌肉或靜脈注射,成人100~200毫克;兒童,肌內注射,每次每公斤體重3~5毫克。
● 鎮靜:深部肌肉或靜脈注射,成人一次30~50毫克,每日2~3次;成人口服,一次30~50毫克,每日2~3次;兒童肌內注射,每日每公斤體重6毫克,分4次給葯。兒童口服,每次每公斤體重2毫克,每日2~3次。
● 抗驚厥:深部肌肉或靜脈注射,成人極量一次0.25克,一日0.5克。口服成人極量一次200毫克,一日600毫克。小兒常用量:催眠或抗驚厥,肌內注射,每次按體重3~5mg/kg,或按體表面積125mg/m2;鎮靜每日6 mg/kg,分4次給予。

用藥期間注意事項


● 巴比妥類藥物為管製藥品,可能會導致成癮性,長期大劑量連續應用可能會產生心理和生理依賴性,隨著耐藥性的加劇,用藥量接近中毒劑量;耐受的最大劑量不能超過常用劑量的3倍。此時,治療劑量與致命劑量相差無幾。所以應該謹慎應用,尤其是對有自殺傾向的抑鬱症患者或有藥物濫用史的患者。
● 巴比妥類藥物的急性中毒癥狀包括步態不穩、口齒不清、持續性眼球震顫。慢性中毒的跡象包括精神錯亂、判斷力差、煩躁不安、失眠、軀體失調。
● 巴比妥類藥物依賴的癥狀與慢性酒精中毒相似。如果一個人一定程度上出現醉酒狀態,如果與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不成比例,可以懷疑其是否應用了巴比妥類藥物。如果攝入了酒精,巴比妥類藥物的致死劑量也會大大降低。
● 巴比妥類藥物戒斷癥狀可以很嚴重,還可能會導致死亡。輕微的戒斷癥狀可能會出現在最後服用此類藥物的8~12小時后。癥狀通常以下述順序出現:焦慮、肌肉抽搐、手和手指震顫、漸進無力、頭暈、視覺感知失真、噁心、嘔吐,失眠、直立性低血壓。
● ● 突然停葯的主要戒斷癥狀(抽搐、譫妄)可能會在16小時內發生,並持續長達5天。經過約15天,戒斷癥狀逐漸減弱。酗酒和濫用阿片類藥物的人容易對巴比妥類藥物產生濫用和依賴,而鎮靜葯和安非他明濫用者也會對巴比妥類藥物產生濫用和依賴。
● 巴比妥類藥物的依賴源於超過治療劑量的藥物的反覆和長期應用。其依賴特點包括:一種強烈的繼續用藥的願望和需要;劑量增加的趨勢;藥物精神依賴的影響關係到個人主觀意識和欣賞能力;身體需要保持一定的藥物水平,藥物停用時就會產生明顯、具有典型特點的自身戒斷綜合征。
● 巴比妥類藥物依賴的治療包括用藥的謹慎和逐步減量,患者可以使用多個不同的戒斷方案予以消除依賴,但是所有的方案花費的時間都較長。
● 不宜長期使用,如連續使用達14天可出現快速耐藥性。
● 抗癲癇使用時,可能需10~30天才能達到最大效果,需按體重計算藥量,如有可能應定期測定血葯濃度,以達最大療效。
● 老年人或體弱者應用巴比妥類藥物可能會產生顯著的興奮、抑鬱、思維混亂。一些人反覆應用巴比妥類藥物會產生興奮,而非抑鬱。
● 肝功能不全患者應用巴比妥類藥物應謹慎且開始用藥時應減少劑量,有肝昏迷跡象的患者禁用。
● 在治療癲癇時,即使給予很小的日劑量,突然停用本品也可能會導致癲癇持續狀態。
● 當腎病、心臟病、呼吸功能疾病、重症肌無力、黏液性水腫患者應用本品時應控制好劑量。為減少急性或慢性過量的可能性,任何時候都應該給予最小的有效劑量。
● 本品可能通過酶誘導作用增加維生素D的代謝從而增加維生素D的需求,但極少有長期使用巴比妥類藥物造成佝僂病和骨軟化症的報道。
● 胎兒在子宮內暴露於抗驚厥藥物,可導致新生兒在早期由於凝血功能缺陷出現出血癥狀。所以應給予臨產婦女或新生兒維生素K。
● 長期應用巴比妥類藥物的患者需要定期進行造血系統、腎、肝等器官的化驗檢查。
● 急、慢性疼痛患者服用本品會掩蓋病情。
● 妊娠期婦女使用可對胎兒造成傷害,妊娠期最後3個月接受巴比妥類藥物,嬰兒出生后可發生戒斷癥狀。如在妊娠期服用該類藥物或在服用該類藥物期間懷孕,患者應知曉對胎兒的潛在傷害。
● 催眠劑量的巴比妥類藥物不會明顯抑制子宮的活動,麻醉劑量的藥物會降低子宮的收縮力和收縮頻率,分娩時應用鎮靜催眠葯可能導致新生兒的呼吸抑制,早產兒特別容易受巴比妥類藥物影響而產生鎮靜作用。如果在分娩過程中應用了巴比妥類藥物,應配置急救設備。
● 分娩時,應用產鉗和其他治療干預時,巴比妥類藥物的效果數據無法獲得。而且,此類藥物對兒童以後的生長、發育、機體功能成熟的影響尚不明確。
● 巴比妥類藥物的中毒劑量有很大差別。一般情況下,大多數此類藥物口服1克可以使一個成人產生嚴重的毒性,2~10克的此類藥物通常可致死。巴比妥類藥物中毒可能與酒精中毒、溴化物中毒和各種神經系統疾病混淆。
● 巴比妥類藥物急性過量會表現出中樞神經系統和呼吸系統抑制,進而可能產生潮式呼吸、反射消失、瞳孔輕微收縮(重度中毒者可能會出現麻痹性擴張)、少尿、心動過速、低血壓、體溫降低和昏迷。可能發生典型的休克綜合征(呼吸衰竭、循環衰竭、呼吸停止、死亡)。
● 極度過量時,大腦中所有的電活動會停止,在這種情況下,一個“水平線”形狀的腦電圖產生,但這不能等同於臨床死亡。這種效果是完全可逆的,除非發生缺氧性損害。如果涉及到精神上的創傷也應該考慮巴比妥類藥物中毒的可能性。
● 可能發生的併發症有肺炎、肺水腫、心律不齊、充血性心力衰竭和腎衰竭。如果腎功能受損,尿毒症可能增加中樞神經系統對巴比妥類藥物的敏感性。鑒別診斷應包括低血糖、腦外傷、腦血管意外、痙攣、糖尿病昏迷。
● 藥物過量的治療方法
● ● 開通氣道,使用輔助呼氣設備並吸氧;監測生命體征和體液平衡。
● ● 如果患者意識清醒且具有吞咽反射,可用催吐劑催吐,注意防止嘔吐物誤吸。催吐完成後,給予患者含有30克活性炭的水溶液;如果不能催吐,要進行洗胃,插管時使患者面部朝下;如果需要,應進行液體療法和其他治療休克的標準療法。
● ● 如果腎功能正常,利尿可能有助於消除巴比妥類藥物。鹼化尿液能增加本品和一些巴比妥類藥物的腎排泄。
● ● 如果患者無尿或休克,血液透析可用於嚴重的巴比妥類藥物中毒,但這種方法不建議作為常規方法。
● ● 患者應每30分鐘進行一次翻身。
● ● 若懷疑有肺炎要給予抗生素;進行合理的護理,以防止墜積性肺炎、壓瘡及與意識狀態改變相關的其他併發症。

發生了藥物不良反應怎麼辦

● 藥物是有不良反應的。通常異戊巴比妥鈉會出現皮疹、哮喘、精神錯亂、頭暈、頭痛、嗜睡和運動失調等不良反應。反應輕微,可以堅持用藥。如果不良反應較大,應立即停葯,就醫。醫生會根據不良反應的輕重以決定是否繼續用藥,還是換用其他藥物。

什麼情況下需要急救

● 異戊巴比妥鈉罕見急性過敏反應,一旦發生急性過敏反應表現,請立即尋求急救處理:剝脫性皮炎、多形紅斑、蕁麻疹,呼吸困難,臉部、嘴唇、舌頭或者咽喉腫脹,甚至休克等。
● 出現以下癥狀,也應立即就醫:
● 低血壓和休克。
● 喉痙攣。
● 呼吸抑制、呼吸暫停。
● 昏迷。
● 多形性紅斑、剝脫性皮炎。
● 肝炎、膽汁淤積。

異戊巴比妥鈉應該如何保存

● 異戊巴比妥鈉藥品應該在室內避光、乾燥處密閉保存。
● 不要將該藥物分享給與你有相同癥狀的人使用。
● 藥物要遠離兒童。

異戊巴比妥鈉可能有哪些不良反應


● 常見的異戊巴比妥鈉不良反應包括:
● 鎮靜,但隨療程的持續,其鎮靜作用逐漸變得不明顯。
● 頭暈、頭痛。
● 嗜睡和運動失調。
● 胃腸道功能障礙。
● 皮疹、多形性紅斑、剝脫性皮炎。
● 精神錯亂。
● 長期應用可致依賴性。
● 突然停葯可產生戒斷癥狀。

哪些藥物會與異戊巴比妥鈉相互作用


● 異戊巴比妥鈉可以誘導肝微粒體酶,導致代謝增加,降低口服抗凝血葯(華法林、雙香豆素、苯丙香豆素)的作用。如果巴比妥類藥物加入治療或者停葯,抗凝治療穩定的患者可能需要調整抗凝血藥物的劑量。
● 巴比妥類藥物可能通過誘導肝微粒體酶升高外源性皮質激素的代謝。當有巴比妥類藥物加入治療或停葯時,正在接受穩定的皮質激素治療的患者需要調整劑量。
● 在巴比妥類藥物停葯兩周后還能縮短多西環素的t1/2,其機制可能是通過誘導抗生素代謝的肝微粒體酶造成的。
● 合用其他中樞神經系統抑製藥,如其他鎮靜葯、催眠葯、抗組胺葯、乙醇,可能產生協同作用。
● 單胺氧化酶抑製劑可能因為抑制巴比妥類藥物的代謝,從而延長巴比妥類藥物的作用時間。
● 甘露醇等滲透性利尿葯可促進巴比妥類藥物的排泄,以尿素的作用最甚。
● 雙硫侖可抑制巴比妥類藥物的代謝失活,使後者產生毒性反應。
● 慎與灰黃黴素合用。
● 與對乙醯氨基酚類合用,會增加肝中毒的危險性。
● 與鈣離子拮抗劑合用,可引起血壓下降。
● 與氟哌啶醇合用治療癲癇,可引起癲癇發作形式改變,需調整用量。
● 減弱阿司匹林、保泰松、布洛芬類的抗炎止痛作用。
● 活性炭是巴比妥類藥物的有效吸附劑,合用時可使後者吸收顯著減少。在巴比妥類藥物中毒時可用活性炭解毒。

妊娠期和哺乳期能否用異戊巴比妥鈉


● 妊娠期婦女禁用;哺乳期婦女慎用,如確需要,應暫停哺乳並詳細諮詢醫生。

如何合理使用異戊巴比妥鈉


● 藥物必須合理使用,避免濫用。處方葯應該由醫生開具,非處方葯應該仔細閱讀藥物說明書。
● 異戊巴比妥鈉是處方葯,必須由醫生根據你的病情開處方使用。自行用藥可能會增加你不合理使用藥物風險:浪費藥物資源,貽誤病情,產生耐葯,嚴重藥物不良反應。
● 異戊巴比妥鈉需要遵照醫生處方足量、足療程應用。病情完全控制前你的癥狀可能會有所減輕,但不要輕易減量、停葯,以免形成耐葯、病情反覆或者再次加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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