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物
衣物
衣物(亦稱為服裝、衣服、衣著)是服裝和服飾的代名詞。指衣服與日用器物。最廣義的定義,除了指軀幹與四肢的遮蔽物之外,還包括了手部(手套)、腳部(鞋子、涼鞋、靴子)與頭部(帽子)的遮蔽物和裝飾物。衣物 clothing,日常紡織、皮革等用品。
基本解釋
[clothing and other articles of daily use]指衣服和器物
搜索衣物。——《廣東軍務記》
引證解釋
指衣服與日用器物。
衣物
《東觀漢記·東平憲王蒼傳》:“饗衛士於南宮,皇太后因過按行閱視舊時衣物。惟王孝友之德。今以光烈皇后假髻帛巾各一、衣一篋遺王,可時瞻視,以慰《凱風》寒泉之思。”《南史·謝靈運傳》:“﹝靈運﹞性豪侈,車服鮮麗,衣物多改舊形制,世共宗之,咸稱謝康樂也。”楊朔《潼關之夜》:“一天早晨,她同丈夫背著一點應用的衣物,帶著點錢,離開家庭。”
幾乎所有的人類都有穿著衣物的文化。人類穿戴衣物除了有功能性的理由外,也有社會性的理由。衣物能夠保護脆弱的人體免於天氣與環境的傷害,而同時服裝中的每個對象也帶有某種文化與社會意義。
認為服裝起源於人類由爬行進化為直立的那一瞬間,因為那時,對於男性來說,其生殖器官由原先位於身體的末端而“移”到了身體的中央,由原先位於下身的隱蔽位置而“移”到了顯著的位置,這樣在狩獵等劇烈活動中就容易受傷,且極為不便,因而需要將此部位包裹起來。有可能在這種包裹中感到了某種便利,於是這種包裹便擴展至全身。
《釋名·釋衣服》稱:“衣,依也,人所以避寒暑也。”美國服裝史論專家瑪里琳·霍恩也認為:“最早的衣物也許是從抵禦嚴寒的需要中發展而來的。”這種推想是合乎邏輯的。因為,原始居民面臨著生產力低下、生存環境惡劣等一系列情況,在戰勝自然的能力相對較弱的情況下,本能的適應自然的能力就顯得突出一些,歐洲的先民尼安德特人、克羅馬農人為了對付冰河期的寒冷而安身洞穴,生火取暖,並開始使用毛皮衣物。
原始人的生產力在偉大的自然力面前顯得那麼渺小,以至於他們試圖藉助於一種神奇的外界力量來對付自然。尤其是當時的人們還不能正確地區分醒時的感覺和夢中的幻覺,不能把精神同肉體分離開來而作為一種獨立於肉體之外的存在,這就是所謂的靈魂。原始居民為了保護善的靈魂並使惡的靈魂不能近身,就把諸如貝殼、石頭、羽毛、獸齒、葉子、果實等戴在身上,並相信,這些護身符具有肉眼看不見的超自然的力量。有了它們,人們就能得到保護。
也有的人認為服裝起源的動機是用以標識。在原始社會後期,可能有人由於勇敢的品質和強悍的體魄而在部落的圍獵活動中做出了突出的貢獻,於是假想在享用完野獸的美味后,可能將獸骨、獸齒做成項鏈,又可能將獸皮充當衣物授予此人,作為對他的表彰。
人類進步以後,開始有了羞恥的概念,由最初的樹葉遮體發展到衣物遮體。
進入初步文明時代,物質得到了豐富,衣物成為一種身份的象徵。衣物的材料、顏色開始有了等級的分別。富人著麗服是一種炫耀。
遠古時用以遮體兩片獸皮,原先是隨意的掩蔽著身體的前後,後來人們把這蔽前與蔽后的兩片用骨針縫合起來,對人體下肢進行圍裹,這樣就形成了下裳。
冕服。是周代的禮儀服裝,由冕冠、玄衣、獯裳組成。
與上衣下裳的二段式相對,是衣裳相連,即上下連體的一段式服裝。有關深衣的形制,既有先秦古籍中的記載,也有流傳至今的雕像與繪畫為證,出土於墓葬的實物也較多。至戰國時期深衣的形制進一步完善。可據其大襟下擺形式的差異分為曲裾大襟深衣和直裾深衣。至秦漢期間的女裝仍承古儀,據長沙馬王堆漢墓帛畫等史料看,此時仍以深衣為尚。
袍與深衣有著裙帶關係。從上衣下裳到深衣的上下連衣裳,再到袍的上下不分衣裳,一步步由上下分離的二段式服裝向上下連體的一段式服裝演進。漢時有女袍,並可作外衣。既然不用罩衣了,便在領、袖、襟、裾等部位綴以花邊、重彩、綉紋,並升格為禮服。
衫。其形制與袍類似,不過無夾里,是一種單衣。漢代的衫也在夏季貼身穿,傳說漢高祖劉邦常常汗透衣衫而嘻稱為汗衫。
一種短衣,通常僅至腰部。漢朝就有上著襦下著裙的裝束,以大襟為多,衣襟右掩。南朝也是上著襦、衫,下著裙。至隋唐,多用對襟,衣襟敞開,下束於裙內,衣袖有窄有寬,以窄袖為主,尤其是一般平居都以窄袖為多。至天寶時,貴族婦女衣服都是窄小為尚。“秀襟小袖調鸚鵡”、“越羅小袖新香羅”都是窄袖之說。再至晚唐五代,風氣又變,衣袖又寬博起來,《簪花仕女圖》、《引路菩薩圖》描繪的衣物就是這樣。
長襦即為襖。一般襖無定式,寬袖、窄袖,對襟、大襟,長至胯、膝皆有。襖至明、清時仍十分普遍。
又稱褙子,還可稱綽子。宋代男女都穿,尤勝於女服之中。背子是宋代命婦的常服,一般未嫁女子和妾輩也把背子作為常服。至明時升為禮服,又曰“披風”。
比甲實際上就是長背心,在中國古代十分常見。它的特點是無領、無袖、對襟,一般長至膝蓋。起初盛行於宮中,後傳入民間。宋代時,民間婦女就很喜歡它,至明代中期更是廣為流行。從年齡上看,是青年女子居多;從地位上看,是一般士庶階層,尤其以奴婢為多。原因可能是無袖便於活動。
縫綴在衣片上的綉片,總是半片,分別縫在兩個衣片門禁處,合二為一就成為完整的圖案了。有“補子”的補服又叫補褂,或稱外褂、外套,其長度介於袍與褂之間,其袖端平,對襟,是明清官府中穿用場合最為廣泛的一種。
滿族婦女都身穿不分衣裳的長袍,這就是旗袍。旗袍起初腰身極為寬大,後來漸小,袖口也是平而寬大,而袍長則可掩足。衣領起初低一些,後來加高。袖端和衣襟、衣裾有鑲邊。著旗袍時一般穿“花盆底”鞋(也稱“馬蹄底”鞋),因鞋跟高達一二寸,乃至四五寸,且又上寬下圓,因形似花盆而得名。著旗袍時一般梳“一字頭”,《舊京瑣記》:“旗下婦裝,梳發為平髻曰一字頭,又曰二把頭。”這種著袍、著坎肩、著高底鞋、梳二把頭的裝束成為清宮禮裝,多年不改。
樹葉紋在魏晉南北朝時得到人們的重視和喜愛,這可能是得益於東西方文化的交流。這些葉紋頗有些西方風格,出土於埃及安底諾(Antinoe)遺址的絲織物中就有樹葉紋的織錦,在伊朗塔伊波斯坦(Taq-iBostan)的波斯時期的雕刻中也有類似的服飾圖案,它們的年代均在公元五世紀前後。而出現於絲綢之路上的樹葉紋織物首先是葡萄葉紋的毛織物,年代可早到3世紀前後。但此類以平紋經二重為基本組織的絲織樹葉紋錦則主要出自公元六世紀的墓葬中,吐魯番出土六世紀文書中有明確記載“樹葉錦”和“大樹葉”的名稱,指的就應是這類織錦。此類樹葉錦雖然採用1:1經二重組織,但卻使用了五種色彩在織物的不同色區進行換色顯花,每個色區中只有兩種色彩。在此件實例上則可見紅色與藍色、與黃色互作花地,色彩鮮明。
其實,蠶繭的利用,家蠶的養殖和絲綢的生產,從出土實物來看,早在新石器時代(大約1萬年前至距今5000多年)就已經開始了。
1926年春天,在山西夏縣西陰村一處遺址中,發現了一顆被割掉了一半的絲質繭殼,雖然已經部份腐蝕,但仍有光澤,而且繭殼的切割面極為平直。其時代距今約6000年左右。據專家研究,古人切割蠶繭的目的可能是要吃裡面的蠶蛹。所以,推測這時的蠶繭尚未被人們認識到可以抽絲織衣。
1973年在浙江餘姚河姆渡新石器文化(距今7000年前)遺址中出土了一個盅形雕器,在這件文物上刻有四條蠶紋,彷彿四條蠶還在向前蜿蜒爬行,頭部和身軀上的橫節紋也非常清晰,應是一種野蠶。
1958年,浙江吳興的錢山漾出土了一批絲線、絲帶和沒有碳化的絹片,經測定據今約4700多年,這是目前發現的中國南方最早的絲綢織物成品。這塊絹片呈黃褐色,為家蠶絲織成,採用平紋織法,經緯線均由20根單蠶絲併合成一股絲線,交織而成。經緯密度為經密每厘米52根,緯密每厘米45根。專家們據此推斷當時可能已有原始的織機。
1984年河南滎陽縣青台村一處仰韶文化(距今5000多年,以彩繪陶器為特徵)遺址中發現了絲織品,除平紋織物外,還有淺絳色羅,組織稀疏,這是迄今發現北方最早的蠶絲。各地新石器時代遺址中還出土有大量陶質、石質的紡輪和紡錘等工具,如公元前五千年左右的河北磁山遺址、公元前四千餘年的浙江河姆渡遺址,以及陝西西安半坡遺址(黃河流域一處典型的新石器時代文明遺存,距今5600-6700年之間),臨潼姜寨遺址(新石器時代聚落遺址,公元前4600年-公元前4400年)等,都有刻紋的紡輪出現,有的呈扁圓形,有的呈鼓形。而長江中下游的屈家嶺文化遺址(位於湖北省京山縣,以黑陶為主的文化遺存,距今4800年)中,紡輪造型更為豐富,而且有些還加以彩繪。紡輪主要是用來紡線的,之後又出現了帶有機械性質的紡織工具。
1975年,河姆渡遺址新石器時代文化層中,不僅出土了木製,陶制的紡輪,還有了引緯線用的管狀骨針,打緯用的木機刀和骨刀,以及繞線棒等,其他形狀各異的木棍,很可能也是原始織機的組件,如木機刀和卷布木軸,提綜桿等。這些可能就是原始的腰機。此外還有公元前兩千前龍山文化遺址中的骨梭,梭是穿線織布的工具,有了梭,就會比用手牽著緯線去穿經線容易且快捷得多。這一階段的骨梭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扁平式的,一頭有孔或兩頭有孔,別一種是空筒式的,一頭有尖,中部有孔。
從出土於四川成都百花潭的一件戰國銅壺上,可以見到一幅有名的採桑圖。戰國(公元前475年-前221年)時期,四川即已享有“天府”之譽。而早在夏商(公元前22世紀-公元前11世紀)時期,蜀地也有蠶叢、柏灌、魚鳧相繼為王,“三代各數百歲,皆神化不死”,《史記》記載黃帝育有兩子,二子叫昌意,昌意后取蜀山氏女為妻,生高陽,高陽即顓頊,繼承了黃帝之位,蜀人是高陽的子孫。傳說中黃帝之妻嫘祖是養蠶始祖,蜀人繼承了這份事業。古蜀國的第一代君主叫蠶叢,可見這個部族是以蠶為圖騰的。四川廣漢三星堆出土的青銅器上有一些龍的圖案,也有一些龍型的附件,這些龍的形態與中原青銅器上的龍不同,身體像蠶,這可能與蜀地的蠶崇拜有關。
總的看起來,學會養蠶抽絲好像並不是一個單一的發源,也許,在中國的好幾個地方,都有著各自的發明或傳播路徑。
高檔飾物
絲綢在史前文明時期就已經產生,直到今天,它仍然是最美麗、最環保的衣料之一。自從傳播到世界各地,人類在幾千年裡就不斷創造出各種各樣精美的絲織品和工藝品。正是在絲綢傳播的過程中,東西方第一次建立起了交流和溝通的歐亞大道“絲綢之路(是指古代從中國內地出發,經過中國西北地區,橫貫亞洲,進而連接非洲和歐洲的古代陸路交通路線)”,打開了通向彼此的大門,拓展了對世界的認識,形成了開放的思維和胸襟,商業精神也得到了空前的激發,人類就此尋找到了通向未來的道路。
幾千年裡,桑蠶絲織與糧食生產一樣重要,是中國古代農業最基本而重要的活動之一,也是古代政治家重點關注的產業經濟和財稅來源,中國古代農村的基本生活就是種糧和養蠶,城鄉最普及的手工業也是與此有關的織絲和刺繡,它比制茶、制瓷都要普及得多。
在20世紀以前,養蠶織絲一直是中國農村婦女最主要的工作,養蠶、織絲、刺繡都是女人的事情,一般很少有男人插得上手,這都是些細緻活兒,中國女人在男耕女織的分工中,很自然地擔當了蠶絲生產的主角,養成了任勞任怨而又含蓄溫順的品性。一部絲綢史,絕大部分都是由中國鄉村的女人們寫成的。也許只有絲綢的運輸和貿易、銷售,才讓男人們有了用武之地。在女人們眼裡,絲綢從來都是人間最美麗的雲彩。
桑葉田田,最是農耕時代嫵媚的風景,錦衣玉食,也是許多人的生活追求。滄海桑田的歷史,那是一段曾經華麗而優雅的古典,那些因絲綢而繁華的都市依舊繁華,那些種桑養蠶的場景還在延續,只是,綉女仍在,綉技卻瀕臨失傳。古老的絲綢就這樣漸漸飄舞成一段華麗的歷史的背影。
閱讀絲綢的歷史就是追溯美的歷史和探尋人類智慧的旅行,同時也是感知中國古代文化特質的快捷小道,中國每一段歷史時空里都少不了絲綢的身影,所以,在探尋絲綢的歷史小路上,我們總是能夠看到更深廣的中國文化背景。中國人對絲綢的熱愛與生俱來,這緣於中國人對自然的熱愛和對主觀感覺的表達以及對美的追求,他們把自己的觀念和智慧都化入身邊生活中每一件細小的東西,做得精緻、典雅、美輪美奐,絲綢就是這樣一種象徵物,那些錦緞絢爛如雲霞,薄紗透亮如蟬翼,緙絲書畫勝過原作……在各個歷史時期的絲綢花紋里,你也許能感覺到那些古代鄉村工藝大師們的喜好和想法,以及他們那個年代的流行時尚,比如漢代(公元前206-220年)的雲氣紋,是由於漢代人喜好神仙,幻想升仙;唐代(公元618-907年)的瑞獸葡萄紋、團花,則是因為當時流行國外的花樣,而且顯得富貴。
在中國文明史的第一頁,有蠶、絲,有練、染,在中國史前傳說中,有黃帝(中國氏族社會時的一個部落的首領,中華民族的共同的祖先)元妃發明養蠶。美麗絲國的源頭,盡可以朝著最遙遠的過去追溯,而她的未來,一定會是不一樣的錦繡。
遠在公元前2世紀的先秦時代,從黃河到長江流域的廣大村野,早已是一派桑葉田田、絲衣飄飄的景象。從那時候起,中國三千多年男耕女織的社會分工便已確立,而自周代(前1046-前256年)開始,已有由周王后率領后妃們舉行“親蠶”和“親繅”的禮儀,以每年新年皇帝親耕、皇后親桑的儀式為象徵,中國大地幾千年的社會基本圖景就是田園牧歌式的農耕桑織。
從殷商(公元前1300年左右)到戰國(公元前17世紀-前2世紀),桑樹的種植面積和養蠶區域漸漸擴大,絲綢的生產也逐步發展、繁榮。因為絲綢,中華大地絲衣飄飄,霓裳艷影,日益流光溢彩,中國的廣袤國土始被稱為錦繡河山。
傳說是黃帝的妻子嫘祖發明了養蠶。有一次嫘祖在野桑林里喝水,樹上有野蠶繭落下掉入了水碗,待用樹枝挑撈時掛出了蠶絲,而且連綿不斷,愈抽愈長,嫘祖便用它來紡線織衣,並開始馴育野蠶。嫘祖被後世祀為先蠶,歷朝歷代都有王后嬪妃祭先蠶的儀式。在江蘇蘇州盛澤鎮現仍存有一座建於清代道光七年(1827年)的先蠶祠,是目前僅存的祭祀蠶桑文化的祠廟,但也說明至少在清代晚期都還有祭祀先蠶祠的遺風,一直到1949年以前,還能在很多養蠶區看到一些跟先蠶祠近似的蠶神廟,但也供奉著“先蠶”嫘祖。
在蘇州的祥符寺巷還有一座嫘祖廟,是蘇州絲織業祭奠祖師軒轅黃帝(公元前2697-前2599年)的地方。在蘇州的民間傳說中,嫘祖成了軒轅黃帝三個女兒中最小的一個,被民間蠶農親切地稱為三姑娘。傳說軒轅黃帝在天庭十二神獸幫助下,發明了織絲的織機,又從三姑娘梳頭的篦子上得到啟發而發明了筘篾,使經線在織造過程中不再被割斷。這些傳說正如其他農業的發明一樣,將其歸功於史前時期一兩個英雄人物身上,雖然無據可查,但也保留了一部份史實。
《搜神記》(中國古代神話、民間傳說,晉代干寶著)中還有一則關於蠶桑起源的神話,頗為動人心魄:相傳古時候蜀地有父女二人,父親外出打工,留下女兒在家養馬。久之,女兒思念父親,對馬戲言如能找回父親,就嫁給它。那馬聽后竟掙脫韁繩而去,歷經坎坷終於尋到父親,並望著家的方向悲鳴不已,父親大為驚奇,知家中有事便騎馬回到家中。馬回到家后就不肯吃食,每見女兒出入都要擊蹄,父親覺得奇怪,便問女兒怎麼回事,女兒如實相告。父親認為此事有辱家門,遂用箭將馬射殺,並將馬皮曬在院中。這故事慢慢傳了開去,有一天,女兒和鄰家女友又來到馬皮前嘲笑:“你一個畜生為什麼要娶一個女人呢?招此殺身之禍,何苦?”誰知話音剛落,馬皮突然飛起,將女兒席捲而去。後父親四處尋找,數天後才在一棵大樹上發現了她們,女兒和馬皮同時化為了蠶,生息於樹上,其繭又厚又大。鄰家女友便取下一些蠶來飼養。
人類也會用化妝品、香水與其它飾品來裝飾自己的身體;會將自己的頭、臉與體毛進行修剪、染色與改變,有時候也會動到皮膚(刺青、疤痕與穿洞)。所有這些裝飾都會影響到整體的服裝造型感,但是卻不會成為服裝的一部分。
如果是攜帶而非穿戴在身上的物品(比如皮包、拐杖和雨傘),通常應該算是配件而非服裝。至於珠寶和太陽眼鏡,雖然在普通口語中我們會說「穿戴」而非「攜帶」,但是它們通常也被視為是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