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傳統製劑方法

中醫傳統製劑方法

中醫傳統製劑方法,中國傳統醫藥之一,由中國中醫科學院中國中藥協會申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

中醫傳統製劑是在中國傳統藥理論指導下,以中藥為原料,加工製成具有一定規格、可直接用於防病、治病的藥品。最具代表性的傳統劑型有丸、散、膏、丹。千百年來,中醫傳統製劑在歷代醫家的醫療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形成了獨特的製劑技術,是中國傳統醫學寶庫中重要組成部分。

2006年5月20日,中醫傳統製劑方法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編號:Ⅸ-4。2021年6月,入選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

發展歷史


遠在夏禹時代,中國勞動人民由釀酒而發現了酒的作用,並製成藥酒,同時發現了曲劑。至商代,湯劑已廣泛應用。東漢時期對製藥理論和製備法則已有認識,指出"藥性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煎者,宜酒漬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宜入湯酒者,並隨藥性,不得違越"。強調根據藥性選擇劑型。張仲景在湯、丸、散、膏、酒的基礎上,又創製了坐劑、導劑、洗劑、滴耳劑、糖漿劑及臟器製劑等十餘種劑型。而且製備方法較完備,用法用量、適應症明確。晉代葛洪創造了利用藥物本身的粘合力制丸,以及鉛硬膏、蠟丸、濃縮丸、錠、條、灸等劑型。金元時代發明丸劑包衣、明代則有"硃砂為衣"的新工藝。明代李時珍是集大成者,總結了16世紀以前藥物製劑的方法,記錄了40餘種藥物劑型。
現代科學技術的進步,中藥新劑型、新工藝、新技術不斷湧現,豐富了中藥製劑的劑型。但是,傳統的製劑技術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和衝擊,除湯劑仍然是中醫臨床首選劑型外,丸、散、膏仍被廣泛使用,有些傳統劑型和技術已經失傳或正在被淘汰,其中不乏傳統技術。因此,有必要對其進行保護,以實現繼承和發展。
國家非常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2006年5月20日,中醫傳統製劑方法經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07年6月5日,經國家文化部確定,中國中醫科學院的顏正華和中國中藥協會的張伯禮為該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並被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226名代表性傳承人名單。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入選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