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布局
農業布局
農業布局又稱農業配置。是農業各部門(農、林、牧、漁業)和各部門內部各種生產門類及其種類和數量在地域空間上的分佈和組合。農業布局和農業結構既有聯繫又有區別。農業結構指在一定區域範圍內,農業的各部門和各生產門類相互之間的比例關係及其結合形式。在安排各部門、各門類地區布局時,必須考慮到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建立合理的農業結構;在建立一個地區的農業結構時,必須以組成這個結構的各部門、各門類的合理地區布局為前提。因此,不能把布局和結構割裂開來,孤立地、主觀的安排某一生產部門或某一生產門類的發展。
農業合理布局的重要意義,是由農業自身的特點決定的。農業生產的特點如下:
①地域性
各地的自然條件、資源狀況和社會經濟技術條件各不相同,發展農業生產的優勢和劣勢也不相同;各種農作物、林木、畜禽和水生動植物等對自然資源條件各具有不同的生態適應性,對經濟、技術條件的要求也不一樣。合理安排農業生產布局和結構,可使各部門、各門類各得其所,充分發揮地區優勢,達到地盡其力,使勞動力、資金和生產資料的投放儘可能的用在能夠帶來更大效益的方面,以較少的能量和物質投入,儘可能獲取較多較好的產品,取得較大的經濟效果。
②綜合性
農業的各部門、各門類之間,以及它們和環境之間不是孤立的,而是一個相互聯繫、相互制約的物質轉化和能量循環的完整系統,即農業生態系統。
合理的農業布局和結構,可使農業各部門、各門類之間相互促進、相得益彰,充分發揮生態系統綜合的潛力,提高物質轉化和能量循環的效率,使物盡其用。
③季節性
農、林、牧、漁業以及各種農作物的生產都受到特定季節的限制,因而勞動力的使用常出現忙閑不均的現象,得不到充分利用,光、熱、水、土等農業資源和基本設施也會出現季節性餘缺現象。
合理的農業布局和結構可以充分發揮勞動力及其它農業資源和生產設施的潛力。合理的農業布局和結構,必須綜合考慮四個問題:①要有利於充分發揮自然資源和經濟資源的潛力。②要有利於保持良好的生態環境。③要有利於滿足時常對農產品多種多樣的需求。④要有利於提高農業生產的經濟效果,不斷增加經濟效益。概括地說,合理農業布局,就是要綜合考慮經濟效益、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和資源效益,並且做到因地制宜、各有側重。
合理的農業布局要求農業各部門和作物儘可能分佈在條件最優越的地區,而每個地區內的農業各部門又保持著合理的比例,能有機結合,相互促進,協調發展。
農業布局受自然、技術、社會、經濟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和制約,並經歷著歷史演變過程。
封建社會因生產力水平低下,利用改造自然的能力很薄弱,故農業布局表現為分散性和自給自足性。
資本主義時期,隨社會生產力高度發展。利用改造自然的能力大大增強,交通運輸發達,農業布局表現為農業生產地域專業化和商品化。
在社會主義條件下,通過國家計劃和市場調節,農業布局趨向合理的地區分工和農業各部門的合理結合,並逐步由自給、半自給性生產轉向較大規模地商品性生產,由單一農業經營轉向農工商相結合的綜合經營。
農業布局研究的內容包括:
著重分析、評價農業生產條件對農業布局的影響;
②農業部門布局
又稱“條條布局”。在分析農業現狀的基礎上,確定農業各部門的發展方向、規模、水平、分佈與增產途徑;
③區域農業總體布局
又稱“塊塊布局”。以地區為基本單位,確定區內農業主導部門和次要部門,建立合理的農業部門結構體系,實現農業生產的區域化和專業化。
研究和安排農業布局應遵循以下原則:
①按自然、經濟規律,因地制宜,發揮地區優勢;充分、有效、合理地開發利用農業資源;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生態效益;
②有利於促進農業各部門的合理結合和共同發展;
③農業布局應與農產品加工工業布局適應;
④考慮市場和交通條件,以利於促進商品農業發展;
⑤全面考慮國家、地方和農民生產與生活的需要。
在社會主義農業布局實踐中,要求正確處理好以下關係:
①老的農產品生產基地與新發展的和待開發的農產品生產基地的關係。在大力發展老基地的同時,選擇生產條件優越、原有生產基礎好、產量和商品率較高、增產潛力較大的若干地區,作為該項農畜產品的新生產基地。
③農業部門與作物布局的集中與分散,要因部門或作物而異。如糧食作物因種類多,適應範圍廣,且各地需要量大,以分散布局為主,實行分散與集中布局(商品糧基地)相結合;而經濟作物宜適當集中,向區域化、專業化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