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賜制

恩賜制

恩賜制

patronage

封建君主制度下的一種任官現象。亦稱恩賜官職制或封建委任制。君主和貴族將官職賞賜給下屬的任官制度。它是封建君主制度下普遍存在的一種任官現象。在君主制度下,官職、爵位是君主的私產,君主掌握著任用官職的權力,可以憑自己的主觀好惡任用下屬官吏。

基本概況


西方國家,如英國,在封建社會中一直實行恩賜制。在等級君主制下,國王以恩賜的方式分封大小諸侯,君主和各諸侯以恩賜的方式任命自己的下屬官吏。在君主專制制下,國王集立法權和行政權於一身,政府各級官吏由國王及其樞密大臣親自任免。資產階級革命勝利后,國王及其樞密大臣在很長一段時間裡,仍保有任免政府官吏的實權,即所謂“恩賜官職”權。18世紀80年代后,雖然規定文官錄用要先由各部門負責人或高級官員推薦,再由國王、首相任命,但最後決定權仍然掌握在國王和首相手裡。直至19世紀中葉實行文官制度之後,恩賜制才被廢除。
中國歷史上也長期存在恩賜制。從先秦時期起,重要官吏由君主直接任命。進入封建社會後,這種現象一直存在著,如在秦漢時期宰相、將軍以下的官職,由皇帝隨時任命;在魏晉時期的九品中正制隋唐以後的科舉考試製度下,皇帝和大臣仍有例外的賞賜。在恩賜制下,用人唯親,賣官鬻爵,吏治腐敗,效率低下的現象十分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