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宏健
馬宏健
馬宏健,江蘇如皋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正處級審判員、四級高級法官,中國法學會會員。 1976年於蘭州大學畢業,1994年結業於中國高級法官培訓中心、中國人民大學刑法專業研究生課程培訓班,1998年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經濟法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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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12月生,江蘇如皋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正處級審判員、四級高級法官,中國法學會會員。1976年於蘭州大學畢業,參加工作后,一直堅持自學經濟管理、行政管理、法律、新聞等專業。1994年結業於中國高級法官培訓中心、中國人民大學刑法專業研究生課程培訓班,1998年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經濟法專業。研究方向:經濟犯罪審判。主要論文人試論刑事公訴案件建立以承審法官為主的合議庭負責制》獲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法學研討會三等獎;《論當前新疆暴力犯罪的情況、特點與對策》獲新疆法學會1997年法學論文評選一等獎;《試論新疆的毒品犯罪與對策》被推薦為1998年中國懲治毒品犯罪國際研討會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