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高級法官培訓中心是培養高級法律人才的大學後繼續教育機構。1988 年 2 月由最高人民法院和國家教育委員會聯合創辦。設於北京。主要任務:培訓高級法官及其後備人才,使之具有較高的法學理論、法律專業知識水平和較強的司法實際工作能力。培訓中心委員會主任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兼任。下設進修部和研究生部。委託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開辦進修班和定向培養學位研究生。
進修部主要培訓具有大學法律專業畢業學歷或具有同等學力、一般有 10年以上政法工作經歷或 5 年以上審判專業經歷、50歲以下的
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高級人民法院副庭長和相應職級的法院幹部。招收經所在法院推薦,法律專業知識考試合格者,學習 1年,成績及格者發給
結業證書。研究生部招收大學畢業、有 4年以上政治工作經歷、42歲以下的法院現職幹部。經所在單位和專家推薦,學校考試合格,擇優錄取。各學習階段畢業時,符合條件者,由受委託的大學發給
畢業證書,授予法學碩士或者博士學位。首屆 120名進修班學員及 43 名研究生於 1988 年 9 月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