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意探微

法意探微

出版社: 9787503671319 物權法草案的人法迷思

圖書信息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第1版 (2007年4月1日)
平裝: 334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32
ISBN: 9787503671319
條形碼: 9787503671319
尺寸: 20.8 x 14.4 x 2.6 cm
重量: 399 g

作者簡介


陳甦,民商法研究者,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

內容簡介


《法意探微》根據現行法律以合法途徑取得的一切財產。都具有同等效力的合法性。法律平等保護公民的財產權利,實在是法律在保衛自身的尊嚴與效能,保衛現實社會財產制度運行的合理結果。充分尊重並平等保護公民財產權利,依法滿足公民財產權利的保護需求.才能充實和鞏固公民對社會現實的信任與對社會未來的信心。
在人類諸多偉大發明中,門,這個建築部件是最有法律意義的,因為它用物質的形式把個人與社會、自家與他人區別開來,並由此產生了可能是最古老的處理私人與社會關係的法則.我把這個法則叫做“敲門規則”。
現代文明提升了人類的知識理性,但偏見作為人類思維的一種缺陷卻並未隨著知識的增多和專業的細化而減少,相反倒可以說,偏見往往與專業有關。在一定意義上,法律實質是一種消除偏見的機制,但是,當法律的運用成為一種專業時,法律專業人士如何消除自身的專業偏見便成為一個重要任務。

目錄


必也正名乎
印章的法律意義
房產證的性質與作用
證券的識別及其法律意義
牛黃應當屬於未發現物
虛擬財產在何種情形下應受到現實法律的保護
應注意土地權利的同名異質問題
價格構成的成本計算不能確定所有權的歸屬
校準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制度的視點與尺度
小區地下車庫的權屬須依是否計入公攤而定
應基於佔有狀態辨析侵占罪的構成
佔有的事實判斷與行為的性質認定
遺體是不能強制執行的“遺產”
給拾得人以報酬是提升美德的制度安排
物權法應當滿足經濟活動的基本制度需求
物權法草案的人法迷思
析“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與經濟體制改革同行:公民財產權利保護機制的不斷完善
限制與被限制的究竟是什麼?
“鑽石金錶案”引發的學理分析
法律如何解決“白帶”的煩惱
“存車合同”屬於保管抑或租賃需視情形合理認定
平信的郵遞機制與遺失賠償責任
郵遞物品遺失的風險選擇與責任承擔
析家庭服務中介機構的民事責任
也談“物業管理權”的性質
中獎權利應隨存單的轉讓而轉讓
應基於取款權利人識別機制建構責任制度
防範利用公示催告程序進行詐騙
處理隱私權與知情權衝突的敲門規則
處理醫患糾紛應把握醫與法的區別
負責與免責的適度與制度選擇
婚內情感協議得否擁有強制執行力
DNA對社會關係的決定力究竟有多大?
修改公司法應注意與證券法的協調
處罰公司並不等於處罰股東
新破產法應當合理規定勞動債權的優先次序
火車票實名制的不可行性分析
站票與座票同價的法理分析
損害結果的不確定性與判決的確定性
“合理懷疑問責”與法官職業公信力
培育尊嚴與信任的提示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