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山海亦稱“官山海”。中國歷史上主張由國家採用各種方式控制鹽、鐵、山林、川澤等自然資源的經濟思想。官山海一詞出自 《管子·海王》篇:“齊桓公問曰:‘然則吾何以為國? ’管子對曰:‘唯官山海為可耳’”管山海始見於《鹽鐵論·貧富》:“食湖池,管山海。”所謂山與海雖泛指山林川澤之利,從《管子》到《鹽鐵論》這一歷史時期,主要是指鹽鐵由國家專營專利,隨著歷史的發展,封建國家從事專營的範圍擴大到酒、茶乃至香料、藥材礦產等等,且時有興廢。
有的日漸退居不甚重要地位,多轉歸私商自由經營。但鹽業一直保持著不同程度的
官營性質,或由官府直接經營,或由經官府許可的私商買賣。因鹽是生活必需品,消耗量大,而且由於鹽產地比較集中易於控制,所以封建政府對鹽業實行專營專利,收入也甚為可觀。直至
北洋政府時,
鹽稅仍為三大
財政收入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