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園林局
政府機關
根據《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冀辦字〔2009〕46號)和《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市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石政發〔2009〕40號)文件精神,設立石家莊市園林局,為石家莊市政府直屬事業機構。
現任石家莊市園林局局長、黨組書記:劉金文。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太平河工程的建設和管理職責。
(三)強化市內五區、高新區和四個組團縣(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的監督檢查、考核。
(四)強化對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一)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園林綠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聯繫實際提出制定、修改園林綠化法律、法規的意見和建議。
(二)負責編製實施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組織制定城市園林綠化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園林綠化、公園廣場及水系綜合管護的檢查、考核、督導工作。
(三)參與建成區主要街道、公園、廣場和有關防護林區的規劃、設計、建設和管理;負責市內公園、廣場及水系經營項目和活動的審批和實施。
(四)依照《城區河系公園管理條例》,負責民心河、太平河及外環水系的建設和管理。
(六)依法查處違反園林綠化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管理、監督、檢查園林綠化行政執法工作和專業培訓、考核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建成區園林綠化工程立項、融資及各種專項費用的使用、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九)負責制定園林綠化科技發展規劃、科研計劃並組織重點科研項目試驗研究;組織科技成果鑒定、申報和推廣工作。
(十)參與市建成區圃地、花木市場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負責進入城區苗木花卉的檢疫及苗木花卉病蟲害的預測預報。
(十一)指導城市規劃區和風景名勝區的園林綠化工作;參與組織和協調全民義務植樹活動。
(十二)負責全市園林綠化施工單位的資質審核和申報工作;負責園林行業的管理;負責外地進市從事園林施工單位的資質審核、辦理進市登記及市場准入手續。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石家莊市園林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行政管理、後勤保障和住宅物業管理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保密、政務督察、計劃生育工作;負責政府園林綠化投資項目的誠信工作;負責草擬全局工作規劃、年度計劃、總結、請示、報告等綜合性材料;負責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並監督落實;負責信息系統目標管理責任制和調研科目的制定;承辦政協委員提案、人大代表建議和信訪、接待工作。
負責組織有關園林綠化地方性法規、規章的起草相關工作;負責規範性文件的審查、備案工作;監督管理行政執法以及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賠償、行政訴訟和應訴代理等工作;負責組織園林綠化發展重大政策的調查研究工作。
(二)綠化處
負責編製城市園林綠化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綠地及水系兩岸綠地養護管理和達標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全市園林綠化施工單位的資質審核和申報工作;負責外地進市從事園林施工單位的資質審核、辦理進市登記及市場准入手續;負責佔用綠地補償費、易地補建綠地代建費、樹木補償費和代植費的收繳管理工作;對規劃區內道路紅線及管養範圍內佔用綠地、樹木伐移、更新進行審批和申報工作;制定園林綠化養護的質量等級、定額標準;參與組織和協調全民義務植樹活動;負責全市綠化評比表彰工作;負責全市園林綠化成果普查和數據統計工作。負責進入城區苗木花卉的檢疫工作及病蟲害的預測預報;負責園林綠化科普宣傳教育工作。
(三)公園處
擬訂公園的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公園、城市廣場、水系等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公園的分類分級目標管理標準和規章並監督實施;參與新建公園、廣場的規劃、論證和驗收工作;負責制定園林科技發展規劃、科研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工作。
(四)規劃建設處
組織擬訂城市綠地和生物多樣性保護規劃;負責城市園林綠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新建公園、廣場、綠地年度建設計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園林綠化工程招投標、施工圖審查、監理、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負責組織園林綠化項目的專項規劃驗收工作;負責對城市“綠線”的劃定和控制管理,負責審核、驗收城市建設項目中的園林綠化比例和布局;負責臨時佔用綠地、伐移樹木的審批和綠化補償費的收繳工作;參與建成區圃地、花木市場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園林綠化項目投資、融資工作;負責全市園林綠化行業統計工作。
(五)計劃財務處
制定全局財務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園林經濟發展規劃;負責機關財務管理,指導、督促、檢查局屬各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局國有資產、城建資金管理和工程立項、預決算的審核、申報;負責全局財務審計和財會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六)勞動人事處
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勞動人事的各項政策法規,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勞資、繼續教育、保險福利、檔案管理、人才引進以及人員的考核獎懲工作;負責制定園林綠化行業人才教育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園林職工的業務培訓。
(七)組織宣傳處
組織指導幹部職工的政治理論學習和思想教育工作;負責思想、作風、組織建設;負責黨員教育、組織發展以及副科以上幹部的考察、任免、考核工作;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全局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八)安全保衛處
負責全局的治安保衛和綜合治理工作;參與重大事故的調查及處理工作;負責防汛工作的組織檢查落實;做好安全生產管理相關工作。
(九)直屬單位黨委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和老幹部服務管理工作。
(十)紀檢(監察)室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機關工勤人員編製4名。
2017年5月9日石家莊市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劉金文同志任石家莊市園林局局長,畢鳳鳴同志不再擔任石家莊市園林局局長職務。
石家莊市園林局機關行政編製40名。科級領導職數19名,其中,正科級9名(含直屬單位黨委專職副書記兼機關紀委書記1名)、副科級10名。縣級領導職數設置另行明確。
石家莊市園林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石家莊市園林局局長、黨組書記:劉金文
石家莊市園林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冉榮珍、趙素校、姚斌
石家莊市園林局總園藝師、黨組成員:崔青凱
石家莊市園林局三級調研員:滕金一、樊金波、索永建。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石家莊市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石家莊市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