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稿
通訊社提供給媒體的新聞稿
通稿指通訊社統一提供給媒體的新聞稿,有時也指由有關單位和機構給報紙、雜誌或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發送的電報稿、紙質或電子文稿。
通稿原本是一些新聞通訊社的“專利”。他們在採訪到一些重要新聞以後,會以一種統一的稿件方式發給全國的需要稿件的媒體。這就叫做通稿。後來,很多組織或企業在舉辦活動需要對外發布新聞的時候,為了統一宣傳口徑,也會撰寫新聞通稿,以提供給需要的新聞媒體。
通稿是一個傳播術語,一個圈內人耳熟能詳不言而喻、圈外人耳聽不詳言而不喻的名詞。
新聞通稿的寫法有技巧性。一、盡量公文式。不要寫成天花亂墜的美文。二、體現新聞通稿“真正主人”的意志。新聞通稿“真正主人”指要求發通稿的機構或個人,如政府、企業或集團老闆等等。三、新聞通稿盡量做到沒有細節,如需細節必須徵得“主人”同意並有需要達到的目的。四、新聞通稿要盡量籠統、模糊。可以多一點空話、套話、官話。
通稿基本都是模仿平面媒體的稿件形式來寫的,按照基本的形式來分,可以分為消息稿和通訊稿。簡單的說,可以按照這樣的標準來對兩種問題進行區別。報紙上新聞正文前面有某某報*月*日訊(消息頭)記者某某人,然後才是新聞正文的,就是消息。上來就是文章,最後才署作者名字的新聞,多數是通訊。企業的新聞通稿就是要模仿這些不同的文體,把需要傳達的內容預先寫好。
對於媒介公關經理來說,通稿應該準備兩篇以上,至少保證一篇消息,一篇通訊。消息中應該包括整個事件的過程。通訊則是對消息內容的補充。可以是整個事件組織的背景情況介紹、也可以是一些花絮或者是企業中參與事件的人物故事等。
在新聞學論述中,企業新聞通稿或許沒有正規定義。無疑,它與通訊社的通稿、政府部門的通稿有著明顯的區別,缺乏相應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再說采寫水平,更是相差甚大。但企業通稿具有新聞通稿的某些屬性,即事先擬定的對某一事件的文稿,供媒體採用,其內容也包括新聞的要素,目的也是為了統一報道口徑,擴大活動影響,提升企業形象。
被採訪地方和單位備下標準的本報訊“通稿”,不需要到達新聞現場,不需要採訪任何人,甚至不需要動筆,署上名刊發就是了。沒有知識產權之爭,也不必顧慮報道失實。
這個“慣例”確有其原因。重大事項的新聞發布,在很多時候必須統一文本,重大新聞事件報道,在很多情況下,需要統一口徑。還有,報道任務下達往往是今天布置明後天見報,就是火箭速度也騰不出采寫時間。情急之下,只能是電子文本飛來飛去,剪來剪去。這似乎也未可深責。
在媒體人的心目中,企業通稿等於“新聞報料”或者“業餘通訊員來稿”,難免魚龍混雜,良莠不齊。就筆者多年來接觸通稿的工作積累而言,常見的弊病有以下幾種。
主要原因還在於企業對傳媒業“隔行如隔山”,對新聞規律不甚了了,也可能在有些具體信息披露時非常謹慎,生怕見諸媒體之後引起競爭對手的種種目光。
從這個意義上來講,媒體採用企業通稿就像“戴著腳鐐跳舞”,稍不留神就掉到商業廣告的泥沼中。
在一些國有大企業中,長官意識比較強,常常會在通稿中出現領導的表態。若是碰到公共危機事件,任憑不懂傳播規律的領導瞎折騰,其通稿往往就會產生不利的後果。
通稿時間延滯后,屬於“硬傷”,但另一種情況是新聞發稿內容與當下經濟、產業大勢並無關聯,甚至背道而馳,屬於“不合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