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認證
ERP認證
ErP認證是CE認證的能效認證部分 2013年開始強制執行。
ERP認證
ErP指令是新的歐洲CE標誌法規。作為一項CE 標誌指令,ErP指令的要求將連同安規,電磁兼容,無線電等其他要求一同被執行
獲得能源之星認可是否標誌著符合ErP要求?
不。能源之星是美國的認證標誌,因此不能被作為符合歐盟指令的證明。唯一能被用作為符合性證明的標誌是歐洲的ecolabel。
按照ErP 2005/32/EC法令附錄四的內部設計控制程序進行產品的符合性評估。
最簡單有效的符合性評估方法是參照EuP法令的附件四,即:
1. 提供產品的LCA(生命周期評價)環境足跡報告
2. 提供生態設計實施細則中要求的測試報告
3. 提供要求的相關信息
但是最有效的方法是第一個 —— 內部控制
1、6000小時殘損率大於或等於0.9,(因為測試時間較長,該項要求從2014年3月1日實施);
2、6000小時光通量維持率大於或等於0.8(因為測試時間較長,該項要求從2014年3月1日實施);
3、失效前開關次數大於或等於15000次(額定壽命30000小時)或大於等於額定壽命以小時計算的二分之一;
4、啟動時間小於0.5秒;
5、至95%光通量所需時間小於2秒;
6、早期失效率小於或等於5.0%(正常點亮1000小時);
7、顯色指數大於或等於80%,用於室外或工業用途的顯色指數大於或等於65%;
8、色容差於小或等於6db;
9、功率因素的要求:功率小於或等於2W,無功率因素要求;2W至5W,PF值要求大於0.4;5W至25W,PF值大於0.5;功率大於25W,PF值大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