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洋港口發展委員會
浙江省海洋港口發展委員會
(一)划入省政府辦公廳的口岸管理職責
(二)划入省發改委的海洋發展職責和按許可權審批審核備案海港重大建設項目的職責
(三)划入省交通運輸廳的海港規劃及投資、沿海港口岸線管理和寧波舟山港管委會的職責
(四)划入省海洋漁業局的海岸線統籌管理職責
(五)管理省海港集團和寧波舟山港集團
(六)承擔省委省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責
2015年8月,浙江省決定整合沿海港口以及有關涉海涉港資源和平台,組建浙江省海洋港口發展委員會、省海洋港口投資運營集團,先行整合寧波港和舟山港集團。
2015年8月24日,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姚志文在舟山宣布浙江省委、省政府決定,副省長孫景淼同志兼任中共浙江省海洋港口發展委員會書記、浙江省海洋港口發展委員會主任,同時免去其中共舟山市委書記、常委、委員,中共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工作委員會書記、委員、浙江舟山群島小區新區委員會主任職務。
2015年12月,中央編辦批准設立浙江省海港委。
2016年2月17日,浙江省海洋港口發展委員會正式獲批並掛牌運行。
圍繞加快實現全球一流的現代化樞紐港、全球一流的航運服務基地、全球一流的大宗商品儲備交易加工基地和全球一流的港口運營集團等“四個一流”目標,打造覆蓋長三角、輻射長江經濟帶、服務“一帶一路”的港口經濟圈,加快建設海洋強省。
在保持吞吐量穩步增長的同時,更加註重提高海洋港口企業的競爭力、對國家戰略的支撐力和在全球港口行業的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