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衛生局

泰州市衛生局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泰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09〕571號)和《中共泰州市委泰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泰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泰發〔2010〕 2號),設立市衛生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划入。
(三)將餐飲業、食堂等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划給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划入市衛生局。
(四)增加業務上組織指導和監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
(五)增加建立基本藥物制度和藥物政策,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省基本藥物目錄的職責。
(六)加強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職責;加強對醫療服務、公立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加強城鄉愛國衛生統籌協調職責。
(七)深化全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方向。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推進全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衛生改革與發展的規劃、計劃和規範性文件,並負責組織實施、檢查監督。
(二)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制訂並實施區域衛生規劃。
(三)貫徹執行國家、省基本藥物制度和藥物政策,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省基本藥物目錄,組織並指導基本藥物採購、配送和使用。
(四)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業務上組織指導和監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五)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對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強化臨床用藥管理和指導,負責醫療衛生機構中與實施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有關的管理工作。組織制定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我市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后醫學教育工作。
(六)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擬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中醫、中西醫結合工作的管理。
(七)組織擬訂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八)擬訂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全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負責全市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九)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
(十)組織並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消毒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衛生和生活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一)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評工作。
(十二)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
(十三)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整治,綜合協調和指導全市國家、省、市衛生城市(鎮、村)創建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農村改廁工作,協調做好農村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等工作,負責健康教育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除害防病工作。
(十四)承擔市政府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和市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衛生局設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協調、督辦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信息、保密、後勤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來信來訪、提案建議、公務出國(境)等工作。
(二)規劃財務處(審計處)
擬定衛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編製衛生事業經費預決算;提出醫療服務價格、藥品價格等政策建議;擬定藥品和醫療器械採購等相關規範;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規劃建設、財務資產的監督管理及內部審計工作。
(三)醫政處
擬訂區域衛生規劃、衛生資源配置和衛生科技發展規劃;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技術、醫務人員執業、醫療服務、醫院葯事、大型醫用設備、采供血機構管理;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城市社區衛生的監督管理並指導使用基本藥物;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推廣和科普工作;組織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崗位培訓工作;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后醫學教育工作;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
(四)中醫處
擬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申報並管理中醫藥項目;指導中醫醫院規劃建設;擬訂中醫藥防治重大疾病的規劃,組織實施中醫藥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
負責中醫、中西醫結合的醫療、護理、保健的業務指導和行業管理;指導醫療機構的中藥房建設與管理;組織實施中醫、中藥、中西醫結合科研項目;組織開展中醫藥師承教育、畢業后教育、繼續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工作;協調管理中醫對外交流與合作。
(五)疾病預防控制處
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防控體系,預防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擔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綜合管理;組織實施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承擔市政府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和市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六)基層婦幼衛生處
承擔農村基本衛生保健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擬訂有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督查指導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
擬訂基層衛生與婦幼衛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制訂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機構的建設以及技術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出生缺陷干預工作;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藥物政策在基層的有效實施。
(七)衛生監督處(行政許可服務處)
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消毒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承擔公共場所、飲用水等的衛生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工作;負責行政許可工作。
(八)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處
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綜合協調職責;組織擬訂食品安全管理的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協調食品安全監測與評價體系建設;組織協調食品安全執法檢查活動,協調解決食品安全監管中的重大問題。
(九)食品安全監管處(衛生應急辦公室)
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預警工作,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組織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技術科研規劃並監督實施;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和報告系統;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醫療救援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措施;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
(十)衛生環境處
動員和組織全社會參與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整治,綜合協調和指導全市國家、省、市衛生城市(鎮、村)創建工作,承擔市區國家衛生城市長效管理工作,組織對四市衛生城市長效管理工作進行考核;擬訂全市農村改廁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協調做好農村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等工作;擬訂健康教育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市區春秋季滅鼠及滅蟑螂、滅蚊蠅工作,指導、督查四市除害防病工作。
(十一)愛國衛生辦公室
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做好組織協調、綜合調研和督導檢查等工作;擬訂愛國衛生工作長遠規劃、計劃,組織開展愛國衛生政策法規宣傳和工作考核;統籌協調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的落實,動員並組織全社會參與群眾性愛國衛生運動;負責開展群眾性公共衛生監督管理;指導市(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十二)人事處
擬定全市衛生人才隊伍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製、幹部管理、工資津貼、人事檔案、專家人才、考核獎懲以及人才交流與服務指導等工作;負責全市衛生專業技術人才評價工作。
(十三)黨委辦公室(統一戰線工作處)
擬定黨委黨建工作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對黨員領導幹部、普通黨員及職工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和黨風廉政建設教育;指導直屬單位黨組織學習中心組學習活動;負責全市衛生系統精神文明創建工作;負責市直系統統戰、老幹部、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另按有關規定設置紀檢監察機構。

人員編製


市衛生局機關行政編製3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處長(主任)13名、副處長(副主任)13名。
行政附屬編製另文明確。

其他事項


(一)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市衛生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市農業委員會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泰州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泰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的監管。市衛生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各部門要密切協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二)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市衛生局負責提出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納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的條件。泰州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泰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
(三)職業衛生監管的職責分工。市衛生局負責擬定職業衛生規範性文件,擬定職業衛生地方標準,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鑒定相關工作。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管理,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市衛生局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