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黔江區教育委員會

徠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黔江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86號)和《中共重慶市黔江區委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關於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黔江委發〔2009〕41號)精神,設立重慶市黔江區教育委員會,為區政府工作部門。中共重慶市黔江區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履行區委規定的職責,與重慶市黔江區教育委員會合署辦公。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家、重慶市和黔江區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划入原區大學中專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承擔的招生行政管理職責。
(三)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鄉(鎮)學校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小學德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改革城鄉師資隊伍建設制度,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加強城鄉教師互動交流。
(五)統籌規劃並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努力提高職業院(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六)加強教育招生考試管理工作職責。
(七)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教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管理、指導全區教育工作。
(二)負責統籌全區教育事業發展,協調管理各類學校和教育事業單位。負責實施教育體制改革和教學改革;指導、協調全區學校布局結構調整、課程設計及教育科研工作;負責教育統計、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負責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指導與協調義務教育工作,實施基礎教育教學改革,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傾斜;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負責全區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監測工作。
(五)指導和組織實施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發展與改革,提高職業學院(校)辦學水平和質量。
(六)負責全區教育事業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教育經費的審計監督;負責教育事業經費預決算和教育援助管理工作。
(七)統籌管理、協調全區民辦教育。擬訂民辦教育管理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承擔民辦教育監管責任。
(八)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等工作。統籌指導、協調各類繼續教育工作。
(九)主管全區教師工作。負責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和管理,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
(十)負責全區學歷教育管理工作;負責大學中專招生工作;負責各類教育考試、錄取管理工作。
(十一)統籌規劃並大力發展高等教育,參與指導高校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精品特色專業課程建設。
(十二)負責全區語言文字管理工作。擬訂語言文字工作規劃;負責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各類學校的國有資產宏觀管理;指導學校建設、教育裝備、教育產業、勤工儉學、學校後勤改革工作。歸口管理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和外事、僑務工作。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主徠任:米仁文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黔江區教育委員會設11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教育工委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要文稿、工作計劃、教育發展規劃等起草工作;負責領導交辦任務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信息、新聞、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管理、機關後勤、綜合治理、精神文明、計生、群團等工作;牽頭辦理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協調做好教育宣傳、教育大事記的整理、修志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承擔教育工委日常工作事務。
基礎教育科
承擔基礎教育管理指導工作。擬訂並指導實施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的政策;指導基礎教育改革工作;指導推進九年制義務教育和掃盲工作;指導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和工讀教育;指導民族教育;指導中小學德育;承擔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和小學、初中畢業證發放和高中畢業證發放的審查工作;管理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指導基礎教育學校和教育機構的教育教學工作。
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科
承擔學校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管理指導工作。指導學校健康教育、衛生保健和防疫工作;組織學生體質健康監測;指導學校藝術教育和課外文娛藝術活動;指導學校體育教學;組織、管理全區性學生體育運動競賽和藝術比賽;負責組隊參加區級以上各類體育競賽和藝術活動;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藝術設施建設及器具配置;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國防教育和軍訓工作。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承擔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管理指導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相關教育教學政策;指導相關教育教學改革、基礎能力、實訓基地建設和職業學校學生專業技能、水平考核工作;承擔中等職業學校學籍和學歷證書管理;負責推進中等職業學校與行業、企業的結合;制訂並指導實施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的教學指導文件、教學評估標準;承辦、指導、協調有關民辦教育法人登記和社會力量興辦的職教、成教學校教育工作。統籌規劃並大力發展高等教育,參與指導高校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精品特色專業課程建設。
教育督導科(掛黔江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牌子)
負責教育督導工作。依法對政府部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對中等以下各類學校的辦學方向、辦學水平、辦學效益等情況實施督導;負責組織督學培訓、教育督導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辦理區政府和上級教育督導、評估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規劃建設科
擬定和監督實施教育事業基本建設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編製和監督實施教育基本建設投資計劃;統籌規劃和管理教育系統建設項目;指導教育系統住房管理改革工作;承擔教育事業、基建的綜合統計、分析工作;編製和監督實施學校布局結構調整方案;承擔移校搬遷、校舍安全工作。
政策法規和安全穩定科(應急管理辦公室)
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承擔有關教育行政複議、行政訟訴等法律事務工作;辦理教育行政許可有關事宜;管理、指導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和應急管理工作;收集反映安全穩定信息;承擔法制、治安、保衛、防火、安全和應急管理等方面的宣傳、教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教育系統穩定工作及校園周邊環境治理工作;承擔教委機關和住宅安全防範工作;承擔接待教育系統來信、來訪、解釋和信訪回復工作。
招生管理科
貫徹落實國家招生工作法律、規章和政策;執行普通高校(含體育院校、藝術院校、職教師資、保送生、空軍飛行學員、民航飛行學員等招生,下同)和各類成人高校招生計劃;指導普通高校和各類成人高校招生報名、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身體健康狀況檢查、組建考生檔案、志願填報和招生宣傳工作;參與普通高校和各類成人高校招生錄取有關工作;負責調查和配合處理普通高校和各類成人高校招生中發生的重大問題和違紀舞弊事件。
語言文字管理科
負責全區語言文字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監督檢查語言文字應用情況;規劃、指導、管理全區語言文字工作;組織開展普通話等級培訓、考核、測試;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推廣普通話,辦理普通話等級證書;負責漢語言應用水平測試。承擔區語委會日常工作
財務審計科
負責教育系統財務、審計工作的管理和指導。負責教育事業經費管理;負責所屬單位及機關國有資產、預算決算、財務管理和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監督檢查所屬單位招生經費的收支情況;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牽頭組織實施教育扶貧、救災和學生資助工作;指導本系統校辦產業和勤工儉學工作;負責學校後勤改革總體規劃和政策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工作,探索建立新型學校後勤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保障體系。
人事科
管理、指導教育系統人事工作。承辦教育系統人事、機構編製工作;指導、督促有關方面依法落實教師待遇和保障教師合法權益;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和教職工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管理、指導學校人事、分配製度改革、教職工考核和調資晉級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幹部提拔考察、考核及任用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領導幹部的培訓、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承擔管理教師人事檔案、專業技術檔案責任;牽頭組織支教工作;承擔轄區內學校教師培訓及繼續教育指導工作。指導管理各級各類學校退(離)休人員工作。
監察室主要負責紀律監督、行政監察、廉潔從政等工作;承辦區監察局交辦的工作任務。

人員編製


重慶市黔江區教育委員會行政編製34名,其中:教育工委書記1名,主任1名,副主任4名,區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1名,科級領導職數15名。紀工委書記按有關規定配備。
機關後勤人員事業編製3名。

其他事項


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區教育委員會等部門擬訂;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區教育委員會負責;畢業生離校后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