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經濟和信息化職能部門,主管兵團工業和信息產業工作,綜合管理全局經濟和信息化建設。
兵團工信委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政策、法規;研究提出兵團新型工業化、信息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協調解決工業化和信息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以及裝備製造等行業規劃、年度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擬訂並協調實施工業園區發展規劃,指導工業園區建設。
(三)監測分析工業、信息產業運行態勢,統計併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調控意見和政策建議,協調解決行業運行中的有關問題;管理國家安排的藥品儲備;負責工業、信息產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工作。
(四)負責提出兵團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對外投資)、兵團財務預算資金安排的工業和信息化項目的安排意見;負責審核向國家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報批、核准的項目;按兵團規定,審批、核准兵團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定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有關新產品、新技術、新材料等的推廣應用,關閉落後產能。
(六)組織制定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進步及自主創新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大科技項目,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及技術改造,推進新興產業發展,協調落實相關政策。
(七)負責扶持、指導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相關政策措施,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推進企業改革、改組和企業重組,指導團場工業發展,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八)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煤炭、電力行業發展規劃、年度電力行業運行調控目標;負責煤炭生產許可證發放審查和煤礦工程質量監督等工作;承擔兵團供電營業區有關協調和管理工作,協調解決煤炭、電力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九)統籌推進兵團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負責協調維護兵團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行政機關和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和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和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一)承辦兵團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查;承擔機關文電、信息、會務、宣傳、檔案、保密、信訪、財務、資產、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人事、培訓和對外交流有關業務工作;聯繫行業協會有關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產業政策處)。
組織擬訂兵團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綜合性規章制度和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落實行政執法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規章制度的起草和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備案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指導兵團工業和信息化系統法規宣傳和企業法制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研究擬訂兵團產業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對相關產業、產品、項目進行產業政策符合性審查和認定;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實施情況,研究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執行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參與產業規劃和投資項目審核工作;擬訂推進產業結構調整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兵團相關行業准入條件並組織實施;擬訂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政策,協調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擬訂兵團承接產業轉移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三)經濟運行調節處(綜合處、研究室)。
組織研究並提出兵團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監督、檢查年度計劃執行情況,提出對策建議;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負責兵團工業經濟運行日常調節工作,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和突出困難。綜合研究分析兵團工業經濟運行、結構調整、產業發展等重大問題;承擔重要報告、文件的起草工作;組織研究兵團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性問題,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系統研究工作;負責本委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課題的組織研究工作;承擔工業應急產業相關工作。
(四)規劃計劃處(工業園區管理處)。
研究提出兵團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政策建議,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新型工業化發展規劃、年度投資計劃;研究提出兵團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改造投資規模和方向、兵團財政預算資金安排工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安排意見;編製重點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和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導向計劃並跟蹤實施情況;承擔工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核准、備案工作;組織落實國家有關投資政策,擬訂兵團工業領域投資的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兵團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及績效評價;審查並出據許可權內國家鼓勵發展的內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擬訂工業園區發展政策措施,協調工業園區建設相關工作;負責監測工業園區發展和經濟運行情況,提出設立工業園區的意見建議;負責工業招商引資和外對合作交流工作。
(五)企業處(中小企業局)。
負責對兵團各類經濟成份企業的宏觀指導和服務,擬訂促進企業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推進兵團大企業大集團戰略的實施;指導、協調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擬訂促進兵團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兵團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和擔保體系建設,引導和規範中小企業擔保行業發展;負責兵團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負責促進中小企業對外交流合作,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和非國有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六)科技裝備處(節能與綜合利用處、軍民融合處)。
組織擬訂兵團企業技術進步及自主創新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協調國家相關高技術產業化項目、重大產業技術開發項目和創新能力建設項目的申報、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推進企業技術中心和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企業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利用工作;負責推進國防科技工業發展和軍民融合、軍工行業應急管理工作;推進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落實軍民融合政策;實施兵團機械、汽車、電子電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等行業管理,擬訂並組織相關行業發展規劃;根據國家相關行業公告管理要求,實施專用汽車、新能源汽車等行業准入公告管理;負責兵團工業節能減排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的法規、政策並組織實施;關閉落後產能,組織開展對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重點用能單位執行法律、法規和節能標準情況的執法監察工作,許可權內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負責兵團有關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七)重工業處(原材料工業處、煤炭電力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辦公室)。
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承擔鋼鐵、有色、黃金、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農藥)、建材等原材料行業管理工作;指導重點項目開展前期工作;配合鉻化合物生產建設項目審批工作;負責原材料工業經濟運行監測、分析;配合做好有色、化工等專業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做好監控化學品審核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煤炭行業發展規劃;負責煤炭生產能力核定、煤礦工程質量監督、煤礦項目可研報告和初步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工作;對煤炭超能力生產進行監督檢查;協調解決煤炭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兵團供電營業區有關協調和管理工作。指導工業行業和信息產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參與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兵團民用爆炸物品行業管理工作。
(八)消費品工業處。
實施兵團輕工、食品、醫藥、紡織、煙草、電子電器、工藝美術等行業管理,組織編製並指導實施行業發展規劃,根據國家相關行業公告管理要求,實施濃縮果蔬汁(漿)加工行業、印染行業、粘膠纖維等行業准入公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審核行業准入,促進傳統工藝美術的傳承和創新;承擔兵團醫藥儲備管理工作。按照自治區、兵團發展紡織服裝帶動就業領導小組有關要求,承擔兵團發展紡織服裝帶動就業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信息化推進處(電子信息產業處)。
統籌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擬訂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規劃、政策規範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重大事項;指導推進工業數字化、智能化、網路化製造和工業雲計算、大數據、工業網際網路等應用;負責兵團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的項目管理工作。統籌指導工業領域信息安全;擬訂工業信息安全發展規劃、政策、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做好重要工業領域工控系統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協調推動寬頻發展;協調推進信息通信業的相關投資項目;指導督促電信企業落實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責任。擬訂並組織實施電子信息產業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優化行業發展環境;承擔電子信息製造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電子信息產業信息分析匯總工作;負責有關電子信息製造業及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的企業認定和產品認定工作;組織推進行業軟體和系統解決方案推廣應用;推進行業軟體知識產權保護和正版化。
黨組書記、主任 丁頌國
黨組副書記、副主任 趙世民
黨組成員、副主任 李鳴
黨組成員、副主任 閆新梅
副巡視員 張建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