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而言之
成語
要而言之 拼音:yào ér yán zhī 解釋:要:簡要。概括地說,簡單地說。出處:晉·陸機《五等論》:“且要而言之,五等之君為己思治,郡縣之長為利圖物。”
要:簡要。概括地說,簡單地說。
簡要說來。晉.陸機《五等論》:“且要而言之,五等之君為己思治,郡縣之長為利圖物。”《雲笈七籤》卷四四:“要而言之,從人頂上直下一寸為太極宮。”魯迅《致章廷謙》:“要而言之,《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實在是大而無當的書,可供陳列而不適於實用的。”
要而論之、總而言之
偏正式;作分句;同總而言之。
示例
魯迅《三閑集·“醉眼”中的朦朧》:“要而言之,就因為先前可以不動筆,現在卻只好來動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