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責任標準
社會責任標準
社會責任標準“SA8000”,是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 International standard的英文簡稱,是全球首個道德規範國際標準。其宗旨是確保供應商所供應的產品,皆符合社會責任標準的要求。SA8000標準適用於世界各地,任何行業,不同規模的公司。其依據與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及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一樣,皆為一套可被第三方認證機構審核之國際標準。
1、童工;
2、強迫性勞工;
3、健康與安全;
4、組織工會的自由與集體談判的權利;
5、歧視;
6、懲戒性措施;
7、工作時間;
8、工資;
9、管理體系。
1、減少國外客戶對供應商的第二方審核,節省費用;
2、更大程度的符合當地法規要求;
3、建立國際公信力;
4、使消費者對產品建立正面情感;
5、使合作夥伴對本企業建立長期信心。
SA8000的產生既有人文社會發展的原因,即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各界對勞工保護的關注。同時也是國際市場上競爭格局失衡的產物。
雖然道德規範和國際貿易分屬兩個完全不同的領域,但冷戰結束后,世界的政治、經濟格局發生了巨大變化,新興工業化國家的起飛導致發達國家在傳統產品的國際市場上失去優勢,在諸多領域,新興工業化國家已成為發達國家的競爭對手。
為遏制發展中國家提高競爭力的手段和途徑,某些發達國家便尋求構築起種種非關稅的貿易壁壘。
在國際商品市場上,廉價的勞動密集型產品製造國將其大量廉價產品出口到發達國家市場,衝擊發達國家國內市場,正是在這一背景下,美歐等發達國家把勞工標準同其對發展中國家實施的普遍優惠制度掛鉤。在政府的首肯和支持下,SA8000有由民間壁壘走向政府壁壘的趨勢(黎友煥,2006)。
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我國跟國際社會的分工合作越來越緊密。梁桂全(2004)認為,企業社會責任運動在中國的實施,是經濟全球化對於中國的直接影響和中國入世的直接結果。
從全球範圍來說,企業社會責任是由兩種社會力量推動的。一種力量是反對資本全球化的勞工運動。勞資衝突的加劇和勞工地位的下降,使得勞工組織要求在企業推行和實施國際勞工標準以保護勞工的權利。另一種社會力量是“勞工貿易壁壘”SA8000的推行。
發展中國家廉價的產品構成了對發達國家市場和就業的衝擊。歐美髮達國家企圖通過社會條款與國際貿易掛鉤,以削弱發展中國家的相對優勢,實行貿易保護和非關稅壁壘。
時代的發展使得人們對文化的重視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所謂的企業社會責任標準SA8000的推行是全球文化、價值觀念的一次碰撞。
田豐(2004)認為企業文化是企業社會責任建設中的核心,引導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的價值取向。全球性的愈演愈烈的企業社會責任運動就是促使企業在享受社會賦予的自由及機會的同時,藉助符合倫理、道德的行動回報社會。全球性的企業的社會責任同企業文化相輔相成、相互影響、共同發展。
關於SA8000的性質,多數學者都認為其具有某種貿易壁壘的特性,有的稱之為“藍色壁壘”。藍色壁壘是指以勞動者勞動環境和生存權利為借口採取有關的貿易保護措施,是對勞動保障、勞動者待遇、勞工權利、勞動標準等方面規定的總稱,它和政治權利相輔相成。SA8000 是標準藍色壁壘的核心(張太海,2007)。葉祥松(2004)認為,隨著貿易保護主義的重新抬頭和貿易壁壘形式的不斷翻新,作為旨在關注勞工身心健康和勞工權益的SA8000,它不僅迎合了發達國家借口保護人權和環境,從而達到保護本國產業、抑制發展中國家競爭優勢的目的,而且也滿足了公眾和消費者關注可持續發展的好奇心,因此,SA8000這種新的貿易壁壘形式的隱蔽性和欺騙性使其在推行的過程中出奇地順利。黎友煥(2004a)認為SA8000作為一個認證體系明確了社會責任規範,也提出了相應的管理體系要求。將社會責任和管理相結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規範組織尤其是企業的道德行為,有助於改善勞動條件,保障勞工權益。雖然SA8000的宗旨是好的,但是在關稅和非關稅壁壘不斷被削減的今天非常容易被貿易保護主義者所利用,成為限制發展中國家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的工具。喻衛斌(2005)也認為,因為SA8000實際上的強制性認證,使這個“工作場所的行為標準”演變成了國際貿易與國際勞工標準“掛鉤”之爭的延續,把本來屬於解決生產鏈與供應鏈內部的勞資問題,提升到國家層面的貿易關係問題。隨之而來,一個原本自願選擇的企業標準,變成了一個帶有強制性的國際貿易標準。雖然多數學者認為SA8000具有貿易壁壘的特徵,但是也有持相反意見的,認為SA8000不具備貿易壁壘的特徵:從產生過程看SA8000的產生是為了解決多種社會責任標準的一致性問題,而不是為了削弱發展中國家產品的競爭力,社會責任運動的根本基礎是公眾,而公眾不會是貿易壁壘的始作俑者;從標準內容看SA8000具有普遍性與靈活性;從標準的性質看SA8000是由非官方制定的標準,不屬於國家行為;跨國公司在要求其供應商獲得SA8000認證時是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是出於限制貿易的目的(趙囡囡,2005)。
許多學者都認為SA8000在我國的推行對我國的外貿出口的衝擊首當其衝。我國產品的比較優勢主要體現在低廉的勞動力成本上,如果實行嚴格的勞工標準與企業社會責任標準,人力成本提高是無疑的。例如,如果企業按SA8000標準或者一些跨國公司自行制定的標準執行,某些勞動密集型生產商的平均人力成本會上升50%-100%,生產成本的上升對發展中國家企業的打擊將是災難性的,無異於將發展中國家的產品逐出國際市場(曹宗平,2004)。SA8000的致命關鍵正在於它有效地降解了發展中國家在競爭中最大的比較優勢——勞工成本。因為實施SA8000的認證和維護,需要企業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財力去申請和更新,無疑將大大增加成本,使企業不堪重負(梁桂全、黎友煥,2004)。張京衛、周應堂(2006)認為SA8000不僅將對我國勞動密集型產品的出口構成障礙,同時改變了我國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市場格局,還影響勞動密集型產業國際間的合作深度。我國80%出口產品市場是發達國家和新興工業化國家和地區,發達國家的組織積極推動SA8000認證,在客觀上對我國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形成了貿易壁壘, 使我國相關企業不得不重新開闢新的國際市場。如果將勞工標準提高到SA8000標準規定的水平, 將帶來出口產品生產成本上升, 降低對外資的吸引力, 同時跨國公司也會擔心其分包商不能達標而不願來投資,這對勞動密集型產業與外資的合作將產生消極影響。
SA8000對企業競爭力的影響主要是加大了企業的生產成本。SA8000 標準的實施將會導致三種成本: 一是評估現行狀況、制定系統原則和程序、控制和記錄所需的時間成本;二是採取補救措施所形成的成本, 即減少工作時間、提高工資待遇、改善工作與生活環境等所帶來的成本; 三是認證、審查以及不斷進行控制和監督審查的費用(張太海,2007)。SA8000的實施提高了產品成本, 削弱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劉瑛華(2006)認為SA8000的實施降低我國企業特別是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的國際競爭優勢。長期以來, 由於我國賦存的豐富而廉價的勞動力成為許多企業獲取國際競爭優勢的關鍵。雖然我國在保護勞動者權益方面作了大量工作, 但一些企業承擔這方面的社會責任仍不到位。SA8000強制要求我國企業以達到社會責任標準作為貿易的前提, 許多企業的成本將大幅度提升, 必將降低國內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出口競爭力, 影響其國際市場的競爭優勢。張文兵、葛永波(2003)認為SA8000會增強發達國家產業的差異化優勢,這方面也會減弱我國產品的競爭優勢。SA8000的推行使得發達國家的消費者就會形成逐漸固化了的印象,即承擔企業社會責任、經過SA8000認證的產品具有更嚴格的社會責任方面的道義標準,相反,很多發展中國家的產品沒有經過SA8000認證,將被貼上壓榨工人、剝削童工、不人道等恥辱的標籤。這將影響消費者的購買選擇,形成了發達國家產品在此方面的差異化優勢。從短期講,SA8000為我國企業的競爭力帶來消極影響;從長期看,卻是我國企業競爭力的一次提升機遇。SA8000已成為全球化經濟中企業競爭新要素,這個要素直接從贏得消費者的關注和認同、增強投資者的信心、改善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完善企業的管理體系、促進企業參與國際分工等方面影響企業的國際競爭力的提高(曲建忠、劉國華,2004)。從間接影響方面講,由於SA8000 傾向於文化價值理念、意識形態和勞動制度等方面的關注, 從較深層次提供了企業作為一個社會組織所應具有的模式, 這對我國企業擺脫某些落後傳統文化價值觀念的束縛、適應國際市場遊戲規則會產生較大促動, 進而對企業長遠發展和國際競爭力的提升產生間接影響(王麗萍、吳進紅、蔣蘭陵,2005)。
SA8000的加速推行,對勞動密集型產業的人力資源管理來說,既是契機又是挑戰。SA8000的實施會使得員工薪酬水平的提升與企業人力資源成本的上升、企業人力資源使用負外部性的減少與企業負擔的加重、員工權利的增強和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相抵觸風險的增加。企業接受SA8000標準是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加以制約,如果在現階段強制推行SA8000標準將必然使許多勞動密集型產業陷入不利的境地(陳淑妮、黎友煥,2006)。但另一方面,人力資源管理的開展也因此有了制度的保障。因為傳統的人力資源管理受制於資本,不能純粹從人力資源的角度來發展人力資源管理。在企業利益與員工利益發生衝突的時候,即便人力資源管理有心維護員工利益,很多情況下還是屈服於資本的力量。而SA8000的履行要求企業主們犧牲部分利益去維護企業僱員的權益。對人力資源管理而言,藉助於SA8000這個外力可以解決人力資源管理的最大資本障礙 (王慧、楊堅爭,2005)。
黎友煥(2004b)認為SA8000在一定程度上使企業的技術保密工作失效。一個企業有技術壟斷,才會有產品與市場壟斷,才會有高額收益。如果秘密技術泄漏或被竊,將直接威脅到企業的經濟利益,甚至關係到企業的生存與發展。SA8000也使國家的經濟安全受到挑戰。當前國際政治、經濟、軍事關係是建立在高科技基礎之上的。研究開發獲得的高科技,並將它應用於經濟各部門尤其是軍事部門中,已成為各國競爭與角逐的熱點。SA8000的推行將使發達國家能以此為借口來竊取他國高新技術創造更為便利的條件。SA8000還對國民經濟發展的影響。我國是一個勞動力資源稟賦相對豐裕的大國,我國勞動密集型產業的競爭優勢主要在於低勞動力成本的非熟練勞動力。若企業全面達到SA8000的標準,則勞動力優勢可能會蕩然無存甚至變成劣勢,更多的剩餘勞動力得不到安置必將對我國社會的穩定和國民經濟的發展造成不良影響。
政府方面的對策包括:制定出口可持續發展戰略,加快建立可持續發展評估指標體系;建立統一規範的產品認證認可體系;建立SA8000的預警機制,以負責收集、跟蹤國外的SA8000的相關措施,建立SA8000信息中心和資料庫,研究SA8000對我國主要出口產品的影響,採取積極的應對措施,創造良好的出口環境;發揮行業協會、進出口商會等中介組織的作用;加強對SA8000知識的研究、宣傳、培訓和普及工作(黎友煥,2004a)。同時將企業社會責任運動在中國的實施納入勞動法制軌道,不論對於提高企業國際競爭力,還是對於和諧勞動關係的構建,都將有積極的作用(李芸,2005)。
企業方面,要借鑒國際經驗,加強勞工保護,不斷提高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水平,注重激勵機制多樣化,最大可能激發人力資源的創造性,這樣可以建立國際公信力,培養消費者對企業和產品的正面感情,建立合作夥伴對企業的長期信心,也有利於突破國外對我國的壁壘(李文臣,2005);企業要將社會責任的投入轉化為市場競爭力,變被動為主動,努力實現企業經濟利益、員工利益和社會利益的多贏,才能真正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姜啟軍、賀衛,2004);建立基於SA8000 體系為基礎的現代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基本平台,針對SA8000 體系的具體要求,完善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具體完善有關的規章制度,包括核心勞工標準、工時與工資、健康與安全等,要建立以SA8000 體系為基礎的人力資源監督制度(張愛麗、曲英艷,2006);要密切關注SA8000 的發展動態, 分析其可能產生的影響。同時企業嚴格遵守我國現行法律法規, 積極改善勞資關係,由於多數企業在勞動者權益保護和企業管理方面長期存在缺陷, 甚至最基本的勞動法規都無法得到較好的遵守, 由此一旦發達國家正式執行SA8000 對中國出口企業及相關企業可能造成極大的打擊,因而遵守我國現有的關於勞動保護的法規顯得十分重要(袁建新,2004)。
黎友煥(2005)認為SA8000存在以下缺陷:SA8000名字以偏概全,雖然名義上是企業社會責任,但是認證內容基本上只涉及勞工保護;SAI把台灣作為國別來看待,具有不可告人的政治意圖;把國家法律,公司規章和本標準並列在等同的地位上來拼湊成一個標準,SAS000的具體條款不科學,具體內容很難操作;推動方式錯位,導致我國絕大部分企業都是在跨國購買公司的壓力下被迫進行,幾乎沒有企業為了提高其勞動保護的社會責任建設工作或提高企業的社會形象而主動申請;偷借ISO概念,ISO在各成員國都設立合法的有辦事機構,其認證條件、程序等都是標準化和公開化的,SA8000隻是由美國的一個民間小機構制訂推出來,全世界到目前為止才有9家認證機構;掩蓋其區域局限性,西方國家的消費者或社會各界對SA8000的了解不多,美國的國家標準化組織(ANSI)也尚未承認SA8000標準;各認證機構的認證標準和要求不相同,認證總費用高企,很難廣泛推行。趙應宗(2005)認為SA8000被定位為非政府所確定的貿易標準,正是要避開WTO對其研究、決策和管理權,本著是“人本主義”或“社會責任”的宗旨,使自己的牟利行為既冠冕堂皇又極具隱蔽性。SA8000兼有“社會責任”和“貿易壁壘”的雙重要求具有合理與不合理的雙重性,其合理性在於它的人本主義特徵,但是人本主義一旦被有選擇地納入貿易標準中,就很容易被新重商主義扭曲,從而產生本質的異化。而新重商主義者一方面降解發展中國家產業的比較成本優勢,另一方面增強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產業的差異化優勢,通過這兩個方面的互動影響國際經貿格局。黎友煥、葉祥松(2007)從實際操作角度評價SA8000認證:在SA8000在國內的合法性地位不能確認的情況下,我國的SA8000 認證、諮詢市場上已經存在普遍的非法行為。很多機構都聲稱能為企業進行SA8000諮詢並推薦認證,但一旦出現糾紛,急於申請認證的企業卻不能得到合法權益的保護;認證收費混亂以致經營者漏稅嚴重,由於SA8000的認證主體及其經營行為在我國沒有合法地位,也就不可能有依法納稅的經營主體,在加上這種認證一般都在暗地裡進行,避稅就自然很普遍了。這種普遍的逃稅行為也違反了我國和國際上的相關法律法規。
SA8000波及我國國民經濟和對外貿易后,我國學界對SA8000的各個方面進行了深入的研究探討。雖然對SA8000的某些特性尚沒有十分明確的結論,但是總體而言學界對SA8000的認識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現階段讓我國全面接受SA8000認證的條件尚未成熟,SA8000的廣泛推行將對我國勞動密集型產業將產生極大的消極影響,這方面我國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要謹防外國以此危及我國的經濟局勢;第二,SA8000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促進和推動我國的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相比起發達國家,目前我國的企業社會責任確實還有很長的路程要走,SA8000的推動將促使企業和社會更加重視企業社會責任建設,注重勞工權益的保護,真正樹立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第三,我國應積極推出符合國情的企業社會責任建設標準,推進我國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同時也建立與國外有關機構進行企業社會責任建設標準對話的平台,以免在企業社會責任建設上處於落後被動的地位。
儘管出台全球統一的社會責任標準的可能性不大,但社會責任標準一直在朝著統一化的方向發展,並已被許多跨國公司和一些國家的進口商協會採用。我們必須未雨綢繆,積極採取應對措施,趨利避害,把社會責任標準對我國的不利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積極參與國際多邊談判。積極關注社會責任標準的發展態勢,在世貿組織的協商機制和框架下,主動參與全球社會責任標準的研討和起草活動,在未來的標準中為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我國爭取更多的利益。特別是要充分考慮包括我國在內的廣大發展中國家所處的發展階段和具體國情,妥善處理把勞工、人權標準與貿易掛鉤的問題,力爭減輕國外行業標準對我國的實際影響。
完善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我國就頒布了《勞動法》,為規範勞動關係,保障勞動者權益發揮了巨大作用。但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我國正從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渡,此時誕生的《勞動法》主要是針對國有企業內部的勞動關係制定的。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國企業所有制形式及用工形式日益多樣化,勞動關係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同時,與《勞動法》相配套的單項法的立法也非常滯后,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勞動法》的可操作性。為此,要加強國際勞工標準特別是核心勞工標準的研究,吸收其合理成分,儘快完善我國的《勞動法》。同時,要抓緊制定《勞動監察法》、《勞動合同法》、《工資法》、《集體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單項法,形成比較完善的勞動法體系。
積極改善國內勞工條件。充實勞動監察機構,加強勞動監察力度,查處違法行為,減少社會責任審核的口實。特別要加強對社會責任運動重點關注的勞動密集型出口企業的勞動監察,及時公布勞動監察結果。加強正面宣傳,準確反映和傳遞我國勞工權益保護工作的現狀及改進情況。合理借鑒社會責任審核中的具體方法,完善勞動保障誠信制度。廣泛吸納工會、行業協會和相關研究機構共同參與,逐漸建立起開放的、有社會代表性的勞動保障誠信制度。提高出口產品的勞動工資成本,改善中國工人的勞動待遇。支持國內企業改善勞工條件,必要時提供培訓、資金等方面的資助,對企業在改進勞工條件、提高職業健康與安全方面的投資給予減免稅等優惠政策。
推動出口產品結構升級。出口企業應儘快調整現有的競爭策略,努力增強技術創新和培育自主品牌的能力,擴大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產品出口,著力優化出口商品結構,變“以廉取勝”為“以質取勝”。加大研發和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及關鍵設備的力度,積極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加速實現出口增長方式的根本轉變。
加強企業社會責任意識。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一個企業在獲得利潤的同時,應當對社會包括相關利益方承擔相應責任,這是對社會應該做出的回報。隨著世界經濟的發展,企業的社會責任問題越來越得到廣泛的關注。這是社會進步的結果,是人類文明的表現。所以,我國企業要順應這一趨勢,加強社會責任意識。一是認真研究社會責任標準中的合理成分,提出我國企業應當承諾的社會責任的基本要素,儘快制定我國社會責任標準或技術規範,並作為企業社會責任自我評價和第三方評價的依據。二是加強企業社會責任意識,堅持以人為本,改善職工待遇,盡量將社會責任標準中的合理要求融入企業的管理體系和企業文化之中,並把社會責任管理貫徹到企業管理的各個方面。三是結合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的總體情況,進一步貫徹落實《勞動法》、《環境保護法》、《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執法力度,提高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自覺性。
同ISO9000質量體系、ISO14000環境體系及OHSASl8000安全體系認證一樣,SA8000社會責任管理體系認證過程大致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公司提交申請書。當公司完成準備工作,基本具備認證條件時,可向認證機構遞交申請書,也可提前提交申請,在認證機構的指導下進行準備。
2、評審和受理。認證機構對公司遞交的申請書進行評審,審核其內容是否符合認證的基本條件,如符合則受理,不符合則通知公司不予以受理。
3、初訪。社會責任管理體系十分注重現場表現,審核前對被審核方的訪問是必要的是。初訪的目的是確定審核範圍,了解公司現狀,收集有關資料和確定審核工作量。
4、簽訂合同。認證機構和委託方可就審核範圍、審核準則、審核報告內容、審核時間、審核工作量簽訂合同,確定正式合作關係,繳納申請費。
5、提交文件。合同簽訂后,被審核方應向認證機構提供社會責任管理手冊、程序文件及相關背景材料,供認證機構進行文件預審。
6、組成審核組。在簽訂合同后,認證機構應指定審核組長,組成審核組,開始準備工作。
7、文件預審。由審核組長組織審核組成員進行文件預審,如果社會責任管理文件存有重大問題,則通知被審核方或委託方,由被審核方進行修改並重新遞交文件。如文件無重大問題,則開始準備正式審核。
8、審核準備。審核組長組織審核組成員制定審核計劃,確定審核範圍和日程,編製現場審核檢查表。
9、預審。委託方認為有必要,可以要求認證機構在正式認證審核前進行預審,以便及時採取糾正措施,確保正式審核一次通過。
10、認證審核。由認證機構按審核計劃對被審核方進行認證審核。
11、提交審核報告和結論。根據審核結果可能有三種結論,即推薦註冊、推遲註冊及暫緩註冊。
12、技術委員會審定。對審核組推薦註冊的公司,認證機構技術委員會審定是否批准註冊,如未獲批準則需重新審核。
13、批准註冊。認證機構對審定通過的公司批准註冊。
14、頒發認證證書。認證機構向經批准註冊的公司頒發SA8000認證證書。
15、獲證公司公告。認證機構將獲證公司向SAI備案,由SAI在其網站公布。
16、監督審核。認證機構對獲證公司進行監督審核,監督審核每半年一次,認證證書有效期為三年,三年後需進行複評。
要獲得sa8000認證,製造商和供應商必須支付 sa8000認證費用:
a)500美元的申請費;
b)每人次的審查費x天數。(比如,在中國對一個工廠進行初次審查,審查天數是11.5天,每人次一天是750美元,則費用是8625美元);
c)交通和翻譯費用;
d)5個月後,5個監督員進行為期3天的審查,每天每個監督員的費用是750美元,共11250美元;
e)改善勞工條件——根據數量和違反類型。
SA8000認證與EICC認證比較
一、制訂機構不同
SA8000:是由美國的社會責任國際(SAI)發起並聯合歐美部分跨國公司和其他一些國際組織共同制定的社會責任標準,總部設在美國。它是全球首個道德規範國際標準,現行的版本是SA8000:2008
SA8000作為社會責任方面的一個認證體系,不僅明確了社會責任規範,而且也提出了相應的管理體系要求。
EICC:是由企業聯合發起的,2004年10月,惠普、IBM和戴爾等共同發表電子產業行為準則(EICC),旨在電子行業的全球供應鏈中,建立標準化的社會責任感行為規範。該準則由一系列的基本規範組成,涉及勞工和招聘、健康安全、環境責任、管理系統和道德規範等。隨著思科、英特爾、微軟和索尼的加入,惠普、戴爾和IBM等大廠聯合成立供應鏈工作組,為貫徹EICC制訂綜合執行計劃(現行的版本2.0 / EICC:2005)。
二、兩者要求不同
SA8000認證標準包括九大內容:童工、強制雇傭、健康安全、聯合的自由和集體談判權、差別待遇、懲罰措施、工作時間、報酬、管理體系。
EICC認證電子行業行為規範:勞工標準(自由選擇職業、避免童工、工作時間、薪資和福利、人性化待遇、不歧視、自由結社);健康與安全(職業安全、職業傷害和疾病、工業衛生、緊急預案與響應、機器的安全防護、宿舍和餐室、體力勞動);環境(環境許可和報告、有害物質、廢水和固體廢棄物、污染預防和資源節約、廢氣排放、產品含量限制);管理體系管理體系(公司承諾、管理職責與責任、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帶有實施計劃和措施的績效目標、法律和客戶要求、培訓、溝通、員工反饋和參與、審核與評價、糾正措施程序、文件和記錄);道德規範(經營誠信、無不當利益、信息公開、知識產權保護、公平交易、廣告和競爭、身份保護、社區參與)。
三、認證模式的差別
SA8000:符合性審核,不能有一個嚴重不合格。由SAI所認可的機構發出(如BSI),企業自主申請審核。
EICC:評價性審核,審核最終結果來說,一共有綠色、黃色和紅色三種結果。獲得綠色的要求是沒有主要不符合項問題並且總體的符合百分比≥85%,獲得黃色的要求是只有獲得1至2個主要不符合項或總體符合百分比為85%>X≥65%,獲得紅色則說明有3個或以上主要不符合或總體符合百分比<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