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口協會章程
中國人口協會章程
Population Association (二)參加本會的各種活動;
第一條 名稱
英文: China Population Association
第二條 性質
本會是由眾多人口和計生領域管理機構、技術服務機構及專家學者、技術人員、知名人士和相關行業人員自願參加組成,並開展人口和計生科技交流的社會團體。協會以“提高人口素質、促進社會和諧”為出發點,立足國內、放眼世界,把國內外先進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理念和運作機制引介進來、推廣開來,通過交流培訓、項目合作和對外宣傳等多種途徑,把區域人口與計劃生育領域與外界溝通和聯繫的“綠色通道”,走事業帶動產業、產業促進事業的雙贏之路,推動我國計生事業再上新台階。
為確保中國人口協會作為學術團體的本色不變,中國人口協會以學者作為發展會員的主要對象,每屆理事、常務理事和正副會長中,學者應佔三分之二以上。
第三條 宗旨
本會嚴格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相關政策,以人為本,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加強同各界的交流與合作,為全省計生技術服務機構和技術人員提供技術交流平台,促進生殖健康產業發展,為穩定底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的素質,提供優質服務。
同時,為了幫助業內人士不斷提高專業技術水平和項目管理技能,舉辦培訓班和研討會是一部分常規活動。定期召開工作研討會或經驗交流會,相互學習,取長補短。為實現中國的人口、資源、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第四條
本會接受計生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住所
本會住所在北京市。
第六條 業務範圍
(一)組織、指導、推動會員研究人口理論、宣傳人口政策和調研現實人口問題的活動;
(二)召開不同形式、規模與內容的人口科學及相關問題的學術討論會和座談會;
(三)開展人口事業發展需要的信息和諮詢服務;
(四)舉辦國內國際間的學術交流、考察和培訓;
(五)開展生殖健康等軟科學和邊緣學科研究,以及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間的交流與合作;
(六)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評選優秀科研成果,推薦有關論著的出版與交流;
(七)維護會員合法權益,舉辦為會員服務的各種活動,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會員的意見、建議和訴求。
(八)承擔政府部門委託的其他任務。
第七條 會員的種類
本會吸收單位會員、個人會員。
第八條 會員必須具備的條件
凡擁護本會的章程,在本會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業務水平和社會影響的個人和單位,均可自願申請成為本會會員。
個人會員:從事人口研究、教育、統計、宣傳、編輯、新聞和管理工作有中級職稱(或相當中級職稱)以上者或有一定成果者;熱心支持本會工作,並具有一定專業知識,從事有關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領導幹部和管理人員;與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有關的工商企業家及其他有志之士。
單位會員:熱心人口與計劃生育,願意參加本會各項活動的各級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均可申請。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第十條 會員享有的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各種活動;
(三)可優先取得本會編印的宣傳、信息資料;
(四)可優先獲得本會的服務;
(五)有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三)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完成交辦的工作;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會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或辦公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