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置郡縣

僑置郡縣

僑置郡縣,我國古代政權在戰爭狀態下,政府對淪陷地區遷出的移民進行異地安置,為其重建州郡縣,仍用其舊名,這類郡縣被稱為僑置郡縣。

概述


僑置郡縣,最初出現於東漢,玄菟郡及所領高句麗、上殷台、西蓋馬三縣長期受到高句麗威脅而淪陷,失土后內遷至遼東郡境內得以重建,仍用三縣舊名。
東晉時期,北方國土大片淪陷,僑置郡縣在南方大量設置,后歷經南北朝延續;唐朝也曾為淪陷地區百姓設立僑置郡縣,直至宋元對峙,僑置郡縣都有出現。
《晉書·地理志上》:“元帝渡江,亦僑置 司州 於 徐,非本所也。”
《宋書·州郡志一》:“自夷狄亂華,司、冀、涼、青、並、兗、豫、幽、平 諸州一時淪沒,遺民南渡,並僑置牧司,非舊土也。”
清 畢沅 《<晉書地理志新補正>序》:“夫 晉 世版輿,上承 三國 之瓜分,下值 南朝 之僑置。”
僑置郡縣出現的原因主要有:
一、國土淪喪,大量僑流民眾的出現;
二、王朝必須維護華夏正統的觀念;
三、彰顯規復失地的決心;
四、高標郡望門第的風氣;
五、重視地域鄉里的觀念,
六、政治、軍事與經濟多方面因素的具體考慮。
諸多的理由,使得東晉南朝在南方廣泛設置僑州郡縣。
東晉南朝時在其管轄地區內用北方地名設立的郡縣。當時北方人民與士族大量南遷,多相聚而居,保持原籍貫。東晉南朝政府因而設置僑州、僑郡、僑縣安置北方士族,保持其特權,藉以緩和南北士族的矛盾,以鞏固統治。劉裕收復青、徐等州后,曾以原州、郡名前加“北”字,與僑州、僑郡相區別。劉裕代晉后,又取消“北”字而在僑州、郡、縣名前加“南”字。南朝僑置郡縣在隋統一后,完全廢除。
唐朝國土遼闊,邊疆郡縣常遭攻襲,也設立僑置郡縣安置淪陷土地的百姓。據舊、新《唐書·地理志》及《太平寰宇記》等考之,當時若靜邊州都督府及諾州、祐州、德歸、廓川、歸定一類以蕃胡所置僑都督府、州、縣,合有上百個,寄在北方邊境如靈州、慶州、涼州、幽州諸州及寧朔、朔方、回樂、溫池、懷安、良鄉、潞縣、范陽、昌平、薊縣、安次諸縣境內;安史亂后漸廢。此種僑都督府、州、縣,雖與東晉南朝意在表示正統的僑州郡縣性質不同,但同為僑置則一也。
宋元之際,疆土分裂,多方對峙,也設有僑州。據元姚燧所撰《鄧州長官趙公神道碑》云:乙未(宋端平二年1235年),蒙古徙鄧(治今河南鄧州市)、均(治今湖北丹江口市西北)、唐(治今河南唐河)三州民至洛陽西,以鄧州治長水縣(治今河南洛寧西),均州治永寧縣(治今河南洛寧),唐州治福昌縣(治今河南宜陽西);明年,襄樊(治今湖北襄樊市)亦徙洛陽。癸丑(宋寶祐元年1253年),又盡還徙鄧、均、唐、襄樊諸州民實南;而宋已於襄樊、均設重兵,民還者無所歸,乃於鄧州(治今河南鄧州市)北僑治襄樊,州西僑治均州。此諸州的僑置,與東晉南朝僑州的性質也是相同的。

正史文獻


《宋書·州郡志》詳盡地記述了東晉以來北方人口南遷及僑置郡縣的具體情況,是一篇反映人口變動和區域建置變動的重要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