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偉傑
湖南水運建設投資集團原董事長
宋偉傑,湖南大學工商管理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1988年7月參加工作,先後在省統計局、省政府辦公廳工作,曾任省政府辦公廳正處級秘書,長期擔任省政府領導的專職秘書,曾任現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曾任湖南省水運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和黨委書記。
2017年2月,為了加強對幹部選拔工作的監督,提高識別和任用幹部的準確程度,湖南省委組織部對省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擬任宋偉傑為湖南省水運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7年4月,宋偉傑同志任湖南省水運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試用期一年);
湖南省水運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宋偉傑涉嫌嚴重違紀,目 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2018年1月20日湖南紀委消息:經查,宋偉傑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揮霍浪費公款,長期超標準公務接待,巧立名目濫發津補貼;違反組織紀律,在選人用人上搞“一言堂”,並為特定關係人謀取人事利益;違反工作紀律,插手和干預工程建設項目;違反生活紀律,生活腐化,搞權色交易;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在企業債券發行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2018年4月28日據湖南紀委消息:湖南省水運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宋偉傑涉嫌受賄罪一案。由衡陽市人民檢察院向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査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偉傑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宋偉傑,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意見。衡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宋偉傑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者夥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