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佩芝
劉佩芝
劉佩芝(1890~1968)又名劉瑤。出生於奉天金州董家溝東鶯窩石(今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境內)。
幼讀私塾,13歲入金州邵氏天興福雜貨店習商,3年後被邵氏派到大連天興福代理店,先後擔任店員、會計、會計主任、營業主任。1922年擔任長春天興福第一制粉廠經理。1924年擔任哈爾濱天興福第二制粉廠經理。從此定居哈爾濱,為邵氏經營工廠40餘年,直至東北解放。
1945年日本投降后,劉佩芝曾把希望寄托在國民黨身上。但當國民黨大員進駐哈爾濱后,使其大失所望。1946年4月,東北民主聯軍進駐哈爾濱,劉佩芝參加了由哈爾濱工商界進步人士組成的“軍民聯絡處”,並擔任供給組組長。在同共產黨人接觸中,逐漸了解共產黨的主張,佩服共產黨艱苦奮鬥、廉潔奉公精神,遂擁護共產黨的政策和主張。1946年8月,主動接受勞資合作和勞資分紅制。東北局領導人彭真、哈爾濱市委書記鍾子云出席簽字儀式,彭真在會上表揚了劉佩芝的積極行動。1947年9月市工商會改組,成立工商聯籌委會,他被選為主任委員。期間,為平抑物價、穩定市場、教育工商業者遵紀守法、發展生產等做了大量工作。1950年當選工商聯理事會理事長。在“五反”運動中,他領導的天興福第二麵粉廠是全市制粉業中惟一守法經營戶。1953年8月,天興福二廠實行公私合營,他作為私方代表,出任該廠廠長。1956年任市食品工業公司經理。
劉佩芝後半生,積極接受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帶領工商業者堅定走社會主義道路,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愛戴。連任6屆哈爾濱市工商聯主任委員,省、市政協副主席,省、市民建主任委員,省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全國工商聯常務委員,民建中央委員。1968年病故於哈爾濱。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國民黨大員接收哈爾濱3個多月。他目睹了政府大員們倒賣黃金,擾亂市場,中飽私囊等種種醜行,對國民黨失去信心。
1946年4月28日,東北民主聯軍進駐哈爾濱市。劉佩芝參加了哈爾濱市工商界進步人士組成的軍民聯絡處,擔任供給組長,常與幹部戰士接觸,衷心敬佩共產黨人風格,擁護共產黨的政策。
1946年7月,哈爾濱市總工會主席常景林與劉佩芝談話中,講到了要在工廠實行勞資合作、解決勞資糾紛的政策。他當即表示:同意在制粉廠試點。8月19日,天興福制粉二廠勞資雙方,正式簽訂了勞資合作和勞資分紅契約。中共中央東北局領導人彭真、哈爾濱市領導人鍾子云等出席了簽字儀式。彭真在講話中,表揚了劉佩芝的開明態度和進步行動。1947年,松江省實行土地改革。劉佩芝因在肇東縣有耕地4200畝,肇東縣農民要把他揪回清算。對此,哈爾濱市政府根據保護工商業者的政策和其本人表現,經請示東北局李富春,勸說農民,免於揪斗。劉佩芝感動至深,表示“一定要跟著共產黨走!”
1947年,市政府的6萬噸原煤交由工商界推銷,劉佩芝具體負責抓這項工作。由於他積極努力,半年就完成了任務。
1952年開展了“三反”、“五反”運動。劉佩芝作為工商界代表人物,能按章辦事,守法經營,在全市物價和偷稅漏稅大檢查中,制粉二廠被評為制粉業中唯一守法戶。他還積極協助政府,幫助和教育工商業者遵守政府法令,平抑物價,穩定市場,對發展生產起了很好的作用。
劉佩芝積極擁護黨的政策,贏得了廣大工商業者的擁戴以及黨和政府的信任。1950年當選為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委員、市人民政府監察委員;1951年當選為市中蘇友好協會副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