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文方式
公文發布、傳遞的層次與形式
行文方式是根據行文關係、行文方向以及公文性質、效力範圍等多種因素而確定的公文發布、傳遞的層次與形式。
行文方式從不同角度可以有不同的分類:
按發布傳遞範圍
按公文傳遞途徑不同
分為直接行文和間接行文
按照機關隸屬關係和公文的發送、效力範圍
逐級行文。為了維護正常的領導關係,有隸屬關係或業務指導關係的機關之間應基本採取逐級行文的方式,按級逐級上報或下發文件,即只對直屬上一級機關或下一級機關制發公文,如果需要,再由上一級或下一級機關轉發。
多級行文。為加快公文傳遞,在必要時可採取同時向若干層級的上級機關或下級機關制發公文,包括直達基層組織和向人民群眾公布。
越級行文。為了維護組織或專業系統中的合理分工和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工作上的脫節、被動或抵觸,一般情況下避免越級行文。
直接行文。同級或其他不相隸屬的機關之間相互行文時採用。行文不受系統歸屬與級別層次的制約。
(1)發生了嚴重緊急情況;
(2)直接上級機關的上級機關越級交辦某些事項,同時指令越級上報的;
(3)詢問只有直接上級機關的上級機關才能答覆的某些重要問題或事項,且這些問題和事項與直接上級機關沒有任何聯繫的;
(4)數次向直接上級機關行文請求解決某項工作中急需解決的問題,但是直接上級機關長期不予解決,以致對工作或即將對工作產生嚴重的負面影響的;.
(5)經過多次請示直接上級機關,長期沒能得到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