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登記是專業術語,指船舶取得國籍沒有任何實質性限制的一種船舶登記制度。
開放登記(Open Registry)
對於船舶取得國籍沒有任何實質性限制的一種船舶登記制度。多數國家從
船舶所有權和船員兩方面,對船舶取得本國國籍規定有一系列具有實質性內容的限制條件。但也有少數國家在賦予
船舶國籍上,未規定任何條件,或僅規定寬鬆的形式條件,這些國家被稱為開放登記國。
目前開放登記制度主要表現為兩種形式:一是船舶不受任何限制,只要
船舶所有人在該國指定的船舶登記機關履行登記手續,便可取得該國國籍。例如,根據《賴比瑞亞海商法》第51條規定,凡100凈噸以上從事國際運輸的船舶,無論在何地建造,也無論其所有人是誰,只要在該國登記機關辦理手續,就取得
賴比瑞亞國籍,另一是在辦理取得船舶國籍的登記之前,應在登記國為該船設立形式上的所有人,如巴拿馬。在這種開放登記制度下,船舶便具有了雙重
船東,即形式船東和實質船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