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罪
詞語
請罪,指主動承認過錯並請求處罰。
1、[admit one's error and ask for punishment]:主動承認過錯並請求處罰。
肉袒伏斧質請罪。——《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於城上請罪。——《資治通鑒·唐紀》
2、[apologize]:表示歉意。
亦作“請辠”。
謂責問對方己有何罪。
《左傳·僖公二年》:“敢請假道,以請罪於虢。”杜預 註:“問虢伐己以何罪。”
自認有罪過,請求處分;道歉。
《史記·萬石張叔列傳》:“內史慶醉歸,入外門不下車。萬石君聞之,不食。慶恐,肉袒請罪,不許。”
《漢書·賈誼傳》:“故其在大譴大何之域者,聞譴何則白冠氂纓,盤水加劍,造請室而請辠耳。”
《官場現形記》第九回:“今番大人來在上海,卑職沒有預先得信,所以來的遲了。今日特地前來稟安請罪。”
請求免罪。
《資治通鑒·漢桓帝延熹二年》:“吏民齎貨求官、請罪者,道路相望。”胡三省 註:“請罪,謂請求以脫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