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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新華日報》副總編輯
- 瀋陽市第一律師事務所律師
凌志軍
瀋陽市第一律師事務所律師
1988年在東北大學碩士研究生畢業后留校任教,從事經濟法課程的教學工作,先後任助教、講師、副教授。1990年以瀋陽考區第一名的成績通過律師資格考試后,在瀋陽市第一律師事務所做兼職律師。1996年-2001年5月,在瀋陽市人民檢察院先後任反貪局副局長、檢察官培訓中心主任。1998年被選為政協瀋陽市常務委員。1999年在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任研究室副主任。2003年被選為政協遼寧省第九屆委員會委員。2004年4月辭去公職改做專職律師。民商事以公司法、合同法、知識產權法,刑事以經濟犯罪和職務犯罪為主要工作領域。實事求是地說,具有理工學科背景,有檢法實踐經驗,先後任檢察員、審判員、律師,又有較強的教學理論功底,長期擔任司法機關中層領導,這樣的經歷,應當能夠勝任社會對專職律師的需求。擔任主編或參編著作6本,其中任主編的《實用經濟法教程》被東北大學出版社1992和1995年兩次出版,作為大學教材。共有論文近30篇發表在《人民法院報》《法制日報》等國家、省、市報紙、雜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