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邊外匯是根據兩國政府有關貿易清算(支付)協定所開立的清算帳戶下的外匯,又稱“記賬外匯”。
雙邊外匯不能兌換成
其他貨幣也不能支付給第三國,只能用於
支付協定的規定的兩個國家之間貿易貨款及從屬費用和其他雙方政府同意的付款。記賬外匯是
雙邊貿易時雙方為節約
現匯的使用,各自為對方開立清算帳戶,採用記賬清算方式時使用的。記賬外匯年終差額
結轉到下一年度,由雙方政府在下一年度貿易活動中,予以考慮並進行平衡。
記賬外匯的採用有利於促進
國際貿易的發展,同時節省了現匯,是國際貿易活動中運用比較普遍的一種
國際清算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