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馬原理

皮埃爾·德·費馬提出的光學原理

費馬原理(Fermat's principle)最早由法國科學家皮埃爾·德·費馬在1662年提出:光傳播的路徑是光程取極值的路徑。這個極值可能是極大值、極小值,甚至是函數的拐點。最初提出時,又名“最短時間原理”:光線傳播的路徑是需時最少的路徑。

費馬原理更正確的稱謂應是“平穩時間原理”:光沿著所需時間為平穩的路徑傳播。所謂的平穩是數學上的微分概念,可以理解為一階導數為零,它可以是極大值、極小值甚至是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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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理


費馬原理,又稱最小時間原理或極短光程原理,法國數學家費馬於1657年首先提出,是幾何光學中的一條重要原理,由此原理可證明光在均勻介質中傳播時遵從的直線傳播定律、反射和折射定律,以及傍軸條件下透鏡的等光程性等。光的可逆性原理是幾何光學中的一條普遍原理,該原理說,若光線在介質中沿某一路徑傳播,當光線反向時,必沿同一路徑逆向傳播。費馬原理規定了光線傳播的唯一可實現的路徑,不論光線正向傳播還是逆向傳播,必沿同一路徑。因而藉助於費馬原理可說明光的可逆性原理的正確性。光在任意介質中從一點傳播到另一點時,沿所需時間最短的路徑傳播。
設介質折射率n在空間作連續變化,光傳播路程ds所需時間為式中c為真空中的光速。光沿ACB曲線從A點傳播到B點所需時間為費馬原理指出了光傳播的實際路徑,這是一條所需時間τ為極小值的路徑。實際上τ除取極小值外,還可取極大值或穩定值,總之,τ應取極值。光在介質中傳播時,光傳播的幾何路程與介質折射率之乘積稱為光程。上式中的積分就是光沿 ACB曲線從A點傳到B點的總光程。故費馬原理也可表述為:光傳播的實際路徑是使光程取極值(極小值、極大值或穩定值)。
費馬原理
費馬原理
光程取極值的條件為光程的一階變分等於零,即此即費馬原理的數學表達式。費馬原理是幾何光學中的一條重要原理,由此原理可證明光在均勻介質中傳播時遵從的直線傳播定律、反射和折射定律,以及傍軸條件下透鏡的等光程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