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通玄

李通玄

李通玄,世稱李長者,又稱棗柏大士,是唐代的華嚴學者,北京(今山西太原)人,李唐王室後裔,卒於開元十八年(730)三月二十八日。青年時鑽研易理,到四十餘歲時,專攻佛典,潛心《華嚴》。當時正值八十《華嚴》譯成。於開元七年(719)春,他攜帶新譯《華嚴經》到太原盂縣西南同穎鄉大賢村高山(一作仙)奴家,造論闡明經義。三年足不出戶,據說每天早晨只食棗十顆、柏葉餅一枚,由此世稱棗柏大士。他後來攜帶論稿移居神福山原下的土龕(即太原壽陽方山土龕)繼續撰述,經過五年告成,這就是《新華嚴經論》四十卷。繼而又作《略釋新華嚴經修行次第決疑論》四卷。

其他著作


他的著述除上述兩種而外,還有《會釋》七卷(后附論文)、《略釋》(即《華嚴經中卷大意略敘》)一卷、《解迷顯智成悲十明論》一卷均現存。此外還著有《十玄六相》、《百門義海》、《普賢行門》、《華嚴觀》,又《十門玄義排科釋略》一卷、《眼目論》一卷等及諸詩賦均散佚。《新華嚴經論》在李通玄死後四、五年,才由僧人廣超等傳寫弘通,到了宣宗大中年(847~859)中,福州開元寺比丘志寧又將論文會入經文之下,成一百二十卷,后又經思研整理,稱為《華嚴經合論》,就流傳得更普遍了。宋戒環的《大方廣佛華嚴經要解》一卷,便是依據李通玄的學說而輔以澄觀的學說而作。又有關於他的合論提要之書,有明李贄作的《華嚴經合論簡要》四卷。明方澤作的《華嚴經合論纂要》三卷。

人物成就


他在智儼、法藏一系以外,別樹一幟,於華嚴一宗傳統的學說,有不少的變更,如志寧在《華嚴經合論序》中說:‘其論所明,與諸家疏義稍有差別。’通玄自己也說他的分宗立教,和先德所立有少分不同。但大體仍不出法界圓融的義旨。

《新華嚴經論》


義旨

他在《新華嚴經論》的卷首,立十門解釋《華嚴》一經的義旨:一、明依教分宗,二、明依宗教別,三、明教義差別,四、明成佛同別,五、明見佛差別,六、明說教時分,七、明凈土權實,八、明攝化境界,九、明因果延促,十、明會教始終。這十門都是自出機杼,特別是所立十宗、十教的教判,和法藏一系的五教十宗說迥不相同。

十宗

十宗是:一、小乘戒經,以情有為宗;二、《梵網》菩薩戒經,以情有及真俱示為宗;三、《般若經》,以說空彰實為宗;四、《解深密經》,以不空不有為宗;五、《楞伽經》,以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為宗;六、《維摩經》,以會融染凈二見現不思議為宗;七、《法華經》,以會權就實為宗;八、《大集經》,以守護正法為宗;九、《涅盤經》,以明佛性為宗;十、《大方廣佛華嚴經》,以此經名根本佛乘為宗,又以因圓果滿,法界理事自在緣起無礙為宗。

十教

十教是:第一時說小乘純有教;第二時說《般若經》破有明空教;第三時說《解深密經》和會空有明不空不有教;第四時說《楞伽經》明說假即真教;第五時說《維摩經》明即俗恆真教;第六時說《法華經》明引權歸實起信教;第七時說《涅盤經》令諸三乘舍權向實教;第八時說《華嚴經》於剎那之際通攝三世及十世圓融無始終前後通該教;第九共不共教,即聞共同法領解獲益不共教;第十不共共教,即不共機聞共同法獲益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