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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戒

大乘菩薩所受持之戒律

大乘菩薩所受持之戒律。又作大乘戒、佛性戒、方等戒、千佛大戒。反之,小乘聲聞所受持之戒律,稱小乘聲聞戒。菩薩戒之內容為三聚凈戒,即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等三項,亦即聚集了持律儀、修善法、度眾生等三大門之一切佛法,作為禁戒以持守之。說菩薩戒之大乘典籍甚多,可綜合為梵網與瑜伽二類律典。

簡介


傳授菩薩戒儀式
傳授菩薩戒儀式
梵網戒本受戒之作法出於梵網經律藏品,其戒相為十重禁戒、四十八輕戒。不論出家、在家,皆可受持。瑜伽戒本出於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卷四十一,以三聚凈戒、四種他勝處法為基準。雖亦道俗通攝,然必先受小乘七眾戒而久已成就無犯者,方能受持。古代以瑜伽戒為主,今則盛行梵網戒。天台宗之圓頓戒,即為梵網戒。

五種利益


梵網經
梵網經
據梵網經卷下所載,受持菩薩戒有五種利益:(一)十方諸佛愍念守護。(二)臨命終時,正見心歡喜。(三)所生之處與諸菩薩為友。(四)功德多聚,戒度成就。(五)今世後世性戒福慧圓滿。
菩薩戒乃優婆塞、優婆夷、沙彌、沙彌尼、式叉摩尼、比丘、比丘尼等七眾戒外之波羅提木叉(別解脫戒),菩薩之身份可在七眾之中,亦可在七眾之外,其尊貴處,乃由於涵蓋而又超勝一切戒之故。梵網經謂,菩薩戒為諸佛之本源、菩薩之根本,是諸佛子之根本。菩薩戒之性質,相似於八戒(八關齋戒),八戒亦為七眾戒外之一種別解脫戒。但菩薩戒中,有些相似於八戒,故為‘頓立戒’;有些則不同於八戒,而相似於七眾戒之‘漸次戒’,故菩薩戒之種類可分為二:(一)頓立而可單受之菩薩戒,(二)漸次而須先受三歸五戒等之後再受的菩薩戒。
漢譯藏經中較受重視之菩薩戒本或菩薩戒經有菩薩瓔珞本業經、梵網經菩薩戒本、瑜伽師地論菩薩戒本、菩薩地持經戒本、菩薩善戒經戒本、優婆塞戒經戒本等六種。若以頓漸二類分之,瓔珞與梵網屬於頓立,其餘之瑜伽、地持、善戒、優婆塞等戒經則屬於漸次戒。
又我國菩薩戒之弘傳始於鳩摩羅什(344~413),於敦煌寫本中有羅什撰之受菩薩戒儀軌一卷。至於受戒之作法則以曇無讖(385~433)於姑臧(甘肅武威)授與道進等十餘人菩薩戒為嚆矢。南朝梁、陳二代,受菩薩戒風氣盛行。梁武帝陳文帝均為菩薩戒弟子。梁武帝曾造立戒壇,詔請慧超授菩薩戒。復於天監十八年(519)自發弘誓,於等覺殿從慧約受菩薩戒,太子公卿道俗男女從受者四萬八千人。一說武帝從智藏受菩薩戒。至隋代,文帝從曇延受菩薩戒,煬帝從智顗受菩薩戒,均稱菩薩戒弟子。由此可窺知受菩薩戒風氣盛行於我國之一斑。[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菩薩善戒經卷四、菩薩善戒經(一卷)、優婆塞戒經卷三、菩薩戒本、授菩薩戒儀(湛然)、大智度論卷四十六、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一、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上、八宗綱要卷上、續高僧傳卷五智藏傳、卷六慧超傳、慧約傳、廣弘明集卷二十二](參閱‘三聚凈戒’665、‘戒’2896、‘傳戒’5387、‘圓頓戒’5411)
菩薩戒涵蓋了七眾戒,而又超勝一切戒。因此,凡是發菩提心的佛弟子,不論出家、在家,均可受持。《梵網經》雲,菩薩戒為諸佛的本源、菩薩的根本,是諸佛子的根本。
所謂菩薩,是“菩提薩埵”的略稱,意譯為“覺有情”。指以智能上求無上菩提,以慈悲下化一切眾生,修諸波羅蜜行,期於未來成就佛果的修行者。由此可知,實踐菩薩道為成佛的正因,如能立下“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的菩提願心,則人人皆可成為“菩薩”。

菩薩道的精神


達摩一心戒

(一)大乘戒之通義,謂制止心念邪惡不正之戒。而南山四分律宗於制戒立深防、分限二者,其中分限即為心戒。
(二)又作一心戒、達磨一心戒。系將一切戒法歸結攝入於一己之心上而觀之戒法觀。

三聚凈戒

菩薩道的精神就是發起上弘下化的菩提心,所以菩薩戒不但有防非止惡的攝律儀戒,更有勤修善法的攝善法戒以及度化眾生的饒益有情戒。即:
1.攝律儀戒:大小乘一切戒律均攝護之,使斷絕一切諸惡。
2.攝善法戒:總攝一切諸善功德,修行一切善事。
3.攝眾生戒:又名饒益有情戒。廣度無量無邊的一切眾生,無一眾生不度。
此三戒稱“三聚凈戒”,在《唯識論》中對此亦有所說明:“戒學有三:一、攝律儀戒,正遠離所應離法;二、攝善法戒,正證應修證法;三、饒益有情戒,正利樂於一切之有情。”三戒當中,以攝律儀戒為基礎,能善攝律儀,即能總攝善法,才能饒益一切有情眾生。

十重四十八輕戒

所謂菩薩律儀,根據《梵網經》記載的菩薩戒,有十重四十八輕戒:
1.十重戒:殺、盜、淫、妄語、售酒、說四眾過、自贊毀他、慳惜加毀、瞋不受悔、誹謗三寶等。此十重戒為大乘戒的最重過患,若大乘菩薩犯此法,則構成波羅夷罪。
2.四十八輕戒:相對於十重戒,四十八輕戒乃屬輕垢罪,內容包括不敬師友戒、飲酒戒、食肉戒等四十八條。
菩薩戒雖有此十重四十八輕戒等戒相,但是其根本精神是發菩提心,以菩提心為戒體。倘若忘失菩提心,也就違反菩薩的根本精神。
六重二十八輕
六重戒:
1、殺戒。2、盜戒3、大妄語戒。4邪淫戒。5、酤酒戒。6、說四眾過戒。
二十八輕戒:
1不供養父母師長戒
2耽樂飲酒戒
3不瞻病苦戒
4見乞不與戒
5不承迎禮拜尊長戒
6見他毀戒心生憍慢戒
7不持六齋戒
8不往聽法戒
9受僧用物戒
10飲有蟲水戒
11險難獨行戒
12獨宿尼寺戒
13為財打人戒
14以殘食施四眾戒
15畜貓狸戒
16畜獸不凈施戒
17不畜三衣缽杖戒
18作田不求凈水陸種處戒
19販賣斗秤不平戒
20非處非時行欲戒
21商賈不輸官稅戒
22犯國制戒
23得新食不先供三寶戒
24僧不聽輒自說法戒
25在五眾前行戒
26僧食不公分戒
27養蠶戒
28行路見病捨去戒

大、小乘戒

此外,“三聚凈戒”具有積極向善的力量,小乘七聚戒中,造惡是有罪的,不積極修善是無罪的;而菩薩戒則既要“止惡”,也要積極“行善”。再者,小乘戒中,意業造惡,若不付諸行動,不算有罪。但是在菩薩戒中,惡念一生,即是犯罪,因而嚴格收攝六根,成為菩薩的“心地戒”。
儘管戒法有大小乘之分,但是在行持上,大小二乘是互相成就,不能分開的。小乘戒為趨入大乘戒法的基石,大乘戒則能含容一切小乘戒律;小乘戒是以自修自度、涅盤解脫為主,大乘戒則是以慈悲入世,廣利眾生為目標。因此,大乘菩薩道所攝受的眾生,廣及六道;所修德澤,普被三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