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劑

毒劑

毒劑是指專門用于軍事上的有毒的化學物質,用以毒害人或牲畜,多指毒氣。

基本介紹


軍事上以毒害作用殺傷人、畜的化學物質。是化學武器的基本組成部分。裝填於各種彈藥、布灑器內,彈頭爆炸或布灑分散成液滴、蒸氣、氣溶膠或粉末等狀態,使空氣、地面、水源和物體染毒,經人、畜呼吸道、皮膚、眼和口腔,引起中毒,造成傷亡。化學物質用作毒劑,必須具有特定的物理、化學性質,並符合以下要求:毒性大,作用快,能多途徑中毒;具有一定的殺傷濃度和密度;難以發現、防護和救治;性質穩定,便於儲存;能大量生產,價格低廉。

基本分類


毒劑
毒劑
毒劑通常按毒理作用和殺傷作用持續時間分類。按毒理作用可分為六類:神經性毒劑,如沙林(sarin)、梭曼(soman)、維埃克斯(VX);糜爛性毒劑,如芥子氣、路易氏氣;窒息性毒劑,如光氣;全身中毒性毒劑,如氫氰酸、氯化氰;刺激性毒劑,如苯氯乙酮、亞當氏氣、西埃斯(CS)、西阿爾(CR);失能性毒劑,如畢茲(BZ)。按殺傷作用持續時間,可分為持久性毒劑和暫時性毒劑。前者一般是高沸點、揮發度小的液體毒劑,主要呈液滴狀態,用於地面染毒,其殺傷作用可持續數小時、數天,甚至數十天,如芥子氣、維埃克斯等。後者一般是低沸點、易揮發的毒劑或常溫時的固體毒劑,主要呈蒸氣、氣溶膠等狀態,用於空氣染毒,產生隨風移動和迅速擴散的雲團,其殺傷作用可持續數分鐘至數十分鐘,如沙林、氫氰酸、西埃斯、苯氯乙酮等。毒劑的殺傷作用持續時間,還決定於使用方法。如芥子氣完全分散成氣溶膠則為暫時性毒劑,西埃斯以粉末態大量布灑則為持久性毒劑。此外,還有其他分類方法:按基本殺傷類型,可分為致死性毒劑(如維埃克斯、沙林、光氣、氫氰酸等)和非致死性毒劑(如畢茲、西埃斯等);按中毒癥狀出現快慢,可分為速效性毒劑(無潛伏期或潛伏期極短)和非速效性毒劑(潛伏期較長)。

中毒原理


毒劑引起肌體的中毒是一個複雜過程。毒劑侵入肌體后與重要的生命物質如酶、受體、核酸等發生作用,破壞肌體正常的生理過程,引起功能紊亂,從而出現一系列中毒癥狀。毒害劑量是毒劑毒性大小的量度,一般以毒劑的濃度和暴露時間的乘積或以每公斤體重所接受的毒劑量表示。使50%人員死亡的劑量,稱半致死劑量(LCt50或LD50);使50%人員失能的劑量稱半失能劑量(Ict50>或ID50)。刺激性毒劑的毒害劑量,用最低刺激濃度和不可耐濃度表示。毒劑

簡史現狀


毒劑在戰場上的大規模使用,始於第一次世界大戰。1915年4月22日,德軍在比利時伊珀爾地區向英法聯軍突然使用了大量氯氣,英法聯軍缺乏防護器材,傷亡嚴重。後來,英法聯軍採用了簡易口罩和面罩,使氯氣的威力大大削弱。以後,交戰雙方使用了毒性比氯氣更大的光氣。在裝備防毒面具和加強防毒訓練后,中毒人數從原來的50%~70%下降到10%~20%。1917年7月12日,德軍又首先使用了主要對皮膚、粘膜等產生糜爛作用的芥子氣,導致了防毒衣的出現。部隊穿著防毒衣,嚴重影響戰鬥行動和增加後勤負擔。當時芥子氣被稱為“毒氣之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使用了45種以上毒劑,約12.5萬噸,傷亡100多萬人。造成傷亡最大的是芥子氣、氯氣、光氣,以及氯氣與光氣的混合毒劑。
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許多國家對毒劑進行了研究,由於有機磷化學迅速發展,20世紀30年代至40年代,德國研究成功了塔崩(tabun)、沙林和梭曼,美軍稱其為G類神經性毒劑,其特點是劇毒、速殺和中毒途徑多樣。G類毒劑的出現,促進了防護、偵檢、消毒和救治的發展。50年代,出現了V類神經性毒劑,美軍篩選出維埃克斯作為制式毒劑。維埃克斯比G類神經性毒劑具有更大的毒性和更強的皮膚滲透能力,對防護、偵檢、消毒和救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50年代末至70年代初,又相繼出現了失能性毒劑畢茲、刺激性毒劑西埃斯和西阿爾。現有的防護器材,對這些毒劑均能有效地防護。此外,美軍在侵略越南的戰爭中,還大量使用了植物殺傷劑。
70年代,有些國家的軍隊裝備的毒劑,主要是沙林、梭曼、維埃克斯、芥子氣、氫氰酸和西埃斯等(見表),其中神經性毒劑是主體。為了增強毒性和改進其使用性能,有些國家還研究了毒劑的混合使用、膠粘化和微包膠等技術。隨著化學、分子生物學的發展,還廣泛研究天然毒素、合成毒物、高效藥物等高毒性、高活性物質的軍事應用,研究範圍包括致死、麻痹、癱瘓、皮膚傷害、失能等毒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