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導彈

用於打擊戰略目標的導彈

戰略導彈是指用於打擊戰略目標的導彈,它是戰略武器的主要組成部分。通常攜帶核彈頭,戰略彈道導彈射程通常在1000公里以上,用於打擊政治和經濟中心、軍事和工業基地、核武器庫、交通樞紐等目標,以及攔截來襲戰略彈道導彈。戰略核導彈是衡量一個國家戰略核力量和軍事科學技術綜合發展能力的主要標誌之一。

技術特點


導彈用途

用於打擊戰略目標的導彈。進攻性戰略導彈,通常射程在1000公里以上,攜帶核彈頭或常規彈頭,主要用於打擊敵方政治經濟中心、軍事和工業基地、核武器庫、交通樞紐,以及攔截對方來襲的戰略彈道導彈等重要目標。戰略導彈是戰略核武器的主要組成部分。

組成部分

戰略彈道導彈主要由彈體、動力裝置、制導系統和彈頭等組成。彈體是安裝彈上各部件的圓柱形承力殼體,通常選用比強度高的金屬及複合材料製成。動力裝置是為導彈高速飛行提供動力的裝置,通常採用固體或液體火箭發動機
制導系統是導引和控制導彈飛行的裝置,通常採用慣性制導、星光 -慣性制導等。彈頭是摧毀目標的裝置,主要由殼體、核裝葯及引爆裝置組成,有的還帶有突防裝置。戰略巡航導彈的組成與戰略彈道導彈所不同的是:彈體上安裝有彈翼;主發動機(即巡航發動機)通常採用空氣噴氣發動機;一般採用全程制導;戰鬥部(即彈頭)安裝在彈體內的前段或中段。

發射方式

地地戰略彈道導彈,可採用地面固定發射、機動發射或地下井發射。潛地戰略彈道導彈,採用潛艇水下發射。戰略巡航導彈,可在地面、艦艇或飛機上發射。

射程範圍

中國曾採用的國際通用做法中,射程在1000KM以內的稱為短程導彈;1000-3000KM為中程導彈;3000-8000KM為遠程導彈;超過8000KM為洲際導彈。隨著導彈武器譜系的完善及對射程劃分標準認識的加深,我國結合實際對不同射程導彈分類進行了多次修訂。2011年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語》,將射程在1000KM以內的導彈界定為近程導彈、1000-5000KM為中程導彈、1500-5500KM為中遠程導彈、5000-8000KM為遠程導彈、8000KM以上為洲際導彈。

性能指標

洲際導彈主要性能指標有
1、射程能力:反映火力覆蓋範圍;
2、命中精度:反映打擊的準確程度;
3、戰鬥部威力:反映毀傷能力;
4、突防能力:反映突破敵方防禦系統的能力(常通過彈道機動、多彈頭、誘餌等方式提高導彈的突防能力);
5、發射方式:陸基、海基、空基,垂直發射、傾斜發射,熱發射、冷發射,固定陣地發射、機動發射等;
6、反應時間:反映作戰的反應速度。此外,還有彈體尺寸、發射質量、發動機類型、指揮控制系統性能等指標。 。

導彈分類


按發射點與目標位置分為地地戰略導彈、潛(艦)地戰略導彈、空地戰略導彈等;
戰略導彈
戰略導彈
按作戰使用分為進攻性戰略導彈、防禦性戰略導彈(反彈道導彈導彈) ;
按飛行彈道分為戰略彈道導彈和戰略巡航導彈;
按射程分為中程、遠程和洲際導彈。中程導彈射程為1000~3000千米,遠程導彈射程為3000~8000千米,洲際導彈射程在8000千米以上。各國按射程分類的標準不盡相同,例如美國、前蘇聯在限制戰略武器會談中規定:中程導彈射程為1100~2700千米,中遠程導彈射程為2700~5500千米,洲際導彈射程在5500千米以上。
不同類型的戰略導彈,其發射裝置和控制設備不同,發射方式也不同。

常見型號


■俄羅斯SS-20地對地戰略導彈
■美國“民兵3”地對地戰略導彈
■美國“戰斧”式巡航導彈(陸上發射)
■美國“和平保衛者”地對地戰略導彈
■美國“侏儒”地對地戰略導彈
■美國“三叉戟”潛對地戰略導彈
■法國M4潛對地戰略導彈

符號命名規則


A(Air)表示空
S(Sur-face)表示面
U(UnderWater)表示水下
I(Intercept)表示截擊
G(Ground)表示地面
N(Navy)表示海軍
M(Missile)表示導彈
例:SS-N-2
其中,美國現役的各種導彈編號為三個字母,
一、第一個字母表示發射方式:
A-空中平台發射 如:AIM-120中距空空導彈
B-多種平台發射 如:BGM-109C“戰斧”巡航導彈
C-地面發射,水平貯藏如:“波馬克” C I M-10地對空導彈
F-單兵攜帶發射 如:FIM-92“毒刺”單兵防空導彈
H-豎井貯藏,地面發射 如:H G M-25 A“大力神” I 洲際彈道導彈
L-豎井貯藏,地下發射 如:L G M-30 G “民兵” I I I地對地洲際導彈
M-由地面車輛或移動式發射架發射;如M G M-31 A“潘興” I 地對地戰術導彈
R-艦載發射,如“標準” R I M-66/67艦載防空導彈
U-潛艇發射或水下其他裝置發射。如UGM-96 A“三叉戟” I 彈道導彈
二、第二個字母表示用途
G-對地攻擊或對海面目標攻擊
I-空中攔截(對空中目標攻擊)
D-誘餌
對於還處於試驗階段的導彈會在第一個字母之前加上表示導彈狀態的字母
如:X表示實驗性質的導彈
西方對於俄羅斯(或蘇聯)的導彈編號方式相對簡單
一般分為兩部分
第一部分由兩個字母組成
第一個字母表示發射環境:
S表示陸地或海面發射
A表示空中發射
第二個字母表示打擊目標
S表示地面或海面目標
A表示空中目標
第二部分是數字,表示導彈具體型號
如:“瘦子”SS-10地對地洲際彈道導彈“環礁”AA-2紅外製導空對空導彈“鬥士”SA-12地對空導彈
註:由海上艦艇發射的導彈會在這兩部分中間加上字母“N”,表示艦艇發射
如:SS-N-19艦對艦導彈、SS-N-27潛對艦導彈

發展沿革


二戰時期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和前蘇聯在德國V-1和V-2導彈的基礎上,開始發展戰略導彈。美國先重點研製戰略巡航導彈,於50年
戰略導彈
戰略導彈
代初期和中期,先後研製成功"鬥牛士"、"鯊蛇"等中程、洲際巡航導彈,有的裝備了部隊,但由於性能較差,不久陸續退役。與此同時,美國也注意了彈道導彈的研究工作,並先後研製出"雷神"、丘比特特"、"宇宙神"等中程和洲際彈道導彈,於50年代末期開始裝備部隊。前蘇聯先著重發展戰略彈道導彈,並在中程彈道導彈研製成功的基礎上,又進行洲際彈道導彈的研究工作;導彈推進系統採用了並聯捆綁技術,將4台助推發動機捆綁在主發動機周圍,避開當時研製大推力火箭發動機、多級火箭分離、高空點火等技術障礙,於1957年8月試射成功,從而縮短了洲際彈道導彈的研製時間。美、蘇兩國早期裝備的戰略彈道導彈都是液體推進劑導彈。這種導彈的主要問題是:導彈在地面存放和發射,地面設備複雜;液體推進劑需在發射前臨時加註,發射準備時間長;生存能力弱,可靠性差,命中精度低,圓概率偏差約為4~8千米。

冷戰時期

50年代末至70年代中期,為克服前期戰略彈道導彈存在的問題,採用發射井內貯存、井內發射,並研製水下發射的潛地彈道導彈,提高生存能力;採用固體推進劑、可貯液體推進劑,縮短髮射準備時間;採用全慣性制導,改進位導技術,提高命中精度,使圓概率偏差縮小到4千米以內,最小可達幾百米;採用誘餌、假彈頭和抗核加固等突防技術,研製集束式多彈頭和分導式多彈頭。美、蘇兩國分別於60年代中期和70年代初期,裝備了集束式多彈頭;70年代初期和中期,裝備了分導式多彈頭,提高了突防能力和打擊多個目標的能力。
60年代初期,法國開始研製戰略彈道導彈,70年代初,地地中程彈道導彈和潛地中程彈道導彈先後裝備部隊,80年代初期,研製成功並裝備分導式多彈頭導彈。60年代末期,英國開始裝備"北極星"A3潛地戰略彈道導彈,並裝配了集束式多彈頭。

冷戰末期

70年代中期以來,除進一步改進慣性制導系統和加固導彈發射井外,為提高戰略彈道導彈的生存能力,一些國家著手研製機動性能好的陸基戰略彈道導彈。例如,前蘇聯的SS-24導彈由鐵路列車載運機動發射;SS-25導彈由汽車載運,在公路上機動發射,也可部署在加固的發射井內發射。同時還注重增大潛地彈道導彈的射程,擴大核潛艇作戰巡邏海域,加緊機動式彈頭的研究,提高導彈的突防能力和命中精度,使其具有摧毀硬(點)目標的能力。此外,加強新型戰略巡航導彈的研製,以提高導彈的生存能力、突防能力和命中精度。

發展現狀

戰略導彈
戰略導彈
美、蘇等國先後研製和裝備的戰略導彈已達90多種型號,現裝備的戰略彈道導彈有30餘種。此外,還裝備有戰略巡航導彈。戰略導彈經過幾次更新換代,戰術技術性能不斷提高。射程在1000~10000千米以上;彈頭由單彈頭髮展到集束式和分導式多彈頭;彈頭(戰鬥部)威有限萬、十萬、百萬、千萬噸梯恩梯當量級;命中精度(圓概率偏差)由數千米精確到幾十米;發射準備時間由十幾小時、幾小時縮短到幾十分鐘;發射方式由地面發射發展到半地下、地下、水面、水下和空中發射,由地面固定發射發展到機動發射,由發射井熱發射發展到冷發射等。

發展趨勢


繼續研究改進制導技術,注意發展多種發射方式和多種彈頭;對導彈和導彈發射井採取抗核加固;在進一步完善大型戰略導彈的同時,注意研究機動的、小型的和單彈頭的戰略彈道導彈;簡化發射裝置和設備,使之輕便化和提高機動能力。戰略導彈指攜帶核彈頭、攻擊對方各種戰略目標的導彈。它包括戰略彈道導彈和戰略巡航導彈。
戰略彈道導彈射程通常在1000公里以上,根據射程分洲際導彈、遠程導彈和中程導彈。戰略彈道導彈已發展到第五代,並開始採用星光中制導和雷達相關末構成的複合制導方式,發展高性能分導彈頭,提高導彈的命中精度、生存能力和摧毀硬目標的能力。
戰略巡航導彈的射程通常在600公里以上,主要裝備在美國和俄羅斯等國家;新一代巡航導彈多採用模式化多用途設計方案,使一種導彈靠更換不同部件或分系統就可擔負戰略和戰術雙重任務。

區別


戰略導彈與戰術導彈區別
主要根據射程區分,大概400-600公里以內的算戰術性的,以上的算戰略性的。不過具體的區分各個國家不一樣。根據國情決定,無統一標準。按照西方也就是美軍的劃分標準,700公里以下算戰術導彈,700公里-3000公里算中程導彈,3000公里以上算洲際導彈也就是戰略導彈。在冷戰時代,美蘇進行導彈控制條約談判時,爭論最大的就是中程導彈的劃分,蘇聯認為部署在中歐的應該算戰略導彈,因為這些都對自己的戰略縱深有威脅,美國不算,由於有兩洋的保護中程導彈威脅不到他,他認為中程導彈都只算戰術導彈。因為以色列的傑里科-2可以打遍中東任何國家,雖然其基本型射程不過800-900公里,阿拉伯還是堅持把他視為戰略導彈。同樣的道理,日本把朝鮮的勞動-1以戰略導彈對待,而在美國眼裡只算戰術導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