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梅

天津市河東區副區長

丁梅,女,1973年12月生,漢族,上海人 1999年7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民盟盟員。

現任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政府副區長,民盟天津市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人物履歷


1992.09—1996.09 天津師範大學數學專業學生。
1996.09—1999.07 天津師範大學課程與教學論專業碩士研究生。
1999.07—2002.05 天津市第一百中學教師。
2002.05—2002.08 天津市第一百中學教務處副主任。
2002.08—2007.01 天津市東麗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2007.01—2016.06 天津市東麗區副區長(其間:2009.09—2012.06在河北工業大學技術經濟及管理專業學習,獲管理學博士學位)。
2015.03—2016.01 在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二班脫產學習。
2016.06—2016.12 天津市東麗區副區長,民盟東麗區工委主委。
2016.12— 天津市河東區副區長,民盟東麗區工委主委。
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

任免信息


2016年12月27日,天津市河東區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丁梅當選為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2017年6月23日,民盟天津市第十一次代表大會,丁 梅當選民盟天津市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參政議政


在2020年全國梁惠中,丁梅建議,要將0-3歲早教階段逐步納入《教育法》調整範圍,在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實施條例中對該類機構的設立作出明確規定,市場監管部門應加強對教育諮詢類企業的事中事後監管,加強實地走訪,防止出現監管真空和盲區。
丁梅認為,教育部門應制定具有針對性的管理細則,凡由教育部門審批的早教機構,設立時應提交保障幼兒安全的承諾書,繳納一定金額的保證金用於先期墊付幼兒教學活動一旦出現傷亡事故等的賠償。引入市場退出機制,加強對早教機構人員的培訓和安全警示教育,確保幼兒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