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縣檔案局
璧山縣檔案局
璧山縣檔案局負責全縣檔案宣傳教育、檔案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加強檔案管理工作,逐步實現檔案工作的標準化、規範化、科學化和現代化。.負責璧山縣誌、專業志及有關地情叢書的編輯、總纂、審定、出版工作。
局長:傅應明主持檔案局全面工作,分管財務、審計和統計工作。
副局長:胡玉洪 分管檔案業務、宣傳和精神文明建設、機關支部、工會、統戰、人大、政協工作,主管業務指導科和館務科。
紀檢組長:苟映平 分管紀檢監察、信訪、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關事務、發展環境、安全、文明縣城創建工作,主管辦公室和監察室,協助分管年鑒工作。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以及黨和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政策、法規,統籌安排全縣檔案工作。
2.負責全縣檔案行政管理。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檔案業務工作,依法查處檔案違法案件。
3.接收、徵集、整理和集中統一管理全縣黨政機關、群眾團體、部分企事業單位的檔案和有關璧山歷史發展的檔案資料,承擔檔案館館藏檔案安全的責任。負責全縣檔案信息化建設,建立、維護全縣檔案資料信息網路,負責全縣電子文件檔案管理工作的監督和指導。
4.負責全縣檔案宣傳教育、檔案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加強檔案管理工作,逐步實現檔案工作的標準化、規範化、科學化和現代化。
5.開展檔案編研工作,開發檔案資源。依法向社會開放檔案信息資源,為社會利用檔案資源提供服務。依法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負責利用檔案資料開展社會教育服務,向社會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傳統教育和科學文化教育。
6.貫徹執行《地方志工作條例》,制定全縣地方志編纂工作規劃和方案,並組織、協調、指導實施。
7.負責璧山縣誌、專業志及有關地情叢書的編輯、總纂、審定、出版工作。
8.負責舊志整理和開展地方志的理論研究及地方志人員培訓和地情諮詢服務,負責編輯、出版、發行《璧山年鑒》。
9.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