圜土

圜土

圜土是中國奴隸社會夏、商、周三代監獄的通稱。當時監獄多為圓形土牢,故名。《竹書紀年》日:"夏帝芬三十六年作圜土。”《爾雅·釋名·釋官室》:“獄又謂之圜土,築其麥牆,其形圜也。”《周禮訂義》曰:“圜土,獄城也”。又專指周朝監獄。

歷史由來


“圜”是囚禁人的地方,“土”是國家的代稱。古代“夏”“土”同音,殷商人經常稱夏人為“土人”“土方”。圜土原意專指夏王朝囚禁人的地方。但是後世的商、周兩朝也沿用了這一稱呼,圜土就成了夏、商、周三代普通監獄的通稱,主要用於關押勞役刑徒。史書載:“若無授無節,則准圜土內之。”(《周禮,地宮,比長》)意思是:如果不執行國家的命令,不遵守法律,就要把他抓起來關進監獄。
夏、商、周的監獄通稱為“圜(huán )土”。圜土是監牢的形象名稱,在地下挖成圓形的土牢,或在地上圍起圓形土牆,以監禁罪犯,防止其逃跑。《竹書紀年》記載:“夏帝芬三十六年作圜土”。芬是少康的孫子,是啟以後的第七位夏王,這時,階級矛盾和統治階級內部矛盾,都非常尖銳,芬作圜土,就是以此囚禁反抗者。《周禮》記載,西周設“司圜”之職,“掌收教罷民”。“以圜土聚罷民”,可見司圜是專設的管理“圜土”的官員。
文獻記載西周的監獄,最著名的就是所謂的“圜土”之制。《周禮。秋官。大司寇》載:“以圜土聚罷民。”鄭玄註:“圜土,獄城也。”《釋名。釋宮室》則明確指出,獄“又謂之圜土,築土其表牆,其形圜也”。即建成圓形的土牆,將犯人囚禁在裡面。《周禮》還記載,圜土除了監禁未決犯之外,還關押已決犯並監督其勞役。

現狀考證


不過,《周禮》記載的“圜土”之制是否屬實,還有待於考古發掘的進一步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