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弁
皮弁
先人很重視冠帽的禮儀,將其尊稱為首服。皮弁就是華夏衣冠體系中首服的一種。以皮革為冠衣,冠上當有飾物,一般是皮革縫隙之間綴有珠玉寶石,比如說天子以五采玉12飾其縫中。《詩經·衛風·淇奧》也提到了這種裝飾:“充耳綉瑩,會弁如星”。《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楚子玉自為瓊弁玉纓”,杜註:“弁以鹿子皮為之。”文獻說的皮弁冠,前高后卑,與用皂絹所制的委貌冠(玄冠)形制接近。
古冠名。用白鹿皮製成。
《周禮·夏官·弁師》:“王之皮弁,會五采玉璂,象邸,玉笄。”鄭玄 註:“會,縫中也。璂,讀如薄借綦之綦。綦,結也。皮弁之縫中,每貫結五采玉十二以為飾,謂之綦。
《詩》雲‘會弁如星’,又曰‘其弁伊綦’,是也。邸,下柢也,以象骨為之。
《周禮·春官·司服》:“眡朝,則皮弁服。”孫詒讓 正義:“皮弁為天子之朝服,
《論語·鄉黨篇》‘吉月必朝服而朝’,《集解》 孔安國 云:‘吉月,月朔也。朝服,皮弁服。’《曾子問》孔疏引鄭《論語注》同。蓋以彼月吉諸侯視朔,當服皮弁,而皮弁為天子之朝服,故亦通稱朝服。”
《史記·孝武本紀》:“乙卯,令侍中儒者皮弁薦紳,射牛行事。
《釋名》云:‘以爵韋為之,謂爵弁,以鹿皮為之,謂皮弁,以韎韋為之,謂之韋弁。’據《釋名》說,三弁之制相同,惟其所為皮色為異耳。”
皮弁
按《儀禮·士冠禮》的冠禮三加,初加緇布冠,象徵將涉入治理人事的事務,即擁有人治權;再加(第二次加)皮弁,象徵入朝之賢,即望其擁有入朝治理之才;三加爵弁,擁有祭祀權,即為社會地位的最高層次。
圖為朱元璋第十子、明魯荒王朱檀生前使用的皮弁。
皮弁
作為諸侯之士,皮弁服是比一加的士玄端更為尊貴的禮服(士玄端為夕見國君,即非正式朝見的禮服),一加著玄端而再加著皮弁服,體現出“三加彌尊”的意義,也與三加的爵弁服有更合理的承接關係(爵弁服為士助君祭之服,較之視朔之皮弁更為尊貴)。
上圖為明制皮弁,非周制白鹿皮所為之皮弁矣。周制皮弁或略為兩手相合狀,如右圖(上世紀九十年代電視劇《孔子》中的皮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