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捍東
李捍東
1972年12月至1977年3月,在武警衡山縣中隊當戰士、班長;
1977年3月至1978年9月,在衡陽百貨公司營業部工作;
李捍東
1985年6月至1987年7月,在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專業讀碩士研究生並畢業;
1987年7月至1992年9月,在湖南財經學院當教師、系副主任(1991年3月提為副處級幹部);
1992年9月至1995年7月,在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專業讀博士研究生並畢業;
1995年7月至1995年8月,在中國人民銀行廣東分行金管處當幹部;
1995年8月至1996年4月,任中國人民銀行廣東分行金管處副處長;
1996年4月至1997年7月,任中國人民銀行廣東分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管理處處長;
1997年7月至1998年12月,任中國人民銀行湛江分行行長、黨組書記;
1998年12月至2004年3月,任湛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04年3月至2006年11月,任廣東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副主任;
中共湛江市第七、八屆委員會委員。
2015年6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消息,免去李捍東的廣東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