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

廣東省人民政府

廣東省人民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的一級國家行政機關,是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對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負責並報告工作,每屆任期五年,實行省長負責制。

廣東省人民政府成立於1949年11月6日,位於廣東省省會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305號。1988年後,廣東省人民政府轄18個地級市(后增加到21個地級市),全面實行地級市管縣體制,以及鄉鎮管村體制,一直沿用至今。

現任廣東省人民政府省長:馬興瑞。

歷史沿革


1949年10月14日,廣州解放;10月28日,廣州市人民政府成立;11月6日,廣東省人民政府正式成立。設珠江、東江、西江、北江、粵中、南路、興梅、潮汕瓊崖等9專區,共轄7市98縣,廣州市為中央直轄市。
1952年,廣東省和廣州市由中南行政委員會領導,將北海市及欽州專區劃歸廣西,廣西的懷集縣划入廣東。
1954年,廣東省改由中央直接領導,原由中央直轄的廣州市劃歸廣東省管轄。此後,市、專區、縣幾乎年年都有調整。
1979年,原屬惠陽地區的寶安縣改設深圳市,原屬佛山地區的珠海縣改設珠海市,均由省直轄。廣東省直轄廣州、海口、汕頭、湛江茂名、佛山、江門、深圳、珠海、韶關等10市,分設韶關、惠陽、梅州、汕頭、佛山、湛江、肇慶等7地區和海南行政區及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共轄14市、9縣、3自治縣。
廣東省人民政府駐地-廣州
廣東省人民政府駐地-廣州
1981年,設立西沙、南沙、中沙群島辦事處,由海南行政區直接領導。
1983年以後,開始實行市管縣、鄉鎮管村的新體制。
1988年,中央政府將海南行政區從廣東省劃出,另設海南省;同年,廣東開始取消地區設置,另設18個地級市(后增加到21個地級市),全面實行地級市管縣體制,以及鄉鎮管村體制,一直沿用至今。
廣東省共有21個地級市、23個縣級市、41個縣、3個自治縣、54個市轄區、4個鄉、7個民族鄉、1139個鎮、434個街道辦事處。

機構職能


廣東省人民政府駐地-廣州
廣東省人民政府駐地-廣州
(一)負責廣東省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二)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研究省政府各部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請示省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省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根據省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省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省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五)督促檢查省政府各部門和市州人民政府對省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省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省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六)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省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廣東省人民政府駐地-廣州
廣東省人民政府駐地-廣州
(七)處理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及時向省政府領導同志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辦理省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
(八)根據省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負責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省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市、州向省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做好行政事務工作,為省政府領導同志服務。
(十一)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改革


廣東省人民政府
廣東省人民政府
中國共產黨廣東省第十二屆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於2018年10月10日在廣州召開。全會由省委常委會主持。
全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論述,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深化地方機構改革的決策部署,對全省深化機構改革工作進行動員部署。李希同志就《廣東省機構改革方案》、《廣東省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向全會作了說明,就機構改革工作作了專題講話。
廣東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
廣東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
全會認為,地方機構改革是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環節,是我省必須完成好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中央已經批複同意《廣東省機構改革方案》,中央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原則同意《廣東省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我省機構改革進入全面實施階段。改革后,共設置省級黨政機構59個,其中,省委機構17個、省政府機構42個。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黨中央部署,齊心協力落實好我省深化機構改革各項任務。

政府機構


廣東省人民政府(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305號)
辦公機構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組成部門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科學技術廳、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廣東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廣東省公安廳廣東省民政廳、廣東省司法廳、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廣東省水利廳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廣東省商務廳廣東省文化和旅遊廳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廣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廣東省審計廳
特設機構廣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直屬機構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廣東省廣播電視局、廣東省體育局廣東省統計局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室
部管機構廣東省信訪局、廣東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廣東省能源局、廣東省社會組織管理局、廣東省監獄管理局、廣東省戒毒管理局、廣東省林業局、廣東省中醫藥局、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其他機構廣東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廣東省人民政府駐上海辦事處、廣東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廣東省保密局 
直屬事業單位廣東省科學院廣東省社會科學院廣東省農業科學院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廣東省人民政府地方志辦公室、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廣東省代建項目管理局、廣東省地質局、廣東省核工業地質局、廣東省供銷合作聯社
部管事業單位
(副廳級)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廣東省教育研究院廣東省測試分析研究所廣東省生產力促進中心、廣東科學中心、廣東省民族宗教研究院、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廣東省建築設計研究院廣東省水文局廣東省北江流域管理局、廣東省人民醫院、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廣東省體育二沙運動訓練中心、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廣東省有色金屬地質局深圳市地質局
轄市政府廣州市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珠海市人民政府汕頭市人民政府佛山市人民政府韶關市人民政府河源市人民政府梅州市人民政府惠州市人民政府汕尾市人民政府東莞市人民政府中山市人民政府江門市人民政府陽江市人民政府湛江市人民政府茂名市人民政府肇慶市人民政府清遠市人民政府潮州市人民政府揭陽市人民政府雲浮市人民政府
【說明】:以上信息來源於廣東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現任領導


省長

馬興瑞:十九屆中央委員,中共廣東省委副書記、廣東省人民政府省長
馬興瑞
馬興瑞

副省長

許瑞生:廣東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李紅軍:廣東省副省長。
李春生:廣東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廣東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督察長
陳良賢:廣東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王曦:廣東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林克慶:廣東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務副省長、黨組副書記
覃偉中: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張新:廣東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孫志洋:廣東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秘書長

葉牛平:廣東省人民政府秘書長

行政區劃


地名駐地
廣州市越秀區
韶關市湞江區
深圳市福田區
珠海市香洲區
汕頭市金平區
佛山市禪城區
江門市蓬江區
湛江市赤坎區
茂名市茂南區
肇慶市端州區
惠州市惠城區
梅州市梅江區
汕尾市城區
河源市源城區
陽江市江城區
清遠市清城區
東莞市南城街道
中山市東區街道
潮州市湘橋區
揭陽市榕城區
雲浮市雲城區

歷任省長


(按任職先後排列,共17人)
葉劍英(1897~1986)
中國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政治家、軍事家,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締造者之一。
陶 鑄(1908~1969)
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堅定的馬克思主義者,久經考驗的無產階級革命家,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黨和軍隊卓越的政治工作者,黨和國家的優秀領導人。
陳 郁(1901~1974)
中國共產黨早期工人運動的領袖之一。中共第六屆中央委員(六屆三中全會增補)、中央政治局委員(六屆四中全會增選,至1931年9月),中共第七屆中央候補委員,中共第八、第九、第十屆中央委員。
林李明(1910~1977)
曾任中共廣東省委副書記、省監察委員會書記兼中共廣東省海南區黨委第一書記、廣東省代省長,中國出口商品交易會主任,中共第十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一屆中央委員。
黃永勝(1910~1983)
中國人民解放軍開國上將。解放戰爭時期曾任熱遼縱隊司令員;建國后歷任中國人民志願軍第十九兵團司令員、廣州軍區司令員、解放軍總參謀長、中共中央軍委委員,廣東省革命委員會主任、黨的核心小組組長,中共第八屆中央候補委員、委員(1968年遞補),中共第九屆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局委員(1973年8月被開除中共黨籍)。
劉興元(1908~1990)
中國人民解放軍開國中將。曾任廣東省革命委員會主任、黨的核心小組組長,中共四川省委第一書記、四川省革命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政大學政治委員、軍事學院政治委員,中共第九、十、十一屆中央委員。
丁 盛(1913~1999)
中國人民解放軍開國少將。新中國成立后,曾任中國人民志願軍第五十四軍軍長,新疆軍區副司令員兼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司令員,廣州軍區副司令員、司令員,中共廣東省委第一書記、廣東省革命委員會主任,南京軍區司令員,中共第九、十屆中央委員(后被開除黨籍)。
趙紫陽(1919~2005)
第九任中共負責人。1987年1月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被推選為代理總書記,1987年11月中共十三屆一中全會當選為中共中央總書記,1989年6月中共十三屆四中全會上被撤銷職務。
韋國清(1913~1989)
中國人民解放軍開國上將。新中國成立后,曾任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廣西省長、自治區政府主席、自治區政協主席,中共中央軍委委員,中共廣東省委第一書記、廣東省革命委員會主任,解放軍總政治部主任、中共中央軍委常委、副秘書長,第四至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第四、五屆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共第八屆中央候補委員、委員,第九至第十二屆中央委員,第十至第十二屆中央政治局委員。
習仲勛(1913~2002)
傑出的無產階級革命家,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解放軍卓越的政治工作領導人,陝甘寧邊區根據地的主要創建者和領導者。曾任輕工業部部長,中共廣東省委書記、廣東省省長、中共廣東省顧問委員會主任,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共第十二屆中央委員。
劉田夫(1908~2002)
曾任中共廣東省委書記、廣東省省長,中共第十二屆、十三屆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
梁靈光(1916~2006)
是傑出的無產階級革命家,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解放軍卓越的政治工作領導人,陝甘寧邊區根據地的主要創建者和領導者。
葉選平(1924~ )
曾任中共廣東省委副書記、廣東省省長,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共第十二屆中央候補委員、委員,第十三屆、十四屆中央委員。
朱森林(1930~ )
曾任中共廣州市委書記、市長,中共廣東省委副書記、省長、省人大常委會主任,中共第十三屆中央候補委員、十四屆中央委員。
盧瑞華(1938~ )
曾任中共廣東省委副書記、廣東省省長,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共第十四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五屆中央委員。
黃華華(1946~ )
曾任中共廣東省委副書記、廣東省省長,中共第十五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六、十七屆中央委員。
朱小丹(1953~ )
曾任廣州從化縣委書記、廣東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廣州市委書記,廣東省人民政府省長。
馬興瑞(1959~ )
現任中共廣東省委副書記,省政府省長、黨組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