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衛生局

瑞金市衛生局

貫徹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負責建立全市基本藥物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據全省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規定,實行藥品統一採購、統一配送;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市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辦法,對全市基本藥物價格提出意見和建議。

單位信息


單位名稱:瑞金市衛生局
單位地址:瑞金市紅都大道236號
郵政編碼:342500

主要職責


(一)推進全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國家和省衛生法律法規,依法監督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的執行,擬訂全市衛生改革與發展戰略目標。
(三)組織實施全市衛生髮展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製和實施。
(四)組織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五)制定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六)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貫徹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負責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措施,負責突發公共區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八)貫徹國家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制定全市中醫藥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全市中醫醫療、教學、科研工作,推進中醫藥的繼承、創新與開發。
(九)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行業監督管理,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管理的措施、方法,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一)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制定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醫療機構編製標準。
(十二)承擔市級保健委員會的具體工作和重要保健任務,負責各有關醫療單位實施幹部保健工作的組織與協調,規範健康教育、健康體檢、休假療養、健康信息管理等工作。
(十三)承擔市政府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開展地方病的綜合防治工作。
(十四)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衛生局內設5個職能科(室)。
人秘科(信訪室)
負責起草有關綜合性、規範性文件;負責機關公文、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辦公自動化等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綜合協調、督辦機關政務,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工作。擬訂全市農村衛生事業改革與發展規劃;擬訂全市衛生人才隊伍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實施各類醫療機構編製標準;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工作。
醫政科
(醫療服務監管科、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科)
擬訂醫療機構、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和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措施辦法,並組織指導實施;擬訂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指導醫院葯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有關工作;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承擔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管工作,建立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安全、服務、財務監督和評價等工作;建立健全以公益性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監督制度,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幹部保健工作的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幹部健康檔案管理制度。組織推動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負責貫徹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並組織實施;擬定我市基本藥物的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辦法,提出國家基本藥物價格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推廣、宣傳教育工作。承擔綜合管理農村基本衛生保健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擬訂有關規劃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擬訂全市中醫、中西醫結合工作發展規劃、管理辦法、規章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中醫醫政工作,負責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的設置審批、執業登記及監督管理;負責全市中醫、中西醫結合教育、科研工作,推進中醫藥的繼承、創新與開發。
衛生法制與監督科(防保科)
綜合協調地方性衛生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文件法制審查、備案工作;組織協調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衛生監督體系建設工作;歸口統一管理衛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稽查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環境衛生(含生活飲用水和公共場所)、放射衛生、學校衛生、消毒產品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和打擊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工作;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案件。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擔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實施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措施;對自然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承辦市政府地方病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擬訂全市婦幼衛生、社區衛生的規劃、規範並組織實施;擬訂婦幼衛生技術標準;對婦幼保健實施監督管理,牽頭組織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與先天殘疾工作;依法審批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的機構和人員,指導和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的實施。
行政審批服務科
負責部門授權的行政審批事項和非行政許可事項的具體審批辦理和服務工作;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承擔本單位所有行政審批事項的統一受理行政許可申請和統一送達行政許可決定的職責;負責本單位其他審批事項的轉交審批聯絡工作等。
規劃財務科
擬訂衛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管理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組織協調中央、省、贛州市和市等專項經費的安排使用與管理;負責提出部門預算直屬事業單位基本建設及財務資產管理等;擬訂衛生財務、會計、基建、大型醫用設備、醫療器械採購等管理規章制度;監督管理世行衛生貸款的利用工作;負責衛生信息統計和內部審計工作。
瑞金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掛靠市衛生局,副科級。
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制訂全市愛國衛生運動的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開展創建衛生城鎮(村)活動;組織開展健康教育;指導農村改廁和城鄉除“四害”活動;對消殺滅藥品的生產、使用質量進行監督。
局黨委。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建和群團工作。
市衛生局紀委、市監察局駐衛生局監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