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縣民政局

仙游縣民政局

據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編製全縣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開展民政理論和政策研究,負責組織落實民政工作的政策法規,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⑵負責農村救災工作,了解、檢查、上報災情,分配、管理救災款物;指導災民開展生產自救、重建家園;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審批全縣性募捐義演;接收、分配國際援助、社會捐助的救災款物;主管城鄉社會救濟工作;指導農村敬老院的建設與管理;檢查指導五保戶、六十年代初精簡職工的救濟工作。

機構職能


仙游縣民政局的主要職責
⑶開展經常性社會捐助活動。
⑷建立、實施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導各地規範開展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研究制定相關的優惠政策;提出縣級及上級分配給我縣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調劑金”的分配方案,並對各地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⑸負責縣級社團的登記和年度檢查工作,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社團;指導、監督各地的社團登記管理工作;負責社團行政複議工作。
⑹負責縣級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工作;研究提出並監督執行有關收費及財務管理辦法;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指導、監督各地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⑺組織指導全縣擁軍優屬活動,研究提出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定期補助標準;負責革命烈士、因公致殘人員的審核、報批、褒揚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
⑻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志願兵、複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管理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並督促各項待遇的落實;指導全縣退伍軍人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和移交地方管理的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服務管理、生產經營。
⑼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市居民委員會建設;組織村(居)委會主任培訓,指導村(居)委會的評比、表彰,指導鄉鎮(街道)開展政務公開工作。
⑽貫徹落實社區建設有關政策法規;開展社區建設理論研究,擬定發展規劃;向地方黨委、政府提出社區建設總體發展的建議和意見;指導全縣社區服務工作,推動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立和發展。
⑾主管全縣國內婚姻登記管理、婚姻服務機構的審報、管理工作;辦理涉港、澳的婚姻登記和國內兒童收養登記工作;推行婚姻習俗改革。
⑿承辦縣內行政區域的劃分、調整,負責鄉(鎮、街道)的設置、撤銷、更名及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指導村(居)委會設立、撤銷、更名等工作;研究制定行政區域發展規劃;主管全縣地名管理工作,負責城區街、路、巷及大型建設物命名、更名的門、樓牌管理;指導農村地名命名、更名和門、樓牌管理;推進地名及地名標誌設置標準化;收集、管理地名資料,編輯出版政區圖和地名圖書;組織、協調、指導縣、鄉及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 理工作;負責鄉級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
⒀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城鄉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管理;制定並監督執行社會福利生產的扶持保護政策,指導全縣社會福利生產,對城鄉福利企業進行宏觀管理。
⒁負責全縣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指導殯葬事業單位的建設和管理;規範喪葬用品市場;規劃全縣墓區的建設。
⒂配合公安部門做好全縣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
⒃研究提出全縣福利彩票發展規劃、發行額度和管理辦法,組織指導全縣福利彩票銷售工作,管理縣級福利資金。
⒄負責全縣民政計劃財務工作,指導、監督民政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⒅組織指導全縣民政系統的幹部培訓和基層民政幹部隊伍建設。
⒆指導老區建設工作。
⒇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嚴紹彬,局長 主持全局工作,主管人事、財務工作;
鄭美芳,副局長 分管辦公室、優撫股、雙擁辦 光榮院、軍休所、革命烈士陵園 項目建設、政務、黨務、信息、宣傳、計生、衛生、婦女、績效評估、計劃
劉永文 副局長 救災救濟股、低保辦 福利院、德安醫院 防災、抗災、防汛、綜治、信訪、精神文明、老區建設
林仙春 副局長 社會事務股、基層政權股、區劃地名辦、社區辦、婚姻登記中心 統計、減負、安全、統戰、社區、婚姻
周春盛 紀檢組長 殯儀館
殯葬監察中隊 黨風廉政建設、行風評議、平安建設、機關效能建設、督查工作、隊伍建設、財務管理監督工作
陳慶賢 主任科員 老齡工作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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