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狄公案
荷蘭高羅佩著推理偵探小說
《大唐狄公案》(Celebrated Cases of Judge Dee)是荷蘭偉大的漢學家、外交官、小說家高羅佩的英語文學巨著。作者用15年時間寫成,全書有16個長篇和8個短篇,翻譯成中文後約140萬字。20世紀50年代,此書英文版一經面世,即在歐美引起轟動。至今已被譯成十餘種文字,是美國芝加哥大學學生必讀書,並有高羅佩生前手繪插圖。
《大唐狄公案》是一部描寫中國人、中國事、播揚中國古老歷史和悠久文化傳統、長中國人志氣的中國公案小說,在中國與世界文化交流史上留下重重的一筆。該書漢譯本由海南出版社,三環出版社、甘肅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名為《大唐狄仁傑斷案傳奇》)出版。
全書以中國唐代宰相狄仁傑為主人公,描述狄公在州、縣及京都為官斷案、與民除害的傳奇經歷。全書故事紛紜,案情兇險,情節扣人心弦,謎底逼人追索。作者筆下的狄公迥異於中國傳統公案小說“青天大老爺”,他有獨到的辦案風格:重效率而輕縟節,講操守而又善變通,重調查推理,而不主觀妄斷。狄仁傑斷案如神,被西方讀者稱為古代中國的福爾摩斯。
本書案件內容有:黃金案、五朵祥雲、紅絲黑箭、雨師秘蹤、四漆屏、湖濱案、斷指記、朝雲觀、蓮池蛙聲、銅鐘案(淫僧記)、黑狐狸、御珠案、跛腿乞丐、真假寶劍、玉珠串、紅閣子、迷宮案、紫光寺、太子棺柩(太子棺)、除夕疑案、鐵釘案、漢家營(飛虎團)、柳園圖、廣州案。
高羅佩讀到過一本清初公案小說《武則天四大奇案》,對清人公案小說《武則天四大奇案》中主人公狄仁傑大為折服,再對西方偵探小說和中國公案傳奇做了深入的研究和比較后,認識到書中所描寫的中國古代法官的刑事偵訊本領,無論在運用邏輯推理的方法、偵破奇案的能力方面,還是在犯罪心理學的素養方面,比起福爾摩斯、格雷警長等現代西洋大偵探來,均有過之而無不及。高羅佩曾斷言《武則天四大奇案》的後半部分是偽造的,因而他以《大唐狄公案》為題翻譯這部小說時僅限於其中的前三十回。
20世紀40年代末,高羅佩先是將《武則天四大奇案》譯為英文,又以狄仁傑為主角用英語創作了《銅鐘案》。他原本準備在中國出版《銅鐘案》的中文本,但由於中國出版商尚未意識到該作品的巨大價值,表現並不積極,高羅佩只好先出版英文本。
英文本的《銅鐘案》出版后大獲成功,經出版商的再三催促,高羅佩在20世紀50-60年代又陸續創作了《迷宮案》《黃金案》《鐵釘案》《四漆屏》《湖中案》等十幾部中短篇小說。這些作品最終構成了高羅佩的“狄仁傑系列大全”——《狄公斷案大觀》(Celebrated Cases of Judge Dee),即《大唐狄公案》,包括15個中長篇和8個短篇,全書約130萬字。這些各自獨立的小說按編年順序排列,但不依據成書日期,而是根據狄公一生中重要事件的發生時間。
高羅佩的所有作品都用英文寫成。他總在書中提供一份附註以解釋相關的中國傳統文化,他還為自己作品的荷蘭文譯本做過準備工作,甚至用中文翻譯過《迷宮案》(新加坡,1952)。而最早的兩部狄公小說在以英文出版之前就已印行了日文譯本(1950;1951)。60年代,當高羅佩的所有小說都被譯為法文和德文後,狄公小說在世界範圍內獲得了巨大成功。在諸多其他外文譯本中,還有由荷蘭王子伯恩哈德翻譯的《黃金案》的西班牙文譯本,這本書1965年在馬德里出版。狄公小說在西方流行已久,被譯成十多種文字,甚至包括瑞典語、芬蘭語、克羅埃西亞語等小語種,並有好幾次拍成電影,“Judge Dee”(狄公)也成為歐洲家喻戶曉的傳奇人物,成了西方人心目中“中國的福爾摩斯”。
狄仁傑
高羅佩對中國文化、藝術、法律及社會歷史等方面的淵博知識在《大唐狄公案》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發揮得淋漓盡致。書中在敘述狄仁傑於不同時期、不同地區任職偵破疑難大案的同時,還廣泛展開對中國古代社會生活、民情風習的深入描繪。書中歌頌了狄仁傑的為民做主和縝密思維,宣告了邪惡勢力的最終潰滅並受到法律制裁。作品在敘述故事、展開情節的同時,把中國古代社會的典章、名物、風俗習慣、人情地貌同西方現代心理學、偵破學知識巧妙地結合起來,把東方小說中大故事裡套小故事的結構方式同西方現代文學的突轉、餘波融為一體。在敘述方式和寫作技巧上,它既不同於中國的公案小說,也有別於西方福爾摩斯、亞森·羅賓、波洛的探案故事,做到了東西方文學的互補與交融。
高羅佩的貢獻不僅在於他把中國文化介紹到西方,而且在於他以自身的創作實踐,完成了從公案小說到偵探小說的變革。
高羅佩根據豐富的中國古代史料,對中國公案小說進行了改造和革新,他的《大唐狄公案》把中國公案小說改造為西方偵探小說,構成了扣人心弦的懸念、絲絲入扣的推理和恍然大悟的結局。
《大唐狄公案》寫出了中國唐代的所有魅力、殘忍和高深莫測。——《芝加哥太陽報》
《大唐狄公案》是高羅佩在世界偵探小說領域內開創的極其珍貴的一個支脈……精彩紛呈,扣人心弦。——《泰晤士報》
高羅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