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2條詞條名為狄公案的結果 展開
- 清代佚名創作的小說
- 遊戲
狄公案
清代佚名創作的小說
《狄公案》又名《武則天四大奇案》《狄梁公全傳》,清末長篇公案小說,作者名已佚,共六卷六十四回。前三十回,寫狄仁傑任昌平縣令時平斷冤獄;后三十四回,寫其任宰相時整肅朝綱的故事。故事情節較為細緻縝密,帶有政治色彩。
狄公出任昌平今尹,一日六里墩客店店主孔萬德伸冤,有湖州客商死在店中,地保胡德不分青紅皂白要將孔萬德問罪。狄公帶人查驗屍體,發現胡德有嫌疑,將其收押。次日狄公扮作江湖郎中微服私訪,路過皇華鎮為一位婦人瞧病,發現她兒子畢順死得蹊蹺,兒媳周氏行為怪異,孫女被葯啞。狄公再要深究,卻被周氏大罵。狄公夜宿客店,遇到他派去四處訪查兇手的洪亮,狄公讓洪亮打聽到畢順的墳墓在高家窪,二人前去探查。
回到縣衙,狄公傳喚高家窪的土匠詢問,又命人帶周氏上堂,周氏拒不招認。狄公開棺驗屍,可屍體並未有傷痕和中毒的跡象,周氏趁機撒潑胡鬧。夜晚,洪亮查得周氏與後生陳瑞朋關係曖昧,正在談論,六里墩被殺死男子的妻子仇氏來喊冤。狄公睡醒后發現一本求籤的簽本,從上面的四句詩看出了線索。馬榮、喬太回來說雙土寨有人販賣湖絲,狄公與二人來到雙土寨,馬榮與趙萬全動手,遇到朋友蔣忠說和。趙萬全說出這批湖絲是從邵禮懷手裡買的。邵禮懷被馬榮與趙萬全捉住,供認不諱。
華國祥狀告秀才胡作賓毒死剛成婚的兒媳黎姑,原因是胡作賓曾經揚言要毒死黎姑,狄公最終用火爐燒出了躲在新房檐口的毒蛇,黎姑正是被蛇涎毒死。
狄公找到周氏與徐德泰通姦之所,徐德泰招認通姦,但對殺人卻不知情。狄公假扮陰司審周氏,獲得了口供,治好了周氏女兒的啞毒,周氏依法治罪。
閻立本保奏狄公,狄公升為河南巡撫,武則天的面首張昌宗強搶民女,被狄公設計痛打了一頓。馬榮、喬太發現白馬寺主持薛懷義在寺中囚禁了許多民女,王毓書妻子被人搶走,狄公帶人搜查白馬寺,發現王毓書妻子已經撞柱而死。武則天存心偏袒。武三思妄圖篡位,起兵謀反,狄公識破陰謀,接回廬陵王李顯。狄公死後,張柬之繼任宰相,與李多祚除掉張昌宗與張易之。廬陵王登基。
第01回 | 入官階昌平為令 | 升公堂百姓呼冤 | 第33回 | 狄仁傑奏參污吏 | 洪如珍接見大員 |
第02回 | 胡地甲誣良害己 | 洪都頭借語知情 | 第34回 | 接印綬舊任受辱 | 發公文老民伸冤 |
第03回 | 孔萬德驗屍呼錯 | 狄仁傑賣葯微行 | 第35回 | 審惡奴受刑供認 | 辱奸賊設計譏嘲 |
第04回 | 設醫科入門治病 | 見幼女得啞生疑 | 第36回 | 敲銅鑼遊街示眾 | 執皮鞭押令念供 |
第05回 | 入浴室多言露情節 | 尋墳墓默禱顯靈魂 | 第37回 | 眾豪奴恃強圖劫 | 好巡捕設計騙人 |
第06回 | 老土工出言無狀 | 賢令尹問案升堂 | 第38回 | 投書信誤投羅網 | 入衙門自入牢籠 |
第07回 | 老婦人苦言求免 | 賢縣令初次問供 | 第39回 | 求人情惡打張昌宗 | 施國法怒斬周卜成 |
第08回 | 鞫姦情利口如流 | 提老婦痴人可憫 | 第40回 | 入早朝直言面奏 | 遇良友細訪奸僧 |
第09回 | 陶土工具結無辭 | 狄縣令開棺大驗 | 第41回 | 入山門老衲說真情 | 尋暗室道婆行穢事 |
第10回 | 惡淫婦阻擋收棺 | 賢縣令誠心宿廟 | 第42回 | 王虔婆花言騙烈婦 | 狄巡撫妙計遣公差 |
第11回 | 求靈簽隱隱相合 | 詳夢境鑿鑿而談 | 第43回 | 王進土擊鼓鳴冤 | 老姦婦受刀身死 |
第12回 | 說對聯猜疑徐姓 | 得形影巧遇馬榮 | 第44回 | 金鑾殿狄仁傑直言 | 白馬寺武三思受窘 |
第13回 | 雙土寨狄公訪案 | 老絲行趙客聞風 | 第45回 | 搜地窖李氏盡節 | 升大堂懷義拷供 |
第14回 | 請莊客馬榮交手 | 遇鄉親蔣忠談心 | 第46回 | 金鑾殿兩臣爭奏 | 刑部府奸賊徇私 |
第15回 | 趙萬全明言知盜首 | 狄梁公故意釋姦淫 | 第47回 | 眾百姓大鬧法堂 | 武三思哀求巡撫 |
第16回 | 聾差役以訛錯訛 | 賢令尹將盜緝盜 | 第48回 | 武承業罪定奸僧 | 薛敖曹夜行穢事 |
第17回 | 問路徑小官無禮 | 見兇犯舊友謊言 | 第49回 | 薛敖曹半途遭擒 | 狄梁公一心除賊 |
第18回 | 蒲萁寨半路獲凶人 | 昌平縣大堂審要犯 | 第50回 | 查舊案顯出賀三太 | 記前仇閹割薛敖曹 |
第19回 | 邵禮懷認供結案 | 華國祥投縣呼冤 | 第51回 | 薛敖曹哭訴宮廷 | 武則天怒召奸黨 |
第20回 | 胡秀士戲言召禍 | 狄縣令度情審案 | 第52回 | 懷宿怨誣奏忠良 | 出憤言挽回奸計 |
第21回 | 善言開導免驗屍骸 | 二審口供升堂訊問 | 第53回 | 用非刑敬宗行毒 | 傳聖詔偉之盡忠 |
第22回 | 想案情猛然省悟 | 聽啞語細觀行蹤 | 第54回 | 狄仁傑掌頰武承嗣 | 許敬宗勾結李飛雄 |
第23回 | 訪凶人聞聲報信 | 見毒蛇開釋無辜 | 第55回 | 太行山王魁送信 | 東京城敬宗定謀 |
第24回 | 假消息假言請客 | 為盜賊大意驚人 | 第56回 | 李飛雄兵下太行山 | 胡世經力守懷慶府 |
第25回 | 以假弄真何愷捉賊 | 依計行事馬榮擒人 | 第57回 | 安金藏剖心哭諫 | 狄仁傑奉命提兵 |
第26回 | 見縣官書生迂腐 | 揭地窯邑宰精明 | 第58回 | 開戰事金城送命 | 遇官兵吳猛亡身 |
第27回 | 少年郎供認不諱 | 淫潑婦忍辱熬刑 | 第59回 | 訪舊友計入敵營 | 獲勝仗命攻大寨 |
第28回 | 真縣令扮作閻王 | 假陰官審明姦婦 | 第60回 | 四面出兵飛雄中計 | 兩將身死馬榮回營 |
第29回 | 狄梁公審明奸案 | 閻立本保奏賢臣 | 第61回 | 李飛雄悔志投降 | 安金藏入朝報捷 |
第30回 | 赴殺場三犯施刑 | 入山東二臣議事 | 第62回 | 廬陵王駕回懷慶 | 高縣令行毒孟城 |
第31回 | 大巡撫訪問惡棍 | 小黃門貪索贓銀 | 第63回 | 見母后太子還朝 | 念老臣狄公病故 |
第32回 | 元行沖奏參小吏 | 武三思懷恨大臣 | 第64回 | 張柬之用謀除賊 | 廬陵王複位登朝 |
狄仁傑是武則天時期的名臣,曾任并州都督府法曹、大理丞,民間流傳著許多關於他斷案的傳說。清光緒年間,部分學者認為作者取材於這些傳說,又借鑒了《百家公案》《施公案》等小說,寫下了《狄公案》,藉此抨擊垂簾聽政的慈禧太后。
狄仁傑,初為昌平今尹,在任期間先後破獲湖州客商案、周氏殺夫害女案與新娘被毒殺案。與其他公案小說中的包公、施公、彭公等人不同的是,狄公破案面多的壓力更大,更加敢作敢當,例如在周氏殺夫害女案中,狄公開棺驗屍,周氏竭力阻止,如果沒驗出結果自己就要反坐,就這樣他還是沒有猶豫,一口應允。在後半部的案件中,罪犯變為薛懷義、張昌宗、武承嗣這些武則天的寵信,既要不給武則天留下把柄報復,還要把這些達官顯貴依法問罪,可謂困難重重。最終在他平息叛亂以後,闔然長逝,武則天亦傷心不已。
其他角色
武則天 | 一代女皇,後傳位中宗 |
馬榮 | 綠林豪客,后追隨狄公 |
喬太 | 綠林豪客,后追隨狄公 |
洪亮 | 狄公的家人,跟隨狄公最久 |
陶干 | 綠林出身,后在狄公手下當差 |
武三思 | 造反的主謀,被武則天網開一面饒恕 |
武承嗣 | 武三思造反的同謀,飲毒酒自盡 |
薛懷義 | 武則天的面首,白馬寺住持,因強搶民女被狄仁傑懲治 |
薛敖曹 | 武則天的面首,與張昌宗狼狽為奸,后被處以宮刑 |
張昌宗 | 武則天的面首,被張柬之與李多祚處斬 |
張易之 | 武則天的面首,被張柬之與李多祚處斬 |
《狄公案》從故事框架上看,仍是清官與俠客合流的小說。但書中的俠客比起以往《施公案》《彭公案》的俠客戲份少了很多,如同虛設,基本上全都是寫狄仁傑的政績。小說的前三十回,寫斷案折獄故事。這些故事的描寫,與以往的公案小說相比,有很大的不同。
首先,作品對清官的界定,對於斷案折獄的要求,都發生了變化。第一回的開場詩中就開宗明義地說:“世人但喜作高官,執法無難斷案難。”明確指出,斷案折獄,難在偵破案件,而不在執法、量刑。緊接著,小說又對清官作出了與前不同的界定:“官之清不僅在不傷財不害民而已,要能上保國家,為人所不能為不敢為之事;下治百姓,雪人所不能雪不易雪之冤。無論民間細故,即宮闈細事亦靜心審察。有精明之氣,有果決之才,而後官聲好,官位正,一清而無不清也。”也就是說,清官不只是指品質上的清廉,也要有相應的才幹。小說還對官吏斷案濫用刑罰進行了指責:“一代之立國必有一代之刑官,堯舜之時有皋陶,漢高之時有蕭何,其申不害、韓非子,則固歷代刑名家所宗祖者也。若不察案之由來,事之初起,徒以桁楊刀鋸一味刑求,則雖稱快一時,必至沉冤沒世。”這實際上是對以往公案小說中所寫的清官斷案進行反思,這部小說的側重點,不是描寫清官品質的清正廉明,而是表現他在斷案時的智謀與才幹。
其次,《狄公案》所寫的案件,不再是以強凌弱的案件,而是疑難案件。小說共寫了三個案件,一是湖州的絲綢商人邵禮懷殺死同夥徐光啟案;一是周氏因姦情殺死丈夫畢順案;一是新婦黎姑被毒死案。小說在描寫這些案件的時候,善於設疑點,布迷陣,使故事情節撲朔迷離,難以判斷。邵懷禮殺人案,就有許多疑點。最初,地方告店主殺死前來投宿的江南客商,店主是第一個嫌疑犯。緊接著,店主又告地方公報私仇,移屍陷害,狄公查明屬實,地方又有殺人的嫌疑。但經進一步查證,兩人都被排除。後來,差役從商人趙萬全那裡找到贓物,又讓讀者以為兇手是趙萬全。進一步偵破,卻發現真正的兇手是死者的夥伴邵禮懷。案情錯綜複雜,稍有疏忽,便會錯判。這樣的案件,單靠問官的清廉是不行的,必須有高明的偵破手段。
《狄公案》寫清官審案,比較注重實證。例如,周氏謀害本夫案,雖然一開始就被狄公看出破綻,但由於周氏潑辣善辯,寧死不肯認罪,所以破起案來大費周折。起先狄公也稱畢順的陰魂告狀,若在以往的公案小說中,這一著猶如靈丹妙藥,一鞠而此案可破;但在這裡卻失靈了,周氏不信此說,“你說我丈夫身死不明,告了陰狀,這事誰來作證?他的狀呈現在何處?”口口聲聲要求拿出實據來。後來,狄公又採用了如同《三俠五義》中包公審郭槐的辦法,深夜乘周氏神志不清,假扮閻王提審她。雖然當時嚇出了口供,但第二天便被她推翻了:“太爺又用這無稽之言前來哄騙,……若說我在陰曹認供,我又未嘗身死,焉能得到陰曹?”這就迫使狄公進行實地探查:先是找出了通向周氏卧室的暗道,並由此找到了她的姦夫,揭穿了她居家守節的假相。周氏殺害丈夫時,她的女兒在場,後來被她以葯致啞。狄公設法治好了她的女兒,有了人證,周氏才被迫認罪。這個故事中雖有夢兆、顯靈之類的內容,但沒有起主要作用,結案主要靠證據。
《狄公案》的故事情節也比較細緻縝密。例如,黎姑被毒案,一開始案情似乎非常明朗:新婚之夜,黎姑的公公華國祥因胡秀才鬧房越分,曾與他發生過爭執。胡揚言:“三朝內定叫你知我的厲害便了。”三日後,果然發生此案。由此,華國祥一口咬定胡是兇手,其作案動機一是挾嫌報復,二是見新娘貌美而生妒。應該說,這種判斷有一定的道理。胡秀才辯稱:“鬧新房越分是實”、“知道厲害”云云,乃是大庭廣眾之下受到訓斥,感到下不了台而說的“藉此轉圜之話”;況且第二天便又言歸於好,不至於冒著觸犯刑律的危險殺人。即便是妒嫉,也該是謀占謀奸,而不是毒死。胡秀才的話,更合乎人情。勘察現場時又發現屍首有一般被毒死者所沒有的腥臭。循著這條線索,再經實地考察,才得知新娘由於偶然的原因死於蛇毒。整個破案過程的描寫,合情合理,且經得起推敲。此外,《狄公案》描寫破案不再是粗線條地勾勒故事情節,對作案現場多有細緻入微的呈現式的描寫。如第三回寫仵作驗屍:“無名男屍一具,左手爭奪傷一處,寬徑二寸八分;背後跌傷一處,徑三寸,寬五寸一分;肋下刀傷一處,寬一寸三分,徑五寸六分,深二寸二分,致命;死後胸前刀傷一處,寬、徑各二寸八分。”這樣的描寫,既使情節具有真實可信的特點,又能引導讀者關注破案的過程,而不是僅僅滿足於了解大概結局,只關注人物命運。上述這些方面,都使《狄公案》不同於一般的公案小說,而具有偵探小說的某些特點。
《狄公案》后三十四回,寫狄仁傑整頓朝綱的故事。小說一再抨擊武則天荒淫誤國,所用非人。還揭露其親信、男寵武三思、張昌宗、懷義及其爪牙倚仗權勢,欺壓百姓的罪行。歌頌了狄仁傑、元行沖等一批忠臣剛直不阿的精神。狄仁傑不僅和武三思等人進行鬥爭,最後還迫使武后歸政。這顯然是影射現實之筆,在戊戌變法被鎮壓、光緒皇帝被囚禁時,小說口口聲聲說:“四方擾亂,朝政孤懸,將一統江山敗壞在婦人女子之手”,“太子受屈,貶至房州,率士臣民無不惋惜,……國有明君,正宜禪位。”其用意不言自明。
孟犁野:這部小說在敘事方面,雖然有不少地方有平鋪直敘、繁冗瑣碎,令人沉悶的毛病,但也有不少能使人提神的情節。這主要表現在前三個刑事案件的敘述與描寫上。三個案子雖然並無案情聯繫,但敘述方式卻相互套扣,即一案未了,暫且擱置,形成懸念,卻另起新案,寫到適當地方,再續舊案,以便吸引讀者。這種寫法,是從《施公案》等作品中學來的。有些情節與場面,如寫周氏與鄰居青年徐德泰通過地下室私通,頗令人驚奇但並不污穢;寫賀三太與獄卒一起閹割武后嬖人薛敖曹的場面,則令人觸目驚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