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價值

自然價值

他和門格爾一樣,以人對滿足其需要的財物的效用的主觀評價來說明價值。他最先提出“邊際效用”一詞,說明價值是由“邊際效用”決定的。維塞爾把這種由邊際效用決定的價值叫做“自然價值”。

內容介紹


維塞爾繼承和發展了門格爾的主觀價值論。他和門格爾一樣,以人對滿足其需要的財物的效用的主觀評價來說明價值。他最先提出“邊際效用”一詞,說明價值是由“邊際效用”決定的。照維塞爾的解釋,某一財物要具有價值,它必須既有效用,又有稀少性,效用和稀少性相結合是邊際效用,從而是價值形成的必要和充分的條件。他所謂的“邊際效用”就是人們在消費某一財物時隨著消費數量的增加而遞減的一系列效用中最後一個單位的消費品的效用,即最小效用。該財物每一單位的價值都由邊際效用來決定,其總價值等於邊際效用與單位數的乘積。維塞爾把這種由邊際效用決定的價值叫做“自然價值”。維塞爾還把邊際效用理論應用於解釋分配,並提出所謂“歸屬論”。他認為生產財物即生產資料的價值是由他們所生產的消費財物的邊際效用決定的,這價值應按各個生產要素在生產中的作用或“貢獻”大小,以一定份額“歸屬”於各有關生產要素,從而構成各生產要素的收益,工資、利息、地租就是勞動、資本、土地各生產要素的收益,這些收益歸根結底都是主觀評價的結果。
維塞爾用主觀心理來解釋價值、利息、地租等,完全抹煞了這些經濟範疇的客觀性和歷史性,掩蓋了它們的真正來源和本質,其目的就在於否定馬克思主義勞動價值論和剩餘價值論,為資本主義制度辯護。

作者介紹


維塞爾出生於維也納一個高級軍官家庭,早年在維也納大學學習法律,畢業後到奧地利政府機關供職達10年。曾去德國,在歷史學派的W.羅雪爾、B.希爾德布蘭德(1812~1878)、K.G.A.克尼斯(1821~1898)等指導下研修經濟學。 1884年到布拉格大學任教,1889年成為該校經濟學教授。1903年接替岳父C.門格爾任維也納大學經濟學教授。1917年後,任奧匈帝國上議院終身議員,並在奧匈帝國最後兩屆內閣中任商務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