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濤

湖南省株洲市攸縣原縣委副書記、縣長

蘇濤,男,漢族,醴陵市人,1971年5月出生,中央黨校函授本科學歷,法律碩士。

曾任湖南省株洲市攸縣縣委副書記、縣長。

工作分工:主持縣人民政府全面工作。主管機構編製、審計、工業園區工作。分管攸州工業園管委會、攸州國家森林公園管理局、編辦、審計局

2021年2月,湖南攸縣原縣委副書記、縣長蘇濤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人物履歷


1987.09--1990.07 攸縣師範學校學習
1990.07--1994.09 醴陵市白兔潭鎮政府專干、辦公室秘書
(其間:1992.09--1994.06湖南電大株洲分校文秘專業專科學習)
1994.09--1994.12 醴陵市白兔潭鎮政府辦公室主任
1994.12--1997.01 共青團醴陵市委副書記
1997.01--1998.01 共青團醴陵市委書記
1998.01--2001.12 醴陵市浦口鎮黨委書記
(其間:1997.08--1999.12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法律專業本科學習)
2001.12--2002.02 醴陵市王仙鎮黨委書記
2002.02--2002.12 醴陵市委常委,城管委黨委書記
(其間:2000.02--2002.04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專業進修班學習)
2002.12--2003.08 醴陵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2003.08--2006.06 醴陵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06.06--2007.01 醴陵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市委辦主任
2007.01--2010.05 醴陵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2010.05--2011.06 株洲市政府副秘書長、政府辦黨組成員,創建辦主任
(其間:2010.06獲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專業法律碩士學位)
2011.06--2013.11 株洲市政府副秘書長、政府辦黨組成員,創建辦主任(高配正處)
2013.11--2016.08 株洲市城管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6.08--2016.11 攸縣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長提名人選
2016.11-2021年2月 攸縣縣委副書記、縣長

任免信息


2016年11月30日,湖南省攸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蘇濤當選為攸縣第十七屆人民政府縣長。

人物事件


2021年2月,經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紀委監委對攸縣原縣委副書記、縣長蘇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蘇濤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串供、偽造、轉移、隱匿證據,干擾巡視,參加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跑官買官,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以賭博方式大肆斂財;違反群眾紀律,對待群眾態度惡劣,簡單粗暴;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公共財政資金分配,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土地收購變性、稅費減免、工程承攬、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並挪用公款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
蘇濤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貪財戀權,徇私鑽營,與私營企業主沆瀣一氣,搞利益輸送,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蘇濤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021年4月,湖南省攸縣原縣委副書記、縣長蘇濤(正處級)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婁底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