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長林

原瀋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副院長

2015年1月15日,原瀋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陳長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2015年3月,免去陳長林的瀋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人物事件


遼寧省紀委對瀋陽市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陳長林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查,陳長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向他人行賄;貪污公款。
陳長林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違法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陳長林開除黨籍處分;由其上級主管單位給予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職務任免
2015年3月,免去陳長林的瀋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