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昌保

葉昌保

湖北省特等勞模、全國勞模、全國優秀農民企業家、首屆中國經濟改革拔尖人才(銀杯獎)、全國優秀黨務工作者、湖北省“十佳”村黨組織書記、湖北省鄉土拔尖人才、新時代中國改革之星。

目錄

正文


1970年以來,他始終堅持牢記宗旨抓“班子”、實事求是選“路子”、永葆本色舉“旗幟”、外引內訓育“才子”,帶領洪林人成功地實施了“手挽手並肩走,放開手大步走,甩開膀子跑步走”的“三步走”戰略:70年代,他帶領全村干群頂住極左思潮干擾,大搞農田基本水利建設和科學種田,使洪林村由一個吃糧靠返銷、種田靠貸款、生活靠救濟的“三靠”窮村,一躍成為原洪湖縣後進變先進典型;80年代,他實事求是,力排眾議,堅持集體經濟不解體,穩農興工,使洪林呈現出“農業發展工業化、村鎮建設城市化、農民身份工人化”的新畫卷;90年代和新世紀,他開拓創新、與時俱進,大搞內外引聯,積極參與國企改制,帶領洪林人先後收購了擁有4萬錠紡織規模、1200多名職工的原洪湖市最大國有企業市棉紡織總廠和擁有40台日本產劍桿織布機、1套漿染聯合機,月產牛仔布30萬碼的原洪湖市長江利達紡織有限公司,全面盤大盤強紡織龍頭,使洪林集體經濟繼續保持健康協調發展的良好態勢。
1982年以來,葉昌保先後榮獲省特等勞模、全國勞模、全國優秀農民企業家、首屆中國經濟改革拔尖人才(銀杯獎)、全國優秀黨務工作者、湖北省“十佳”村黨組織書記、湖北省鄉土拔尖人才、新時代中國改革之星—25名最具改革理念的中國農村改革人物等稱號。
1986年被建設部授予“全國村鎮建設文明村莊”稱號;
1989年—2006年先後三次被中組部授予“全國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1989年—1999年連續三次榮獲湖北省村級黨組織“十面紅旗”稱號;
1994年—1998年連續三次榮獲湖北省“最佳文明單位”稱號;
1997年—2000年連續四年榮獲湖北省綜合經濟實力“十強村”稱號;
1997年被中宣部確定為“全國創建文明村鎮示範點”;
1999年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文明村”稱號;
1999年被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第二屆模範村民委員會”稱號;
1999年—2002年連續二次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國創建文明村鎮工作先進單位”稱號;
2004年,被中華婦女聯合會評為全國“美德在農家”活動示範點;
2005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國文明村鎮”稱號。
洪湖水浪打浪,洪湖岸邊是家鄉”,與百里洪湖一水相連的洪林村地處洪湖市區東北,緊鄰漢(武漢)洪(洪湖)公路,南倚長江,西南距京廣線上重鎮岳陽80公里,水陸通達,交通便利。
洪林村享有湖北省農村改革開放“一桿旗”之稱。全村現有256戶,1281人,農工商企業19家,分屬紡織服裝、醫藥化工、建築建材等八大行業。資產總額3.2億元,其中自有資產積累戶均81.2萬元,人均21.5萬元。村民享有學前及九年義務教育免費、醫療免費、水電半價、社會統籌養老保險、子女升學獎勵等十多項福利。
洪林村是湖北省農村起步較早的村。早在上世紀70年代初,村黨組織就以被人戲稱為“洪林龍船七丈七,賣了買米吃”、“肩挑小販窮叮噹,有女不嫁洪林郎”的艱難困苦局面為起點,大搞“三圃生產”和科學種田,解決了全村人的溫飽,使洪林村一躍為原洪湖縣後進變先進的典型。
洪林村也是湖北省農村很具發展個性的村。一直以來,該村始終堅持從村情出發,堅持集體經濟不解體,堅定地走著“集體經濟為主、混合經濟為輔,共同上升、共同富裕”的發展之路。上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穩農興工、“集體個體一齊上,一二三產業一齊上”等發展戰略相繼付諸實施,從而使洪林集體經濟始終穩健向前,全村現已形成村容村貌城鎮化、環村道路水泥化、水電供應專線化、村民居住樓房化、座機手機普及化、家用電器現代化、交通工具摩托化。
在發展經濟的同時,村黨委始終把政治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放在突出位置狠抓落實,始終如一地抓好“321工程”:即不斷強化員工思想政治、文化技能和法律知識教育;不斷加強文體隊伍和文化陣地建設;不斷培育“艱苦創業、奮發向上”的洪林精神,從而使全村始終呈現著村安人和、三個文明建設健康協調發展的良好局面。不僅如此,該村還始終注重發揮“旗幟”作用,自1987年率先在洪湖市農村開展以“互聯幫帶”為主要內容的“雙帶”活動以為,已與全市108個村支部建立了互聯關係,形成了覆蓋全市的“雙帶”網路,並幫助其中34個村脫貧致富,12個村跨入省地市先進行列,捐資30萬元幫貧困村建校1所。
面向“十一五”,洪林村力爭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偉大征程中,譜寫出更加燦爛輝煌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