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都統衙門
天津都統衙門
1900年(光緒二十六年)7月,八國聯軍攻佔天津后,經過幾次內部爭吵,於7月30日正式設立此衙門,由俄國的沃加克上校、英國的鮑維爾上校和日本的青木大佐組成3人委員會,均稱都統,共同主持有關事務。同年11月,又增加法、美、德三國軍官,擴大為6人委員會,並更名為“天津地區臨時政府”。下設巡捕隊、財務處、發審處、衛生局、糧食局、中國私人財產管理處等管理機構。巡捕處從各國軍隊中抽調900人,將天津分為8段,每段增添6名華人巡捕,瘋狂搜捕屠殺義和團。後來又下令拆毀天津城牆、天津至大沽口及山海關的炮台等,破壞焚毀天津的兵工廠、軍火庫等。另外,它還向天津人民發號施令、徵稅、判刑、罰勞役等,命居民懸掛所在地段佔領國國旗。八國聯軍佔領天津后,對天津人民實行殖民統治。1900年7月22日,八國聯軍組成“天津臨時政府委員會”,俗稱都統衙門,負責管理天津城廂事務。在都統衙門統治期間,天津城牆被拆除,在城牆的舊址上鋪築了東、西、南、北四條馬路,天津成了不設防的城市。1902年5月15日,清軍以不得在天津周圍20里內駐軍為條件,撤除這一殖民機構。
1902年8月15日,清廷正式收回了天津都統衙門
1900年八國聯軍攻陷天津后,即在天津成立都統衙門,全稱“暫行管理津郡城廂內外地方事務都統衙門”,由聯軍司令部任命俄國沃加克上校、英國鮑維爾中校、日本青木中佐組成三人委員,均稱都統,后又增加德、法、美代表各1人,下設8個執行機構和由900名聯軍槍手組成的“直屬巡捕隊”,對天津、靜海、寧河等地區實行軍事統轄。
《辛丑條約》簽訂后,八國聯軍陸續撤出北京和天津城區。
1902年5月,直隸總督袁世凱與各國駐天津都統會商收回天津都統衙門,得到列強各國獲准,但在交還天津時,以清軍只能在距天津20裡外駐紮為條件,只將天津的行政、警察管理權交還清政府。為適應列強的規定,袁世凱將保定新軍3000人,改編為巡警,派駐天津,組成天津南北段巡警局。其中著名的頭目是趙秉均和楊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