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綬

北宋人物

包綬,幼名包綖,生於北宋仁宗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卒於徽宗崇寧四年(公元1105年),享年四十八歲,北宋名臣包拯次子,生母侍妾孫氏。

宋徽宗崇寧四年(1105年)十月,調任譚州(今湖南長沙市)通判。

赴徠任途中身染重症,船隻開到黃州〈今湖北省黃岡縣〉附近,便撒手歸西了,得年四十七歲。

人物關係


人物生平


幼年失怙

包公於嘉祐七年過世,包綬年僅5歲。宋仁宗親自前往靈堂弔唁,為了照顧包公後代,賜與包家許多財物,還欽封包綬為太長寺太祝,並記錄在案,在開封的喪禮完畢之後,包綬跟著家人,護送著包公的靈柩從開封回到合肥。后包綖漸漸長大,崔氏在官府的協助下請來啟蒙老師,教包綖讀書識字,並給包綖取了學名包綬。
包綬八歲時,正逢朝廷三年一次的祭祀聖典,百官照例晉陞一級,包綬也由太長寺太祝升為大理評事,包綬小小年紀,便已取得當年包公考中進士之後才得到的等同職位,不久又轉為承事郎。包綬還是童稚之年,就具有了八品官的身份。不過包綬十分有志氣,更加自強奮進,他虛心好學、知書達禮,遇事不隨聲附和、人云亦云,又嚴以律己、愛恨分明,一舉一動,酷似包拯

母慈子孝

九歲時,包公夫人董氏病逝,崔氏為其張羅後事,並把董氏葬在包公墓側,此後包家便由崔氏為主,包綬成年後,崔氏一手作主為包綬娶了廬州知州張田的女兒張氏為妻。之後,張氏不幸早逝,崔氏再次主婚,給包綬娶了宰相文彥博之女文氏,成婚之後,崔氏便派人到開封一帶尋找包綬生母孫氏,最後將孫氏接回合肥,讓包綬母子團聚。
崔氏於宋哲宗紹聖元年(1094年)病歿,享年六十二歲,生前包綬對她有如親生母親一般孝順,去世之時,包綬正在開封最高學府里擔任國子監丞,聞訊之後,悲痛欲絕,連夜奔喪回到合肥,為其披麻戴孝,猶如對待生母一樣。

清正廉明

宰相文彥博念及包拯之後,唯綬一身。便向繼位的宋哲宗呈了《舉包綬》的奏章,宋哲宗賜包綬做濠州〈今安徽省鳳陽縣〉團練判官,這是包綬第一次做官,處世嚴峻,辦事認真,奉公守法,不貪圖財利富貴,濠州知州見包綬身為名門之後,卻不以勢自居,遇事便常與包綬討論,包綬也對知州直言不諱,二人相處甚歡,三年任滿,離開濠州時,包綬博得一個廉潔勤政的好名聲。
之後包綬調至開封,升為七品宣義郎,分配做少府監丞,負責管理天子使用的龍袍、車駕、寶冊、符印、旌旗等物,工作雖千頭萬緒,但包綬卻處理的井然有序,贏得公卿們的讚許,紛紛上奏推舉他。並指出“包拯之後,唯綬一身,孤立不倚,能世其家,恬靜自首,不苟求進”。由於受到滿朝公卿的傾力舉薦,包綬先是被任國子監丞,繼而進為宣德郎,再升為六品通直郎不久,又被任命為汝州(今河南臨汝縣)通判,經過包綬的努力,汝州便呈獻一片平和清晏的景象。當包綬被晉陞為六品朝奉郎,調離汝州時,汝州百姓扶老攜幼,為他送行。

英年早逝

宋徽宗崇寧四年(1105年)十月,包綬調任譚州(今湖南長沙市)通判,赴任時途經合肥,他安排好家事,便乘船延南淝河進巢湖,后入長江,溯江而上,但包綬正值年富力強、前程似錦之時,在途中他身染重症,船隻開到黃州〈今湖北省黃岡縣〉附近,便撒手歸西了,得年四十七歲。
後來人們打開包綬的行李,發現除了任命狀、書籍、文具、著述之外,找不到任何一件值錢的東西,衣袋裡只找出四十六枚銅錢。
包綬過世時,兒女均未成人,一家老小隻有依靠官府和姑丈文效接濟度日,甚至無法將包綬的遺骸從黃州運回合肥。直到16年後,包耆年、包景年都已成家立業,經濟稍有少轉,才把父親包綬的棺骨從湖北運回,葬入合肥大興集的包氏大塋之中。包綬和文氏的合葬墓緊鄰在包公墓的左下側,棺木直接埋入土裡,與平民葬式沒有兩樣。

家族成員


關係人物備註
曾祖父包士通贈太子少傅
祖父包令儀贈太保、刑部侍郎
祖母張氏
父親包拯樞密副使,贈禮部尚書
母親孫氏
大哥包繶潭州通判
大嫂崔氏永嘉郡君
岳父文彥博太師潞國公
夫人張氏南陽縣君,包公門生職方員外郎張田之女
文氏蓬萊縣君,太師潞國公文彥博之女
兒子包康年、包耆年、包彭年、包景年
長女早夭
次女適提點刑獄張公之子
幼女早夭
侄子包文輔(夭折)、包永年

後世紀念


墓誌銘

北宋包綬墓誌銘,一合兩塊。志蓋呈正方形,長寬各100厘米,厚15.5厘米。蓋上陰刻篆書:"宋朝奉郎包公墓誌銘"9個字,四周雕飾花邊,其中左右兩旁陰雕6隻仙鶴,翩翩起舞,嬉戲繚繞,翻飛在祥雲瑞氣之中,姿態各異、栩栩如生。上下兩邊則陰雕纏枝牡丹,布局巧妙,取姿優美,手法誇張,鐫刻精細。志石長91厘米,寬96厘米,厚14厘米,刻文楷書。共32行,滿行50個字,約1600個字左右。墓誌記載了包綬卒於崇寧四年(1105年)而歸葬於政和丙申(1116年)的史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