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安局
職能部門
海口市公安局是海口市人民政府下設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受市政府、海南省公安廳雙重領導。各縣(縣級市)區設公安局(分局),在鎮、鄉、街道設派出所;公安分局與派出所分別接受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領導。
市政府主管社會治安工作的職能部門,正處級建制。地址在市龍華區金龍路43號。主要職能是:負責管理全市社會治安和公安保衛工作;防範和打擊國內外敵對勢力的破壞活動,保障公民的權益和權利,保障公共安全;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打擊各類刑事犯罪;領導全市公安消防、邊防、警衛系統的工作。內設政治部、紀律檢查委員會、辦公室、指揮中心、裝財處、法制處、科技信通處和反恐處等8個副處級機構;下設國保支隊、交警支隊、特警支隊、刑警支隊、治安支隊、經偵支隊、監所管理支隊、出入境管理支隊、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支隊、禁毒支隊等10個副處級直屬機構和市第一看守所、市第二看守所、市治安拘留所、市強制戒毒所、市收容教育所等6個正科級直屬機構;下轄市龍華分局、市美蘭分局、市秀英分局、市瓊山分局和保稅分局5個副處級派出機構。全局有派出所68個,其中行政派出所52個,邊防派出所13個,農墾派出所3個。現有在職民警3100多人,其中市局機關工作人員138人。
2020年9月17日,海口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易鵬的海口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侯亨浪(局黨委副書記)協助局長負責常務工作,協助局長分管政治部、紀委、裝財處工作。
蔡軍(局黨委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交警支隊、監所支隊(海口拘留所、看守一所、看守二所、收容教育所戒毒所)工作。
林曉東(局黨委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國保支隊(維穩)、信通處、警衛處、邊防支隊、海警一支隊工作。
向衛東(局黨委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治安支隊、巡控、保安公司工作。
劉海志(局黨委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技偵支隊、經偵支隊、特警支隊、法制處、反恐處工作。
易向陽(局黨委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出入境支隊、辦公室、指揮中心、戶政處、消防支隊工作。
孔繁科(局黨委成員、紀檢委書記、督察長)負責紀委工作。
柯廷雄(局黨委成員、政治部主任)負責政治部工作。
2001年,被公安部評為“全國追逃專項鬥爭先進單位”;
2005年被評為全國公安機關集中處理群眾信訪問題先進集體等。
2020年1月8日,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網路警察支隊入選2019年全國“掃黃打非”先進集體公示名單(公示期為2020年1月8日至1月14日)。
公安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區委、區政府、上級公安機關的指示,指導全區公安工作。
(二)掌握全區公安工作情況和有關信息,綜合分析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情況,研究新形勢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對策措施。
(三)負責對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的偵察,對境內外敵對勢力、反動社團、黑社會組織等的偵控和基礎調查工作。
(四)主管全區各類刑事案件、經濟案件的偵查和禁毒、緝毒等工作。
(五)指導全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的建設,負責經濟民警隊伍的管理。
(七)組織實施對來本區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以及重要會議、大型活動的安全警衛工作,負責對全區公安機關警衛業務的指導。
(八)主管全區出入境工作。
(九)主管全區城鄉道路交通安全,處理交通事故,維護交通秩序,組織實施對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等,負責本區轄區國道和省道的交通管理工作。
(十)主管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內河水上治安管理。
(十二)負責全區消防管理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十三)組織實施全區公安科技工作;規劃全區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負責全區技術防範工作和社會公共安全產品的管理。
(十四)負責對全區的國際網際網路、計算機專用安全產品、重要單位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申辦網吧等的管理,依法查處涉及計算機系統的違法犯罪案件。
(十五)管理全區公安機關經費、通訊、裝備、被裝等保障工作。
(十六)負責全區公安隊伍建設、民警教育訓練和宣傳等工作。
(十七)分析隊伍狀況,研究制訂全區公安隊伍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警務督察;監督全區公安機關執法活動;查處違紀案件。
(十八)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址:海口市秀英區長濱東三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