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察布市商務局

烏蘭察布市商務局

烏蘭察布市商務局位於烏蘭察布市,適用地區烏蘭察布市。

主要職責


(一)研究指出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商貿流通、對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以商貿物流為重點的第三產業招商引資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措施辦法;擬定烏蘭察布市商貿流通、對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工作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本地區國內貿易、對外經濟合作、外商投資、國內外商貿物流招商引資的宏觀運行狀況。
(二)擬定烏蘭察布市流通體制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研究提出市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措施辦法,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我市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職責,擬定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辦法;負責“菜籃子”產品流通的行業指導和管理;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國家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五)承擔組織實施我市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加強生活必須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監測分析我市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組織實施國家對外貿易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烏蘭察布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指導我市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依法組織實施對外貿易相關商品、技術進出口計劃管理。
(七)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負責進出口商品配額計劃和進出口許可證制度的組織實施;擬定貫徹烏蘭察布市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的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授權辦理防擴散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進出口許可證件。
(八)執行國家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制定落實國家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政策的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九)負責我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及國際貨運代理資格管理工作;負責重要工業品、農業品、原材料等出口產品的宏觀管理和監控分析;協調管理烏蘭察布市邊境貿易、加工貿易;負責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項目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對外承包、外派勞務、境外就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指導企業參加援外項目招標,監督檢查企業實施對外援助項目;爭取和管理國際對烏蘭察布市無償援助項目;管理國際組織對本地區經濟技術合作事務。
(十)貫徹執行國家外商投資政策、法規,指導和管理烏蘭察布市吸收外商投資工作;參與制訂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和規劃;依法管理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備案、變更等事項的審批和申請及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配額、許可證、自動登記進口商品工作。
(十一)承辦烏蘭察布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對外貿易管理科
1.調查研究全市外貿發展中的戰略問題,提出促進外經貿發展建議;擬訂和執行全市進出口長期發展規劃。
2.負責對自治區下達的進出口創匯調控目標進行宏觀調控分解,並對各旗縣市區所承擔的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3.對全市進出口企業出口創匯情況進行統計整理和統計分析並按要求及時上報商務廳相關處室。
4.負責我市外經貿區域協調發展西部促進資金、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高新技術、機電產品進出口企業研發資金及農輕紡促資金等項目的組織申報工作。
5.幫助企業辦理自營進出口經營權的備案登記手續。
6.協助企業積極開展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應訴工作,對企業在經營活動中遇到的“貿易壁壘”問題及時上報,協調解決。
市場運行調節科
1起草有關市場運行調節的法律法規,擬訂相關規章、標準並組織實施。
2監測國內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狀況,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研究提出市場運行和調控方面的政策建議,組織解決市場運行的有關重大問題。
3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負責肉類、食糖、邊銷茶等國家儲備的收儲、投放、輪換、加工及國家儲備庫建設的相關工作。
4組織指導“三綠工程”,負責“菜籃子”產品流通的行業指導和管理,負責生豬屠宰的行業管理工作。
5指導協調酒類產銷工作,擬訂酒類管理的政策並組織實施。
6擬訂繭絲綢行業規劃和有關政策,協調行業發展,組織開拓國內外市場,組織實施國家繭絲儲備。
7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招商引資科
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資情況,定期報送有關動態,參與制定我市外商投資的政策、管理規章和中長期規劃,提出我市吸引外資的法規及優惠政策建議;組織、安排全市外商投資和投資促進工作;負責全市外商投資項目合同、章程的審批和管理;管理、監督我市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合同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外資統計工作。
外經科
外經科開展涉及對社會申請事項的主要業務一是對要求去境外投資開辦企業的我市有關企業進行審核並報送自治區商務廳審批及進行部分業務後期管理。二是對勞務輸出人員進行戶籍審核。
市場體系建設科
擬定全市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規章制度,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有關工作;研究提出市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措施辦法,促進內外貿易結合;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規範城市商業設施建設;市場建設資金爭取與項目管理;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和汽車等重要商品流通市場規劃工作;培育和發展農村市場,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按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民爆器材生產流通、成品油流通及網點建設、報廢汽車拆解、舊機動車交易等舊貨流通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承擔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流通服務業的發展規劃和標準,擬定優化流通產業結構和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的辦法措施;擬定和組織實施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特許經營、內貿代理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規劃;研究推行新型經營業態;指導工商企業的營銷工作;組織開拓城鄉市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工作;指導、管理、規範零售、批發、餐飲、住宿、國內展覽、外籍交通工具必需品供應、免稅商店和居民服務等行業管理。
老乾人事科
1、負責全系統離休幹部的服務工作;落實好黨對老幹部“兩個待遇”的相關政策。
2、負責對去世老幹部撫恤金、喪葬費及貴遺屬生活費的送審和發放。
3、負責解答老幹部提出的各種問題,解答不了的及時請示有關部門。做好慰問、體檢、更換醫療本及其它相關工作。

所屬機構


烏蘭察布貿促支會
一、主要職責
(一)組織開展同世界各國及港、澳、台地區經貿、商協會、其他經貿團體以及有關國際經貿組織的聯絡工作。與外國半官方貿促機構簽訂有關的經貿及技術交流、合作的協議。協定。
(二)邀請和接待外國經貿、金融及企業界人士和代表團來訪;組織我市經貿、金融、法律、技術代表團及企業家代表團出國考察訪問,開展經貿洽談、招商引資及各種形式的交流與合作。
(三)承擔國外經濟調查研究和經濟貿易信息的收集、整理。傳遞和發布工作;建立國內外的經貿信息網路;向國內外有關企業和機構提供貿易機會;介紹經濟技術合作對象、勞務合作,提供信息諮詢等服務。
(四)提供有關國際經貿、金融、投資、技術轉讓、勞務合作等方面的法律諮詢和經濟技術合作項目可行性分析及評估;調解涉外經貿糾紛,接受委託代理仲裁;協助企業辦理出口商品原產地證書;接受委託,承辦工業產權和知識產權的諮詢等業務;代理企業和個人在國外或外國公司辦理商標註冊和專利申請業務。
(五)舉辦國際貿易、經濟法規、金融、保險。知識產權。外語等培訓,為會員企業培訓各種人才。
(六)在全市企業中發展會員並提供服務,發揮在企業與政府之間的橋樑和紐帶作用。
(七)興辦各種經濟實體,發展第三產業,努力改善服務手段,增強自身發展的能力。
二、工作程序:
按照職能應分為聯絡、會展、法律、信息等幾塊工作。由於我會工作人員少,目前在工作過程中對上接受自治區分會的業務指導和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服務於政府於企業,所以只根據現有的工作條件開展力所能及的工作。
秘書長:郝麗
中國國際商會烏蘭察布市分會
一、主要職責:
1、根據國家對外經貿工作的方針政策,促進對外經貿活動,促進擴大進出口貿易和投資,促進中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發揮民間外交的獨特作用,開展同世界各國經貿交往。
2、負責與外國對口組織在華設立的代表機構以及外國在華成立的商會進行聯絡。
3、進行經貿信息的收集、整理、傳遞和發布工作;承辦中外經濟技術合作項目的評估和可行性研究工作;向市內有關企業和機構提供經貿信息;諮詢和資信調查等各類意見。
會 長:程志遠
烏蘭察布市外商投資企業投訴諮詢中心
一、主要職責:
為外商投資企業審辦各種手續提供服務,為他們開展經營排擾解難,為各類糾紛進行調解,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提供政策服務、溝通政府與企業之間的聯繫;引導和教育外商投資企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守法經營;對外商投資企業進行後續管理。
主 任:邢殿寶
烏蘭察布市營銷策劃服務中心
一、主要職責:
開發馬鈴薯、雜糧、肉食品、皮製品四大主導產業;搞活流通、開拓市場,提供諮詢服務和營銷策劃;組織開展市場分析、市場調研、市場預測、市場開發、逐步完善和建立市場營銷網路;圍繞市內主導產業開展公關活動;搞好全市營銷策劃專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二、常務副主任:魏小庚